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区青年创业招商指导微信书构架

扫一扫分享
发布者:VSHING
发布时间:2018-04-23
版权说明:该作品由用户自己创作,作品中涉及到的内容、图片、音乐、字体版权由作品发布者承担。
侵权举报
上一页 下一页
成华区青年创业招商指导微信书构架
H5,H5页面制作工具
  • 菜单
  •        成华区是成都市中心城区,位于市区东北部,幅员面积109平方公里,辖14个街道办事处。实有人口120万。成华脱胎于“老工业基地+大农村”。先后经历“东调”。“北改”两轮大规模城市”腾龙换鸟。产业”调二进三”,正加快生产。为主的传统老工业区向“宜人”为本的现代国际化城区转型。 
            当前。成华区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团绕成都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实施“三步走“战略推进“中优“等重大部署以“文热成毕”为区域品牌 大力推进转型特越发展勇当成都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排头兵。 
  • To overview
  • 成华概况
  • 成华概况
  • To overview
  •       全国第四、西部第一高塔—四川电视塔、国家AAAA级景区—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西南最大动物园—成都动物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五代后蜀皇帝孟知祥墓和“川西第一禅林”—昭觉寺、都市休闲度假的新亮点—北郊风景区分布其间,有电子科技大学、成都理工大学等大中专院校和西南电力设计院、电子十一院等科研机构40余所。 

  • 成华概况
  •       成华区交通便利,沪蓉高速、厦蓉高速、京昆高速、成都绕城高速、成渝铁路、成昆铁路、遂成铁路、达成铁路、成贵高铁、成渝高铁、西成高铁纵贯成华区,成都地铁1号线、成都地铁2号线、成都地铁3号线、成都地铁4号线、成都地铁6号线、成都地铁7号线、成都东站布局成华区。
  • To overview
  •       万科、华润、世茂、首创、龙湖、保利、招商地产、九龙仓、花样年等50多家知名企业抢滩成华,家乐福、SM城市广场、北京华联东环广场、高地中心、财富又一城等现代商贸、商务、金融业态完善了城市配套功能。 

  • 成华概况
  • To overview
  •      成华区有东郊文化创意集聚区、龙潭新经济集聚区、东客站枢纽经济集聚区进入《成都市产业发展白皮书》,将为通过实施重点项目、发展主导产业,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注入新的动力。
  • 东郊文化创意集聚区
  • Eastern suburb cultural creative agglomeration area.
  • Eastern suburb cultural creative agglomeration area.
  • 东郊文化创意集聚区
  •       东郊记忆音乐公园将深化打造“西部唯一、全国一流”国家音乐产业基地;与此同时,成都机车厂、禾创仓库等14处工业遗址打造工业文明新名片,建成成都国家自然博物馆、省方志馆(国学馆)、区艺术中心等文化视听旅游目的地。另外还将举办成都国际友城青年音乐周、音乐产业高峰论坛等活动。   

  • 东郊文化创意集聚区
  • Eastern suburb cultural creative agglomeration area.
  • 东郊文化创意集聚区
  • Eastern suburb cultural creative agglomeration area.
  • 东郊文化创意集聚区
  • Eastern suburb cultural creative agglomeration area.
  • 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 成华区38个重大项目集中开工
  • Key projects
  • 成华视频
  • 人事档案转入
  • 开《调档函》所需材料:

    •条件:

         (一)未到达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退休手续;

         (二)户籍在成华区或工作单位注册地在成华区的非公企业或社会组织就业人员(转档人员已通过试用期,被单位正式聘用),不含在蓉高校的未就业外地生源毕业生、国企在职员工或个体经商户雇员。

         工作单位注册在我区,需现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要求已为其购买最近三个月社保。

    一、流程:

         1、①网上申请:登陆“成都人才网”http://www.rc114.com/ 注册,点击“转档案”,根据系统提示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

         ②现场办理: 带上系统提示材料到窗口办理调档函

         情况一:户口属成华区:准备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凭证各一份。

         提示:户口本复印件含盖章的户主页和本人页;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其他)

         离职人员还需提供相应单位的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Files in and out ofn
  • 档案进出
  •      情况二:工作单位注册在成华区:准备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最近三个月以上社保清单一份。

         提示: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其他)离职人员还需提供相应单位的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交调档函:在调档函有效期内,持调档函及现存档机构要求的其他转档材料到现存档机构办理档案转出手续(详询现存档机构)。 

         3、档案确认:档案调转手续办理后10-20天左右,可通过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rc114.com查询到档情况,档案到达我中心后,应及时持有效身份证原件至我中心办理存档确认手续。

         温馨提示:接收档案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三段148号区政府12楼1210室。


  • Files in and out ofn
  • 档案进出
  •      收件人:人才交流中心 
     
         咨询电话:84310104、84310760

         •委托办理还需准备: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双方签字并按手印,本人写明不能亲自办理的原因和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具体委托事项)

         注:申请人(经办人)应当对申请登记的信息、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如申请人所提交信息、材料不实,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申请人承担,并将档案退回。
         


  • Files in and out ofn
  • 档案进出
  • 人事档案转出
  •      一、办理条件

         人事档案存放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才交流中心。

         二、申请材料

         1.有效调档函原件;

         2.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委托办理还需准备: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双方签字并按手印,本人写明不能亲自办理的原因和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具体委托事项)

         办理地点:

         成华区双林巷2号附3号二楼人才交流中心20-21号窗口











         咨询电话:028-84310760、84310104、84360602。    

  • Files in and out ofn
  • 档案进出
  •     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报到

        一、受理对象

        户籍在成华区或工作单位注册地在成华区的非公企业高校毕业生。

        二、申报材料

        (一)户籍在成华区的,需备齐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和报到证。

        (二)工作单位在成华区的,需备齐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和加盖鲜章的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高校毕业生在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注册、录入本人相关信息,确认提交后,系统自动匹配毕业生档案情况。毕业生在“成都人才网”http://www.rc114.com/系统中查询到本人档案到达成华区人才交流中心后,按系统提示上传上齐相关材料,确认成功后通过网络报到。


        

  • Graduation report
  • 毕业报到
  •     四、办理地点

        备注:若网络报到不成功,需携带齐上述申报材料到成华区人才 交流中心(双林巷2号附3号二楼20-21号窗口)报到。

        咨询电话:028-84310104 84360602 84310760

  • Graduation report
  • 毕业报到
  •     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认证

        (非公企业、社会组织接收)

        办理条件

        1. 在成华区非公企业或社会组织落实了工作单位的非成都市户籍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毕业次年12月31日前);

        2. 档案已到达成华区人才交流中心。

        申请材料

        1. 毕业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毕业生本人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3. 毕业生本人有效报到证原件、复印件(须指派成都市或成华区);

        4. 毕业生本人有效户口迁移证原件(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入学校者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 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份(需加盖公章);

        6.《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在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报到管理系统申请提交后由系统生成打印)1份。

        办理流程

        1.登录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http://byfw.usjob.gov.cn)“毕业生登录”模块填写网上申请。
  • Enter a certification
  • 入户认证
  •     2.根据系统提示准备所需材料。

        3.持业务办理所需材料至系统指派机构办理手续。

        办理地点:成华区双林巷2号附3号(二楼人才交流中心20-21号窗口)



















        咨询电话:028-84360602、84310760、84310104
        
        备注: 1.个体经商户雇员不符合入户条件;
        
        2.入成华区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 Enter a certification
  • 入户认证
  •     集体户借还办理流程

        一、常住人口登记表借出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填写集体户口借出登记。

        二、 常住人口登记表归还

        (一)按要求在使用期限一个月内归还到人才交流中心。
        (二)若期限已到但还需继续使用则需到人才交流中心窗口办理续借手续。

        办理地点:

        成华区双林巷2号附3号二楼人才交流中心20-21号窗口










        咨询电话:028-84310760、84360602
  • Located in the collective
  • 集体落户
  •     一、奖励对象

        对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在我市从事服务基层项目期间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在蓉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城乡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其领取营业执照3年内,给予一次性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二、奖励标准

        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每招用1人奖励2000元;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奖励3000元;最高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三、申请材料

        领办创业实体大学生身份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创业实体及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申报表,吸纳就业劳动者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凭证等。
  • 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 Entrepreneurship reward
  • 创业奖励
  •     四、办理地点

        成华区就业、社保、医保服务中心三楼308

















        咨询电话:028-84351252

  • Entrepreneurship reward
  • 创业奖励
  •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相关精神,践行市委“不唯地域、不求所有、不拘一格”的新人才观,深入落实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积极打造具有比较优势的人才强区,为成华区勇当成都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排头兵提供坚实人才支撑,特制定本政策。

      第一条 强化人才工作资金保障。设立总额1亿元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引进培育符合“中优”发展战略、打造“文旅成华”需要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青年大学生人才。将领军、领创、领智、紧缺及青年大学生人才分别设置为A、B、C、D、E类人才,重点给予项目扶持和提供精细服务。

      第二条 A类领军人才项目

      (一)对国际著名科技奖项、国务院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领衔的顶尖团队带项目来成华区创新创业,经评审认定,给予500万元的项目资助;对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专家领衔的创新创业团队,或曾任职世界500强企业总部或经科技部认定的知名研发机构的核心技术专家团队,带项目来成华区转化科技前沿成果或创办企业的,经评审认定,给予100万元—200万元的项目资助。
  • 《关于实施“成华英才计划”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 Entrepreneurship reward
  • 创业奖励
  •   (二)对通过成华区申报并入选的国家“千人计划”、四川省“千人计划”、“成都人才计划”等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经认定,给予每个团队100万元—500万元的项目资助。

      (三)对通过成华区申报并入选的国家“千人计划”、四川省“千人计划”顶尖人才、创业领军人才项目、“成都人才计划”长期项目,经认定,给予100万元的项目资助。

      (四)对通过成华区申报并入选的四川省“千人计划”创新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及专项人才项目、“成都人才计划”海外短期及青年人才项目,经认定,给予20万元—50万元的项目资助。

      (五)对以上人才项目转换升级的,按照补差原则,给予相应项目资助。

    第三条 B类领创人才项目

      (一)对取得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学士学位及以上或国内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且研发水平、技术成果在国内领先(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符合成华区产业发展定位的创新型企业家人才,或在世界500强企业、国内100强企业曾任中高级管理职务3年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作为主要创办人(股权一般不低于30%)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成华区创办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实缴资本不低于50%的,经评审认定,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
  • Entrepreneurship reward
  • 创业奖励
  •   (二)对取得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学士学位及以上或国内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的创客人才,来成华区创办金融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电子商务业、文化创意产业、都市旅游业等符合成华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方向的企业,且具备项目技术先进、商业模式领先等优势,作为主要创办人持股比例不低于30%,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实缴资本不低于50%的,经评审认定,给予20万元—5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

      (三)对通过成华区申报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成都市创业新星计划的入选者或国家、省、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创办者,经认定,给予1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

      第四条 C类领智人才项目。对成华区内企业引进的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在国内外知名企业、科研院所、研发机构有3年以上项目研发经验的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其研发项目具有较强产业化前景和市场化潜力的,经评审认定,给予20万元—50万元的项目研发资助。其中,校地协同创新成果转化和军民融合发展项目可优先支持。

      第五条 D类紧缺人才项目

      (一)每年评选50名—100名由成华区重点企业新引进(新评定)获得正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博士研究生或具备世界500强企业、国内100强企业中高级管理岗位任职经历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给予每人2万元—4万元的人才津贴。




  • Entrepreneurship reward
  • 创业奖励
  •   第六条 E类青年大学生人才项目。为在区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培训、城市融入、人才交流、信息咨询等综合服务。对外地来区应聘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提供成华区青年人才驿站7日内免费住宿。

      第七条 场地补助。对来成华区创业的领军、领创人才,有办公用房需求的,经认定,按照实际使用面积给予领军人才100平方米—500平方米、领创人才50平方米—200平方米且连续2年免除房租待遇;或自计算支付房租之日起前2年,按照不超过5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据实给予相应面积的场地租金补助。

      第八条 住房保障。加大住房安居保障力度,向符合申请条件的各类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赁服务。领军、领创、领智人才在成华区购买首套房自住的,经认定,可申请5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助;或租房自住的,经认定,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3.6万元且连续2年的房租补助。鼓励用人单位按城市规划与土地出让管理有关规定自建人才公寓,提供给本单位基础人才租住。

      第九条 优质孵化项目奖。每年遴选20个由成华区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平台新引进的市场潜力大、竞争优势明显的优质孵化项目,经评审认定,给予项目所在企业10万元的一次性项目奖励。

  • Entrepreneurship reward
  • 创业奖励
  •   第十条 参赛奖励。对代表成华区参加国家、四川省、成都市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工业(工艺)设计大赛、文化创意大赛等赛事,并获得前三名或三等奖及以上的个人或团体,根据获奖等次不同给予2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同一参赛项目,该项奖励不重复认定。

      第十一条 设立成华杰出人才奖。对在成华区创新创业5年以上且为成华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杰出人才,每两年评选一次“成华杰出人才奖”,并给予50万元的奖励。

      第十二条 设立成华引才伯乐奖。鼓励企事业单位、人才中介组织、创新创业孵化载体或营运机构积极参与各类人才的引进培养,被引进者来成华区创新创业且被评为领军人才的,经认定,给予引才者5万元—20万元的奖励。

      第十三条 建立成华人才绿卡制度。全面落实成都人才落户新政,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办理落户,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技能人才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对领军、领创、领智、紧缺及青年大学生人才,分层分类提供住房、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医疗保健、创业扶持等服务。实行人才绿卡积分办法,提供增值服务。

      第十四条 引进人才创办或服务的企业应当在成华区依法登记,工商、税收和统计关系均在成华区。

     
  • Entrepreneurship reward
  • 创业奖励
  •   第十五条 全面落实成都人才新政各项政策,区内现行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国家、省、市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本政策由区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中共成华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成华区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华委办〔2012〕74号)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
  • Entrepreneurship reward
  • 创业奖励
  • 前 言

          大学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切实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方便大学生熟悉政策,省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单位),汇总、编辑了《四川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2017年版)》,现印发各地、各高校和各成员单位,作为学习和执行政策的参考资料。各地、各高校在使用本政策清单时,要注意结合具体文件和本地情况,切实把政策领会好、宣传好、落实好。

          由于涉及部门多,政策点分散,难免有疏漏之处。若遇相关问题,请及时与省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以便明年编印新的政策清单时改进。联系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崔慧英;联系电话(传真):028-86111756。

    四川省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8年3月
  •  四川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2017年版)
  • Entrepreneurship reward
  • 创业奖励
  •   一、就业扶持政策

      (一)离校前

      1.求职创业补贴。对学籍在省内高校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12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两个及以上条件的,不重复享受。由高校会同校区所在市(州)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办理。

      2.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可以享受一次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由校区所在地人社部门负责办理。

      3.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离校前给予一次性就业帮扶补助600元。由高校和教育厅负责办理。


      4.免费师范毕业生项目。由基础条件较好、培养能力较强的省属高等师范院校实施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学生免费攻读师范类专业,为我省艰苦地区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定向培养教师。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每学年10个月生活补助。
  • Entrepreneurship reward
  • 创业奖励
  • 优秀免费师范生按有关规定可同时享受奖学金资助政策。免费师范生与培养学校、生源地市(州)或报考服务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三方协议,毕业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低于8年,其中,在县(市、区)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农村幼儿园〔不含县(市、区)本级及城关镇〕工作时间不低于5年。鼓励免费师范生长期执教、终身从教。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服务期内不能脱产提升学历。支持、鼓励免费师范生在职提升学历。

      5.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届毕业生毕业学年可报考市(州)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国家统一组织的政法体改生专项招考项目单设名额,定向招录应届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招录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等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可设置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具有本市、县户籍或在本市、县长期生活的毕业生招考。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考核招聘。公务员公招考试中,特殊困难家庭毕业生免收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用。

      6.鼓励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高职)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和基层工作经历;具有高(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 Entrepreneurship reward
  • 创业奖励
  • 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比例我省扩大至50%。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实行专项招生;将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在校生(含新生),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应届毕业生应征服兵役,退役后1年内可同等享受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

      7.建立大学生实训基地。支持高校实行校企对接,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接纳大学生实习,建立相对稳定的大学生实习基地。组织开展“逐梦计划”大学生实习活动。拓展就业实习、见习基地的领域和功能,积极培育、认定一批学科门类齐全、基础条件完备且集实习、见习功能于一体的实训基地。相关补贴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由高校创办及高校与企业联办的大学科技园、电商基地,纳入实训基地认定范围。对认定的实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
  • Entrepreneurship reward
  • 创业奖励
  •   (二)离校后

      9.就业见习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可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其中,国家级见习基地补贴标准可上浮20%,省级见习基地补贴标准可上浮10%。对留用的毕业生,见习期应作为工龄计算。

      10.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的社保补贴。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用人单位招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大学生,可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和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1.技能提升补贴。在企业工作,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大学生,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12.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对当年新招用包括大学生在内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经办金融机构可对其发放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自行选择享受
  • Entrepreneurship reward
  • 创业奖励
  • 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50%贴息或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中的一项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13.基层和艰苦边区地区工资待遇提高。到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在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地区高定一档,在三类及以下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两档,在四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的高定三档;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在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地区高定一级,在三类及以下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两级,在四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的高定三级。

      14.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到中小企业就业,在职称评定方面,享受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在基层工作,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在乡镇工作,可免于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5.鼓励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从毕业2年内、年龄不超过30周岁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招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服务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
      
  • Entrepreneurship reward
  • 创业奖励
  • 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参加社会保险(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办理补充医疗保险),新招募且服务满6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2000元;支医人员在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三支一扶”服务年限计算为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在乡镇工作的,可免于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报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考录公务员的考试;结合服务县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可通过考核方式直接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甘改州、阿坝州、凉山州服务的人员,可招聘到服务所在县的县、乡事业单位);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乡镇及以下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加2分,最高加6分;进入事业单位工作,不再约定试用期;服务期间考核合格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大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学校为其保留学籍;考录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其服务期计算工龄;按规定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经服务单位所在县“三支一扶”办同意,按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安排,可续期服务2年。

      16.鼓励参加大学生村官选聘。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定向推荐选聘大学生村官。聘期两年。任职期间,享受村官补贴(研究生2600元/月、本科生2200元/月,民族地区分别增加200元/月。年底考核合格的增发1个月补贴)。担任
  • Entrepreneurship reward
  • 创业奖励
  • “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的,保留大学生村官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干部标准执行。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类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可报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考录为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聘任期计算工龄。

      17.鼓励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项目。从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条件、年龄在30岁以下、本科及以上或高等师范专科应往届毕业生中,招聘到项目实施县的乡村学校任教。聘期3年,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它津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享受当地相应社会保障待遇。服务期满、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在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经县教育部门审核,县人社部门批准,由县教育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期满报考硕士研究生的,3年内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三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18.鼓励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中选拔招募,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专项服务。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1年1签。服务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600元),艰苦边远地区补贴根据国家政策

  • Entrepreneurship reward
  • 创业奖励
  • 标准予以发放,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统一为其购买综合保障险。志愿者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服务期满,可报名参加从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中定向考录公务员的考试;服务期满,服务期间考核合格报考硕士研究生的,3年内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19.公开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国有企业要建立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制度,在企业官方网站和四川公共招聘网、四川省人才网上联合发布公开招聘信息。除涉密等不适宜公开招聘的特殊岗位外,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普遍实行公开招聘,扩大选人用人范围,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0.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可分年度向就读高校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标准为:本专科学生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12000元。省级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国家规定的77个县市区)县以下基层单位,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的,可向就业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申请学费奖补。奖补金额按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计算(享受了部分减免的应予以扣除),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21.鼓励应征入伍服兵役(含义务兵和志愿兵役)。对参军
  • Entrepreneurship reward
  • 创业奖励
  • 入伍的大学生(包含往届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标准:本、专科(高职)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报考川内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指初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复试和录取。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1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入伍经历可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国家统一组织的政法体改生专项招考项目中,单设名额定向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

      22.鼓励继续升学。落实专升本政策。对未就业本科毕业生,鼓励继续攻读“双学位”。

      23.税收优惠。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等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以实际招用人数按每
  • Entrepreneurship reward
  • 创业奖励
  • 人每年5200元为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24.中小企业补助。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当年新增职工人数20%及以上的中小企业,申报中小企业补助项目时,在符合项目条件情况下,优先考虑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25.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就业。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在所承担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省级各类科技计划等重大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签订项目聘用合同聘用优秀毕业生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工作,聘用毕业生的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可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二、创业扶持政策

      (一)扶持创业大学生

      26.扶持对象。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处于登记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同等享受大学生创业培训补贴和创业补贴。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 Entrepreneurship reward
  • 创业奖励
  •   27.创业培训补贴。大学生可在常住地(在校生可在就读高校)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可享受培训补贴。在校大学生可以利用周末、节假日和晚自习等时间,在40天内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

      28.创业补贴。对大学生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给予1万元补贴。领办多个创业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创办家庭农场达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标准的,纳入相关政策支持范围。
    29.省级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前期孵化补助。对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单位)组织的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进入前期孵化,可享受5—20万元的补助。

      30.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毕业生创业可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其中:贫困地区(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其余地区上浮不超过2个百分点(含)。对贫困地区毕业生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余地区毕业生由财政部门第1年给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同时,由政府设立担保基金提供担保。

      领办创业实体的在校生,可向就读高校申请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获得贷款后,由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贴息。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获得贷款后,由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贴息。
  • Entrepreneurship reward
  • 创业奖励
  •   31.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大学生创业实体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创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奖励。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奖励,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2.青年创业基金贷款。创业大学生可向创业所在地市(州)团委申请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免息、免担保青年创业基金贷款,并配备一名志愿者导师“一对一”帮扶。在蓉在校大学生创业,可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申请。

      33.创业提升培训。对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大学生,以及在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有创业项目的大学生,每年组织一定数量的人员免费参加全省“我能飞”大学生成功创业者提升培训。

      34.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在项目区域内,将符合政策条件的从事农业就业创业的大学生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

      35.税费减免。2019年12月31日前,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

  • Entrepreneurship reward
  • 创业奖励
  • 税。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者,按规定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动产登记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药品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36.科技创新苗子补助。科技厅采取“人才+项目”的方式,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给予支持,其中,重点项目补助10万元/个,培育项目补助2-5万元/个。

      (二)扶持创业服务平台和创业指导专家

      37.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补贴。对评定为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给予30万元补助;对每年复核合格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给予15万元补助。支持民族地区依托“飞地”产业园区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

      38.创业指导补贴。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专家、顾问,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指导服务的,给予一定补贴。


  • Entrepreneurship reward
  • 创业奖励
  •   39.科技创新苗子基地补助。科技厅重点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园、大学生创新创业苗圃、大学生创新创业众创空间等基地或平台建设,补助资金额不超过60万元/个。

      (三)扶持创业服务活动

      40.创业活动补贴。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和省级相关部门为增强大学生创业意识,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举办创业讲座、报告、大赛、表彰、宣传等活动,可给予创业活动补贴。

      三、综合扶持政策

      41.取消户籍限制。农村户籍、异地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居住证(暂住证),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创业证》,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42.享受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大学生提供免费的就业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见习、人事档案管理等公共就业服务,以及项目选择、开业指导、投(融)资等公共创业服务。各地将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稳定就业创业的大学生纳入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 Entrepreneurship reward
  • 创业奖励
  •   43.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建设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就业创业指导工作队伍,建立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每2年至少2个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高等学校、园区对作出贡献的导师,在工作量认定、职称评定、待遇报酬等方面给与激励,支持就业创业指导教师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践,建立完善符合职业指导教师特点的职称评价标准,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职称。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工作人员,与应届毕业生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00。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兼任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义务辅导员。

      44.学分管理。高校将就业创业课程列入必修课或必选课,纳入学分管理。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实施弹性学制、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具体措施,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
  • Entrepreneurship reward
  • 创业奖励
  •   就业技能培训--个人直补培训(含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一、受理对象

      1、法定年龄范围内,有就业和培训愿望的贫困家庭子女(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及子女)

      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办、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四川藏区彝区9+3毕业生)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二、办理流程

      凭本人身份证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或就读的在蓉普通高校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和培训学校。培训结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后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或就读的在蓉普通高校所在地)的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报培训补贴,初审合格后到区就业局培训科窗口报领补贴。
  • Entrepreneurship training
  • 创业培训
  •   三、申报材料:

      1. 培训对象本人身份证(或居住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及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籍证明原件和学生证)原件收复印件; 
      
      2.《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成都市藏区(彝区)“9+3”毕业生就业优惠证》(以下简称《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贫困人员,可不提供此证,下同)、应届初高中毕业证复印件

      3.补贴培训登记卡;

      4. 《成都市培训补贴个人申请表》;

      5. 《成都市培训补贴费个人申报审核表》;

      6.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在校大学生需取得高级以上)复印件

      7.《成都市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报审核表》

      8. 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 Entrepreneurship training
  • 创业培训
  •   9.指定银行的个人银行卡。

      办理地点:成华区双林巷2号附3号成华区就业、社保、医保服务中心2楼

















      咨询电话:028-84371586

  • Entrepreneurship training
  • 创业培训
  • 成都成华区第五届青年创业大赛启动 奖金最高10万等你来拿
  • 成都成华区第四届青年创业大赛 8个团队进入决赛
  • 成都:创业青年用植物标本装裱“大自然” 凝固自然之美
  • 成都成华将建中德智能制造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
  • 成华区组团参加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 明星企业200万年薪招募
  • Entrepreneurial dynamic news links.
  • 创业动态新闻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