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办法
调动全社会力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公共安全,有效防止疫情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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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城地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乌苏市融媒体中心出品
- 塔城地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乌苏市融媒体中心
- 对提供疫情线索实行有奖举报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调动全社会力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公共安全,有效防止疫情蔓延经塔城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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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出现发热、咳嗽、肌肉酸痛、乏力等感冒症状,未主动到指定医院进行就诊的。
- 一、举报线索内容
- 1、2020年1月10日后,从湖北武汉来疆、返疆的人员未主动到当地社区登记、未进行居家隔离20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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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举报奖励金额给予举报人300-500元/次的奖励。
- 1、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适当奖励;
- 二、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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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 塔城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1月29日
0901-6118582
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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