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汇小编政策梳理
敲黑板!生育报销支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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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胎政策放开后生娃的家庭越来越多生育保险也受到了更多人的关注
- 交汇点妈妈汇小编,我是南京的准妈,请教你一个问题哦!听说,咱们生育保险要连续缴满10个月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啊,妈妈汇小编,我只缴了8个月的生育保险,这几个月是不是白缴了?
- 看来孕妈们对此有误解,妈妈汇小编来解释一下。根据人社部门的权威发布,生育保险待遇包括这些哦: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94号)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简单说,如果生育保险未连续缴满10个月,生育医疗费用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需连续缴满10个月后才能领取。
- 敲黑板
- 那我生育保险连续缴满10个月后,如何领取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 ❂生育时生育保险已连续缴满10个月的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的,生育一孩、二孩(非多胞胎的)可领取的生育津贴一般无需个人申报。由社保经办机构在职工分娩出院后第5个月底发放到用人单位账户。
- ❂ 生育时生育保险未连续缴满10个月往后顺延缴满10个月后用人单位携带职工结婚证原件、生育服务证明、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等材料,每月1-10日(遇节日顺延)到市社保中心综合服务大厅西二楼申领(水西门大街73号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