认识反恐怖主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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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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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恐怖主义法

  •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 反 恐 怖 主 义 法

  • 反恐法全文,共分十章97条,14000多字。


  • 反恐法第三条

  •     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 什么是恐怖主义?

  • 一是有恐怖的手段


    二是有政治、意识形态的目的。

  • 恐怖主义两个特征

  •       是指具有恐怖主义性质的下列行为:
      (一)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 、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的;
      (二)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 什么是恐怖活动?

  • 是指具有恐怖主义性质的下列行为:
    (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
    (四)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五)其他恐怖活动。

  • 什么是恐怖活动?

  • 反恐法第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将遭受恐怖袭击的可能性较大以及遭受恐怖袭击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活动、设施等确定为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报本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备案。

  • 重点防范机构

  • (一)大型群众性活动和重大活动;

    (二)人员密集的车站、码头、机场、口岸、公共交通工具、幼儿园、学校、医院、市  场、商场、广场以及餐饮、住宿、旅游、娱乐场所;

    (三)关系国计民生、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的食品、药品、水、能源资源、金融、广播电视、电信、互联网、交通运输等行业有关单位、设施、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

    (四)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以及制爆原料等危险品,核材料、核设施、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的生产、储存、运输、进出口、销售、购买、使用单位;

  • 重点防范机构


  • (五)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建筑物、建设工程;

    (六)国家规定的警卫对象;

    (七)监狱和看守所;

    (八)重要国家机关和国防科技工业重要产品的研制、生产、储存单位;

    (九)驻外外交机构特别是驻战乱或者恐怖袭击多发国家、地区的外交机构;

    (十)其他可能受恐怖活动威胁的重大目标。


  • 重点防范机构

  • 优先保护什么?

  • 反恐法第六十条 
    应对处置恐怖事件,应当优先保护直接受到恐怖活动危害、威胁人员的人身安全。
     

  • 如何应对恐怖袭击

  • 优先保护什么?

  • 优先保护什么?

  •  反恐法第六十一条 
    恐怖事件发生后,负责应对处置的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可以决定由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对处置措施:
    (一)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  取其他救助措施;
    (二)封锁现场和周边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在有关场所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

  • 优先保护什么?

  • 优先保护什么?

  • 优先保护什么?

  • 优先保护什么?

  • 优先保护什么?

  • 优先保护什么?

  • 优先保护什么?

  • (三)在特定区域内实施空域、海(水)域管制,对特定区域内的交通运输工具进行检查;

    (四)在特定区域内实施互联网、无线电、通讯管制;

    (五)在特定区域内或者针对特定人员实施出境入境管制;

    (六)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抢修被损坏的交通、电信、互联网、广播电视、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 优先保护什么?

  • 优先保护什么?

  • 优先保护什么?

  • 优先保护什么?

  • 优先保护什么?

  • 优先保护什么?

  • 优先保护什么?

  • (八)组织志愿人员参加反恐怖主义救援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九)其他必要的应对处置措施。

      采取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的应对处置措施,由省级以上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决定或者批准;采取前款第六项规定的应对处置措施,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决定。应对处置措施应当明确适用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 优先保护什么?

  •     以前一些恐怖事件造成重大伤亡,一个原因是迟迟不开枪。但随后有关部门即采取了有效的针对措施,一些果决行动也极大打击了恐怖分子。反恐法对于使用武器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 反恐,开枪!?

  • 反恐法第六十二条 
    人民警察、人民武装警察以及其他依法配备、携带武器的应对处置人员,对在现场持枪支、刀具等凶器或者使用其他危险方法,正在或者准备实施暴力行为的人员,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紧急情况下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 什么时候开枪?

  •      随着媒体格局的变化,自媒体兴起,有时恐怖事件发布后,相关信息会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其中也不乏虚假信息。根据反恐法,传播虚假信息和不当信息,是犯法的,会被拘留5-15天,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 不当信息传播要坐牢

  • 反恐法第六十三条 

    恐怖事件发生、发展和应对处置信息,由恐怖事件发生地的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发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的恐怖事件,由指定的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发布。

  • 不当信息传播要坐牢

  • 反恐法第九十条 

         新闻媒体等单位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或者未经批准,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 不当信息传播要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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