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保险泰州中支反洗钱宣传
反洗钱,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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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反洗钱宣传月
- 反洗钱你我共参与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中心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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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 击 洗 钱
-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 、隐瞒毒品犯罪 、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 恐怖活动犯罪 、 走私犯罪 、 贪污贿赂犯罪 、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目前,常见的洗钱途径广泛涉及银行 、 保险 、 证券 、 房地产等各种领域.
- 什么是反洗钱?
- 打 击 洗 钱
- 洗钱助长走私、毒品、黑社会、贪污贿赂、金融诈骗等严重犯罪,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破坏社会公平竞争,甚至影响国家声誉。因此,我们依法采取大额和可疑资金监测、反洗钱监督检查,反洗钱调查等各项反洗钱措施,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起到遏制其上游犯罪的目的。
- 为什么要反洗钱?
- 2019年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通过了中国第四轮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互评估报告,意味着中国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在这个国际上最严苛的反洗钱反恐融资评价体系中经受住了考验,取得阶段性成果.
- 2007年中国加入国际反洗钱组织FATF,开启反洗钱国际合作
- 2007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正式施行
- 反洗钱发展形势
- 为助力反洗钱工作,公民应做到以下七个方面:一 、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二 、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识别三 、不要出租或出租自己的身份证件四 、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账户 、 银行卡和U盾五 、 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体现六 、 远离网络洗钱七 、 举报洗钱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 警惕洗钱风险
- 案例一:腐败洗钱2006年4月至2013年5月,时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某局局长梁某(另案处理)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贪污公款并持有来源不明巨额财产,从2009年起,梁某将上述犯罪所得赃款交给其妻子王某管理。王某以亲戚及朋友蓝某、陆某等人名义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多家银行开立16个账户,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投资,理财本金共计人民币2325.93万元,理财收益累计256.65万元。上述16个银行账户均为王某代理开立或陪同账户持有人本人到银行开立,全部银行卡均由王某设置密码并实际控制,账户内资金均非账户持有人所有或提供。 2015年7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王某明知其丈夫交其保管的巨额资金来源与性质,仍利用他人名义开立多个账户,购买理财产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判决王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6万元。
- "洗钱"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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