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乘警支队向英雄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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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哈尔滨乘警支队
发布时间:201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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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乘警支队向英雄致敬动手为先烈点燃烛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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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向身边的英雄致敬
  •      秦亚东生前任牡丹江公安分处八面通站派出所民警。1979年7月3日清晨,在城鸡线秀池养路区审查抓捕一名苏修武装特务时,被对方开枪击中胸部。他虽身负重伤仍英勇搏斗,在战友协助下,终于将苏特擒获。他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壮烈牺牲,时年32岁。
  •      秦亚东同志1966年3月参军入伍,由于其政治业务素质优秀、工作业绩突出,先后入党、提干,历任战士、副班长、排长、助理员。1978年9月从部队转业后,分配到牡丹江铁路公安分处八面通站派出所工作。参加公安工作后,他忠诚于党的公安事业,工作认真,吃苦耐劳,英勇顽强,勇于献身。秦亚东牺牲后,原牡丹江铁路分局党委做出了追认其为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1980年1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以黑政发〔1980〕24号文件批准秦亚东同志为革命烈士。 
  • 革命烈士 秦亚东
  •       赵宏伟,生前任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哈尔滨公安处阿城站派出所民警。1999年5月20日18时45分,赵宏伟在阿城站候车室执勤时,突遇图谋抢夺枪支的持枪歹徒,为了保护佩带的枪支不被歹徒抢走,赵宏伟直面歹徒,临危不惧,与歹徒展开殊死的搏斗,不幸被歹徒开枪先后击中头部、颈部,壮烈牺牲,时年29岁。
  •      赵宏伟用生命保护了自己佩带的枪支,就在他倒下时也没有忘记将自己的佩带的枪支紧紧地压在了身下,使枪支没能落入歹徒的手中,为忠诚公安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赵宏伟同志1992年8月7日参加工作,生前虚心好学,主动向老同志学习工作技能,先后担任过驻站责任区民警,执勤民警,工作积极主动,敢于向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先后参与破获多起盗窃铁路运输物资的重大案件,多次查处治安案件,为确保铁路运输安全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就在他牺牲时,兜里还揣着被献血染红的入党申请书。 
         案件侦破后,为弘扬表彰赵宏伟同志英勇无畏的精神,铁道部公安局在2007年6月30日为赵宏伟追记个人一等功一次。黑龙江省民政厅于2009年9月18日追认赵宏伟为革命烈士。 
  • 革命烈士 赵宏伟
  •       张兴权生前任哈尔滨公安处铁力站公安派出所王杨驻站组组长(警士)。1986年5月7日晚21时10分许,在王杨车站候车室巡视中发现三名行踪可疑人员,在盘问审查时被这三名歹徒开枪击中而壮烈牺牲,时年32岁。     
  •      罪犯张福军、张福仁、张福德兄弟三人被抓捕归案后供述:当日晚,三人预谋持枪抢劫王杨农业银行营业所,因被张兴权在王杨车站候车室审查而未得逞。 
        张兴权同志1973年4月下乡,1975年12月被分配到铁力工务段任桥梁工,由于其政治素质优秀、工作业绩突出,多次被评为绥化铁路分局、哈尔滨铁路分局“青年突击手”称号,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月调入铁力站公安派出所历任民警、值勤组长、王杨驻站组组长(警士)。参加公安工作后,他刻苦学习公安工作业务知识和对敌斗争本领,工作中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以所为家,积极主动地圆满完成各项公安工作任务。张兴权同志牺牲后,1987年7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以〔1987〕黑烈字第062号革命烈士通知书批准张兴权同志为革命烈士。 

  • 革命烈士 张兴权
  •       于有和生前任佳木斯公安处鹤岗站货场派出所货运民警。1999年3月12日凌晨1时许,在依法制止犯罪分子夏长有的盗窃行为时,不幸被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用铁锹重击头部,抢夺枪支击中,壮烈牺牲,时年28岁。     
  •       于有和同志1971年10月21日出生,1986年参加工作,1996年9月考入齐齐哈尔警校,1998年被组织分配到鹤岗站货场派出所任货运民警。在他短短的4个月执勤工作中,共抓获盗贼86人,2人被劳动教养,5人被治安拘留。1999年3月12日凌晨1时许,于有和同志在调车场牵出线值勤巡视时发现有人正在偷煤,便立即上前抓捕,并喝令其将作案工具铁锹放下,犯罪分子夏长有(男,35岁,黑龙江省巴彦县人,1983年“严打”时因绺窃被判刑,1995年刑满释放当年,与他人抢劫一台桑塔纳牌出租车)抡起铁锹砸向于有和,于有和的头部遭到重击,在鸣枪示警无效后与夏长有奋力搏斗十几分钟,终因体力不支,被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抢夺枪支并击中了胸部和太阳穴,不幸牺牲。夏长有逃离鹤岗市后,在长春、吉林一带疯狂作案,终于在1999年10月24日被吉林警方抓获。2000年8月2日,于有和同志被公安部追记一等功;2000年10月10日,于有和同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授予革命烈士称号。    
  • 革命烈士 于有和
  •       国德存,中共党员,1930年出生,1947年参加东北民主联军,后调入满洲里铁路公安分处,任换装管理处保卫股副股长。1957年6月13日,他同国家登山队征服了“山中之王”—贡嘎山,在凯旋途中遭遇暴风雪,不幸牺牲,年仅27岁。      
  •       国德存同志1947年2月参加革命部队,被编入西满区博克图骑兵连,在二道沟子一代剿匪。他作战勇敢,不怕牺牲,右腿曾在战斗中负过伤。1948年12月,国德存复员后分配到满洲里铁路公安分处工作,1953年5月14日加入中国共产党。1956年2月国德存被选入国家登山队,于1956年6月登上了前苏联境内的欧洲最高峰,海拔5642米的厄尔布鲁士峰,同年7月31日登上了我国新疆境内海拔7546米的“冰山之父”—慕士塔格峰。1957年7月,国家体委授予国德存“登山英雄”光荣称号。1983年被民政部批准为革命烈士。      
  • 革命烈士 国德存
  •       裴永奎生前任齐齐哈尔公安处加格达奇乘警支队警长。2006年5月31日凌晨,为保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与2名持刀歹徒英勇搏斗不幸身负重伤,壮烈牺牲,时年50岁。     
  •       裴永奎同志1980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爱岗敬业、埋头苦干、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在看守所工作期间,他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满怀感情做好被监管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在乘警支队工作期间,他积极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参加侦破刑事案件20余起,查处违反治安管理人员850余人,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他满腔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为旅客办好事100余件,受到群众广泛赞誉。2006年被公安部追授二级英雄模范称号。2007年被黑龙江省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 革命烈士 裴永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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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与青山同在 你们与青山永存 
       请让我为您点燃一盏思念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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