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法》颁布实施十周年
《反洗钱法》颁布实施十周年--预防洗钱活动、打击洗钱犯罪、维护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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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
- 预防洗钱活动打击洗钱犯罪维护金融秩序
- 颁布实施十周年
- 《反洗钱法》
- 反洗钱法自2006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7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这部法令已走过了10年的岁月!
-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
- 什么是反洗钱?
- 洗钱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它不仅损害了金融体系的安全和金融机构的荣誉,而且对我国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具有极大地破坏作用 。
- 反洗钱的必要性
- 一是制定反洗钱内控制度和设立组织机构义务;二是了解客户义务;三是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义务;四是保存记录义务;五是开展反洗钱宣传和培训。
- 金融机构作为反洗钱工作的主力力军,都具有什么义务?
- 防范金融诈骗,牢记客服电话
- 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识别
- 不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 不出租或外借自己的身份证
- 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 应该如何保护自己
- 作为公民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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