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漫画——未成年人常见犯罪系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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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常见犯罪系列法制宣传漫画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
- 一日,某校高一学生小张和同学小孙小梁外出,途中小张向同伴表示自己将要“抢劫”。之后,小张选择了一位骑电瓶车的路人作为抢劫对象。
- 火车北站怎么走?
- 你们看着我去抢。
- 小张通过言语、持有刀具等威胁方式,从被害人处抢来一辆电瓶车。事后小张还向一旁观看的同伴小孙小梁炫耀其违法行为。
- 你们看到手了。
- 值钱的交出来。
- 三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最终,检察机关以“抢劫罪”对张某提起公诉,因孙某梁某为从犯,检察机关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未成年人对犯罪行为认知不足,往往觉得其行为仅仅是是“吓唬人”“好玩”“没想伤害对方”。
- 本想吓唬他,觉得好玩又有钱,没想伤害他。
- 孙某梁某为从犯,对二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六个月。
- 三人涉嫌抢劫罪张某为主犯,判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 而此案中,涉案的另外两名未成年人张某、孔某同样是因为对犯罪行为的认知不足,触犯了我国刑法。通过本案情我们了解到,未成年人应该在学习课业之余,加强对我国法律法规的认知与学习,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积极向上的青少年。
- 张某说,我俩负责看。
- 没事跟着玩。
- 你们看着。
- 今后我们一定学好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