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高新区给人才发“红-包”喽
广西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奖励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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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梧州高新区给人才发“红包”喽
-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良好氛围,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进入高新区,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6〕26号)和市委《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梧发〔2018〕8号),特制订本办法
- 广西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奖励暂行办法
- 本办法适用于在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登记注册纳税的重点企业、科研院所、事业单位(优先支持大健康特色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
- 适用范围
- 由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每年统筹安排100万元作为人才奖励发展资金,重点奖励对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园区企业转型升级有突出贡献的人才
- 安排人才奖励发展资金
- 进一步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塑造杰出企业家典型,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对高新区内具有先进管理理念以及在创业、创新过程中推动企业发展业绩突出的企业家进行表扬和授奖,每年设置“梧州高新区杰出企业家奖”3名,每人奖励5万元,奖金全部属于获奖者个人所得。
- 设立梧州高新区杰出企业家奖
- 加大杰出人才激励、奖励力度,促进人才引进和培育,对在高新区企业生产创新、技术创新、技能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招商创新、制度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扬和授奖,每年设置一等奖3名,每人奖励3万元;设置二等奖5名,每人奖励2万元;设置三等奖7名,每人奖励1万元,奖金全部属于获奖者个人所得。
- 设立梧州高新区杰出人才奖
- 本措施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 进一步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面向高新区各基层企业和工作一线,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起关键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团体或个人,每年设置一等奖3个,奖励8万元;设置二等奖5个,奖励4万元;设置三等奖7个,奖励2万元,奖金全部属于获奖团队或个人所得。
- 设立梧州高新区科技成果产业化贡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