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知识答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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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东营微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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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又开始啦,这些问题你能答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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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哦亲爱的朋友们,昨天北海经济开发区国税局组织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你有没有参加呢?参加的朋友请让我看到你们的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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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啊啊啊啊恭喜你答对了

    小编要给你加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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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是说要做彼此的天使吗?我们不是一起参加过培训了咩!!!




    跟着小编在复习一次呀!!!
    根据国税函〔2008〕8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的第二条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自产货物用于职工奖励一定要确认收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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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当当当~~~当然是可以的啦,这么厉害是不是要抢小编的饭碗。
  • 继  续
  • 咦…….没有看过汇算清缴的课件嘛,咳咳咳……跟着小编一起念




    根据国税函〔2010〕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的第五条,关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计税基础确定问题:
    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小编说的这么清楚,
    再不知道小编就要
    内牛满面惹

  • 继  续
  • 他还不懂永远不懂离开是想要被挽留小编最后再说一次哦









    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第三条
    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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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ey you,hey you pink meeiei是不是被我美丽的歌声迷倒了,嘿嘿嘿,谁让你这么厉害答对了问题咧
  • 继  续
  •  呦呦呦,切克闹国税公告来一套,跟着小编一起念,学到白头不算老
    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的第二条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 继  续
  • 看来小编是难不住你了,小编也要向你学习。
  • 继  续
  • 敲黑板、敲黑板、敲黑板,重要的事情要将三遍。









    清算期间不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期间,不能享受法定减免税优惠(包括定期减免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税率、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等),一律适用基本税率25%

  • 继  续
  • 少年看你骨骼清奇,想必一定是学习了税法宝典,老衲只想说













    你是真的真的真的真的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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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常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