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运动大合唱,正青春,我们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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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对象:学院全体师生活动时间:2018年5月12日晚上6:30活动地点:阶梯教室
- 快闪
- 活动要求1、各参赛队选唱2首歌曲,时间10分钟以内。其中《五月的鲜花》为必唱曲目,另外一首自选或从备选曲目中选取。各参赛队自选曲目原则不能重复,以先报为准。(备选曲目见附件2)2、要求歌曲为爱国歌曲,内容积极向上,紧扣主题,力求新颖多样,展现我院青年学生奋发有为、爱国爱校的精神风貌。3、各参赛队参赛人数为60人,指挥1人。参赛队员需是本分院(系)在校学生员,服装自备,伴奏方式自选,做到服装整洁,队列有序。4、自通知下达之日起,各分院(系)要着手准备,积极参与此次活动,指定专人负责,精心选择、排演,并于4月20日前将参赛曲目(附件1)上报给团委张慧,邮箱:1065599046@qq.com。5、比赛在形式上和内容上鼓励创新,但必须体现大合唱的本质。
- 评选奖励办法1、评委组成:校外评委2、计分办法:(1)基础分:(60分)①歌曲内容健康,积极向上;(10分)②演唱技巧(40分):声音洪亮,音色和谐,层次清晰,节奏准确,演唱与伴奏协调,表演完整;③合唱人数符合要求(10分)(2)服装纪律(10分)队员衣着整洁、大方、统一,精神面貌好,进出场有序;(3)演唱形式与指挥(30分)①指挥动作协调,能配合上节奏,打出拍点,充满激情,能很好地调动整个合唱队员的激情,完美地诠释乐曲内涵;(10分)②现场气氛好,整体表现力强,富有感染力。(10分)③演唱形式多样,有一定创意,形式新颖。(10分)(合唱比赛由评委当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分数的平均值记分,各队名次按积分排列。评分采取百分制计算,评委打分时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
- 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优秀组织奖一名,报优秀组织奖的院(系)需同时提供不少于1200字的文字材料(需附活动照片或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