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砀山征兵开始了,砀山青年你准备好了吗?
砀山之声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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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砀山县人民武装部欢迎全县有志青年参军入伍报效祖国
- 2021年征兵开始了
- 砀山县关于实施“带编带岗入伍、退役无缝就业”激励大学毕业生参军的意见
- 实现新时代党的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需要高素质人才支撑。向部队输送高素质兵员,是各级党委、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大力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的重大政治任务。为切实做好新时代征兵工作,进一步激发我县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积极性,依据《安徽省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皖征〔2021〕15号)、《宿州市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宿发〔2020〕1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实际,现就实施“带编带岗入伍、退役无缝就业”激励大学毕业生参军,提出以下意见。
- 一、指导思想
-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兵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征兵工作的决策指示、政策法规,安徽省、宿州市征兵工作相关文件为依据,有机结合并统筹安排征集优质兵员和保障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充分保证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后路”的基础上,努力推动全县征兵工作创新发展,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征兵任务。
- 二、征集对象范围和条件
- 带编带岗入伍对象范围为志愿从砀山县报名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征集当年年龄不超过24周岁。政治条件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2018年版)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2020年版)和有关规定执行。
- 三、征集计划
- 从2021年秋季征集兵员工作时启动,服役满5年退役时具体实施。根据宿州市政府征兵办公室下达的砀山县大学毕业生征集任务,县每年按照大学毕业生征集任务数内的退役士兵数20%以内的比例,列出事业单位财政拨款编制名额,其余的安排到企业职工、机关辅助工作人员、政府机关与校园安保岗位、辅警岗位、村选青后备干部招录(聘)等岗位,具体就业安置岗位总数与年度大学毕业生征集任务数保持一致。同时在乡镇专武干部选拔和录用上优先考虑。
- 四、征集办法
- 征集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征集程序如下:(一)发布简章。由县征兵办公室、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当年征集计划情况,在全县各类媒体发布简章,主要内容包括征集对象、条件、考试内容、时间等。(二)报名与资格审查。县征兵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三)体格检查与政治考核。县征兵办公室负责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四)考试。分数由选录笔试分数加服役档案分数(参照《砀山县大学生毕业生士兵服役档案分数量化标准》评定)组成,总分为100分,笔试分占40%,档案分占60%。退出现役以后参加选录考试,县征兵办公室负责审核参考条件。考试具体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五)选岗。按照分数由高到低进行选岗定岗,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办理相应入职手续。
- 五、有关待遇
- (一)带编带岗入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间享受我县义务兵优抚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二)鼓励应征入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部队长期服役,服役期每延长三年,退役后参加工作时工资待遇相应提高一个等级,工资及福利待遇于退役当月接供。(三)鼓励符合应征条件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编教师参军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正常退伍后,于三个月内复职,工资及福利待遇于退役当月接供;根据个人意愿,安排到城区学校工作;职务晋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退伍后不再列入安置计划:1.在部队服役期间考入军校或直接提拔为军官的,退役后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2.因各种原因被退兵、全程退役人员(因部队改革等原因退役人员除外)、被开除军籍(党籍)的或服役期间受到刑事处罚的;3.退役后一个月内未按规定到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的;4.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合安置的。
- 六、有关待遇
-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带编带岗入伍、退役无缝就业”激励大学毕业生入伍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面领导,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相关职能部门密切搞好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征集工作顺利进行。(二)搞好宣传发动。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各项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及时向社会公布招聘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提高招聘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招聘工作规定或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务处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七、附则
- 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砀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所有。附件:砀山县大学生毕业生士兵服役档案分数量化标准
- 砀山县大学生毕业生士兵服役档案分数量化标准
- 根据服役年限、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表现等,按照统一标准予以赋分。一、军龄服役年限计每年3分,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3分,不满半年的按半年计1.5分。二、表彰1.“四有”优秀士兵,每次0.3分,累计不超过3分;2.师旅团级单位实施的表彰,每次0.3分,累计不超过3分;3.军级单位实施的表彰,每次0.5分,累计不超过5分;4.战区级单位实施的表彰,每次1分,累计不超过10分;5.军委实施的表彰,每次2分,累计不超过20分。
- 砀山县大学生毕业生士兵服役档案分数量化标准
- 三、奖励1.嘉奖,每次0.3分,累计不超过3分;2.三等功,首次5分,第二次3分,第三次以上每次1分,累计不超过10分。四、扣分1.行政处分警告每次计5分、记过每次计8分、记大过每次计10分、降职、撤职每次计15分。2.党纪处分警告每次计5分、严重警告每次计8分、撤销党内职务每次计10分、留党察看每次计15分。砀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 县人武部:联系人:胡 硕 参 谋联系电话:13145610908值班室电话:0557-8022059
- 砀山县人武部联系方式
- 砀山之声 制
- 投笔从戎卫祖国大好河山驰骋疆场显青年英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