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全新打开方式
我以学联人的名义邀您一起改革“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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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学联
组织改革方案
学联学生会
-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青年学生工作的重要指示,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在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下,坚持立德树人。强化学联学生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使学联学生会组织更好地代表和服务广大同学,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
- 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
坚持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
坚持学生主体地位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基本原则
- 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工作创新,使得学联学生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在2-3年内有明显改进,努力在2020年前,使各级学联学生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得到显著增强。
- 4工作效能更加彰显
1职能作用更加明确
2代表性更加广泛
3队伍作风更加严实
主要目标
- 改革措施
- 5.积极建设“网上学联
- 4. 改进学联组织运行工作机制。
- 3. 引导服务广大同学成才报国
- 2.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引领
- 的各级学联组织体
- 1.坚持完善党领导下、团指导下
- 关于学联组织
- 学联组织体系
- 各级学联组织要坚持在党的领导、团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服务同学成长成才,增进各族同学团结,发展同各国各地区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建立健全“全国、省、市”三级学联组织基本格局,加强上级学联对下级学联的统筹指导。
团指导下的各级
坚持完善党领导下
-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深化“四 进四信”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同学深刻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正确认识世 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加强和改进
思想政治引领
- O
改进学联组织
运行工作机制
完善学联代表大会制度
完善日常权益维护制度
- 成长成才、全面发展上。
把着力点放在促进同学
深化联系服务的内涵,
引导服务
广大同学成才报国
- 拓展网上工作阵地,注重运用新媒体技术使工作活起来。促进学联工作和互联网深度融合,加强学联组织与学生会组织、青年学生的联系与互动。依托微信、微博、网站、“青年之声”等网络平台,问需问计于广大同学,及时收集、回应广大同学的意见建议。
积极建设
“网上学联”
- 1.明晰学生会组织基本定位和职能
- 2.优化学生会组织体系
- 3.改革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4.精简优化学生会组织机构
- 5.健全学生权益代表和维护机制
6.创新工作机制
- 7.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考核和培养
8.加强学生干部作风建设
关于学校学生会组织
- 二是推动学校将学生会组织的定位职能和学生代表大会的功能作用写入学校章程。
- 一是巩固和完善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学生会组织是党领导下、团指导下的广大同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主要学生组织,各级学生会组织要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管理和服务,校级学生会组织须明确1名主席团成员负责学校学生社团工作。
- 明晰学生会组织基本定位和职能
- 三是强化学生会组织职责,聚焦广大同学精神成长、学习生活、成才发展、权益维护等需求。充分发挥引领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帮助同学全面成长进步、促进同学养成优良学风、服务同学创新创业创优、代表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明晰学生会组织
基本定位和职能
- 切实建立“学校、院系、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明确校级组织对院系级组织、院系级组织对班委会的指导职责,建立健全校级学生会组织每年至少1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听取全部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的制度;完善校级学生会组织对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的考核机制。
- 高校层面
- 优化学生会组织体系
- 要普遍设置学生会,由校团委归口指导,促进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更好地融合,共同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中等学校层面
优化学生会
组织体系
- 组织领导机构
- 3.选举产生校级学生会
- 简称“常代会”
- 2.探索实行常任代表会议制度
- 1.扩大代表的广泛性
- 校级层面
- 代表大会制度
改革完善学生
各级学生会组织须定期、规范召开代表大会。
- 扩大代表的广泛性 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社团,其中非校、院(系)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大会代表经班级、院(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
- 选举产生校级学生会组织领导机构主席团成员和主席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应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予以确定并报学校党委批准。
- 原则上全部实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会议召开周期为一年。学生人数低于400人的院(系)可召开全体学生大会并选举学生干部。
院系层面
- 改革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 按照扁平化方式改革职能部门设置,减少管理层次,提升管理效能,减少发文、会议等推动工作的形式,杜绝“行政化”倾向。校级学生会组织须设立主席团,由主席1名、副主席4至6名组成,有分校区的高校可酌情增加副主席人数;聘任秘书长1名,由团委专职干部兼任;学生会组织各职能部门副职原则上不超过2名。不得设置主席助理、部长助理等岗位。
精简优化
学生会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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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级学生会组织成立权益工作机构或部门,负责开展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的日常工作。推动学校设立“校领导接待日”“职能部门交流会”等机制,搭建学生与学校党政领导、职能部门面对面沟通的常态化机制。推动校级学生会组织负责人成为校务委员会等学校咨询议事监督机构成员,参加学校相关会议,代表和合理有序表达同学利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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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全学生权益代表和维护机制
- 主要学生干部候选人必须符合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等标准,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主要学生干部名单及联系方式应予以公布;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每学期要向学生代表和一定比例非校级学生会干部的学生代表述职;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法违纪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干部,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规范学生干部的
选拔、考核和培养
- 加强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 省市级党委、共青团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联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各学校党组织要把学生会组织工作纳入党群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谋划,重视关心对学生骨干的培养和管理,定期听取相关汇报,提出指导要求。团组织要加强对学生会组织工作的科学指导,重点从政治方向、组织机制、骨干培养等方面给予指导和监督。学生会组织应在团组织的指导下,协助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把好学生社团活动的政治关,支持学生社团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规范日常活动,促进有序发展。学校团组织要指导学生会组织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健全经费执行的公开和监督机制,增强财务工作的透明度。
- 加强工作支持和保障
- 本方案经党中央书记处批准,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和全国学联联合制定下发,方案落实执行情况将纳入各级党委、团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考核内容。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宣传工作。共青团组织要指导本地学联和各学校学生会组织制定具体措施,协调政策资源,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对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的支持和保障。各级学联学生会组织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团组织的指导下,按照统一部署,把握改革重点,抓住关键节点,积极主动推进改革。
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