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私募基金专项检查监管及热点问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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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上海贰与贰拾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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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私募基金管理人更好地应对监管检查“积募”梳理了证监会、各地证监局的专项检查要求及抽查名单并整理了专项检查的法规依据,供大家参考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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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南证监局(最新增加)
    海南证监局于近期完成了2018年海南辖区私募基金现场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随机抽取工作。现将随机抽取结果公示如下:
    一、随机抽取的现场检查对象
    海南昆仑时代投资有限公司、马里奥(海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口新城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南金盈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乾道(海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天津证监局(最新增加)
    从3月初开始各私募机构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自查工作,按照我局提供的《2018年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查自纠自防自律”专项工作检查底稿》(见附件1)的要素信息组织对本公司风险事项全面摸排进行自查自纠。于4月8日前向我局提交专项工作报告(模板见附件2)及工作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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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波证监局(最新增加)
    1、专人负责:私募管理人须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牵头,组建专门工作组,负责落实自查工作。
    2、2亿以上须报送材料:管理规模在2亿(含)以上的私募管理人必须报送自查工作报告及底稿;鼓励管理基金规模(总资产)在2亿元以下的私募机构视情况自愿报送。
    3、报送材料清单:自查工作报告、自查工作底稿(含纸质、电子版)。
    自3月26日开始,截止至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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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证监局
    我局于2018年3月16日上午,进行了2018年度辖区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名单的抽取工作。
    本次抽取工作以摇号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河北省证券期货业协会、河北省上市公司协会人员参与抽取,河北证监局相关处室人员见证。抽取过程全程录像,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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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证监局
    3月12日,广西证监局发布2018年广西证券基金机构及私募机构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结果的公告 
    涉及一家私募机构
    南宁伽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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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证监局
    机构自查。3月30日前,各机构填写《青岛辖区私募机构2018年自查工作底稿》(附件1)、《青岛辖区私募机构及产品信息表》(附件2),对照开展风险自查工作,并向我局提交自查报告(模板见附件3)。自查报告应包括机构基本情况、自查开展情况、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计划、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相关意见与建议等内容。自查报告应由本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与附件表格一并扫描发送至yangyr@csrc.gov.cn。
    现场检查。自查结束后,我局将根据各机构自查报告和日常监管情况,组织实施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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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证监局
    各公司要组织专人做好自查工作,并于2018年3月30日前完成在线核实、报送并确认相关材料。
    各公司根据我局提供的私募基金信息服务平台网址(平台网址:https://pf.szama.org)、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核实、填报、确认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产品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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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证监局
    1.广东辖区私募机构2018年自查工作底稿(指引)
    2.广东辖区私募机构2018年自查工作报告(模板)
    3.广东辖区私募机构及产品信息表(自查报告附件)





  • 新疆证监局
    一、辖区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高度重视并及时开展自查工作。根据自查报告提纲要求形成自查报告(详见附件1),并参照注释填制私募投资基金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2)。
    二、将上述信息表及自查报告盖章扫描后形成PDF版本文件,于2018年3月31日前,报送至邮箱。
    对于未在要求时间内提交自查报告的管理人以及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误导性陈述违背事实真相的,经核实将相关情况通报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并根据情况采取有关监管措施。
    附件:1.自查报告提纲
    2.《私募投资基金基本信息表》




  • 江苏证监局
    江苏新华日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卓正盈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国发(苏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无锡乐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雷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亿鑫股权投资基金扬州有限公司
    亿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壹泽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江阴睿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无锡锦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南通金信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南通金信至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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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募后台回复“专项检查”获取江苏证监局检查清单



  • 山西证监局
    山西金利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太原海信汇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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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夏证监局
    银川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宁夏紫金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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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证监局
    四川创新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鼎浩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武侯科技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盈耀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金鼎产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新高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光控医疗健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绵阳科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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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连证监局
    先锋科技资产管理(大连)有限公司
    海金(大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泰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大连东方克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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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证监局
    兴投(平潭)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华开(福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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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证监局
    喆颢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映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巨杉(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世真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上海七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金浦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彤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海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五牛锦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五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五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海际金控有限公司
    上海国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星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复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平安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瑞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陆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中城年代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锦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华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浦耀信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旌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易德臻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山金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钜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翮银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元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量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涌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东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醴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沈琦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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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证监局
    第一批10份现场检查通知书已送达相关私募基金管理人,节后进场实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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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证监局
    1.江西金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共青城普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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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点
    (一)三类私募是重点检查对象
    2018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划定三类私募为重点检查对象。
    1、涉及集团化、跨辖区和兼营类金融业务的私募机构。即被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5家及以上且合计管理规模在50亿元及以上的情况。将此类机构纳入检查,检查抽取比例不低于1/3。
    2、管理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私募机构。管理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规模在50亿元及以上的私募机构纳入检查;管理规模在10亿元至50亿元的私募机构由证监局自主确定抽查数量和抽查对象。
    3、其他存在问题风险线索的私募机构。将日常监管发现问题风险线索的私募机构、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供问题线索的私募机构纳入检查、存在证券异常交易被证券交易所采取自律措施的私募机构,由证监局自主确定抽查数量和抽查对象。

    (二)检查内容
    1、常规事项
    ■ 登记备案和定期报告
    ■ 合格投资者
    ■ 资金募集
    ■ 投资运作及风险控制
    ■ 合规管理
    ■ 利益冲突防范
    ■ 信息披露等情况

    2、重点事项
    (1)涉及集团化、跨辖区和兼营类金融业务的私募机构。
    主要从合规和风险防控两方面:
    ■ 检查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私募机构之间,以及私募机构与其他机构之间控制关系、业务往来、资金往来、产品嵌套情况;
    ■ 核查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 业务隔离和风险隔离是否有效;
    ■ 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及时完整;
    ■ 是否存在“自融自担”以及是否建立防范利益冲突机制等情况;
    ■ 摸清跨辖区和跨领域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2)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私募机构。
    主要从风险防控角度,重点检查可能存在的:
    ■ “资金池”业务;
    ■ 保本保收益;
    ■ 影子银行风险;
    ■ 杠杆运用;
    ■ 流动性问题;
    ■ 信息披露等问题。

    (3)存在问题风险线索的私募机构。
    结合日常监管和自律管理已发现的线索:
    ■ 从资金募集、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基金法》、《私募办法》、新“八条底线”的行为;
    ■ 从风险防控的角度核查是否存在非法集资风险等。

    (三)检查时间
    检查工作分为检查准备阶段、现场检查阶段、违规处理和总结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检查准备阶段:2月1日至2月28日
    2、现场检查阶段:3月1日至6月15日
    3、违规处理和总结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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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注定是私募基金行业的监管年。
    新年开工以来,私募基金管理人面临的第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迎接私募基金专项检查。
    自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以来,各地证监局陆续发布通知,先后启动私募基金专项检查工作。
    为了让私募基金管理人更好地应对监管检查,【积募】梳理了证监会、各地证监局的专项检查要求及抽查名单
    整理了专项检查的法规依据,供大家参考了解。
  • 2018私募基金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