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漫画——未成年人常见犯罪系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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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检察
发布时间:201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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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成年人常见犯罪系列
    法制宣传漫画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
  • 一日,某校高一学生小张和同学小孙小梁外出,途中小张向同伴表示自己将要“抢劫”。                  
    之后,小张选择了一位骑电瓶车的路人作为抢劫对象。
  • 火车北站
    怎么走?
  • 你们看着
    我去抢。
  • 小张通过言语、持有刀具等威胁方式,从被害人处抢来一辆电瓶车。
    事后小张还向一旁观看的同伴小孙小梁炫耀其违法行为。
  • 你们看
    到手了。
  • 值钱的
    交出来。
  • 三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最终,检察机关以“抢劫罪”对张某提起公诉,因孙某梁某为从犯,检察机关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未成年人对犯罪行为认知不足,往往觉得其行为仅仅是是“吓唬人”“好玩”“没想伤害对方”。
  • 本想吓唬他,觉得好玩又有钱,没想伤害他。
  • 孙某梁某为从犯,对二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六个月。
  • 三人涉嫌抢劫罪
    张某为主犯,判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 而此案中,涉案的另外两名未成年人张某、孔某同样是因为对犯罪行为的认知不足,触犯了我国刑法。
    通过本案情我们了解到,未成年人应该在学习课业之余,加强对我国法律法规的认知与学习,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积极向上的青少年。
  • 张某说,我俩负责看。
  • 没事跟着玩。
  • 你们看着。
  • 今后我们一定
    学好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