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放贷领域常识应知应会(员工版)
审计与合规部
2020年9月
金融放贷领域
常识应知应会
(员工版)
定义:
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提高警惕 关注套路贷
套路贷与民间借贷:
套路贷与平等主体之间基于意思自治而形成的民事借贷关系存在本质区别,民间借贷的出借人是为了到期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收回本金并获取利息,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也不会在签订、履行借贷协议过程中实施虚增借贷金额、制造虚假给付痕迹、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行为。
提高警惕 关注套路贷
常见犯罪手法:
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借款金额。软硬兼施“索债”。
提高警惕 关注套路贷
学生应当树立文明的消费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养成文明、健康的消费习惯。纠正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在生活消费、人际消费、娱乐消费等方面,不盲从、不攀比、不炫耀,合理消费、理性消费、适度消费。结合实际,量入为出。鼓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勤工俭学,通过诚实合法劳动创造财富,培养节俭自立意识。
- 树立文明消费观 切实防范校园贷
- “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软暴力”手段强行索取公私财物,同时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 软暴力
表现形式:
1、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跟踪贴靠、扬言传播疾病、揭发隐私、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破坏、霸占财物等;
2、扰乱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破坏生活设施、设置生活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堵门阻工,以及通过驱赶从业人员、派驻人员据守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厂房、办公区、经营场所等;
- 软暴力
表现形式:
3、扰乱社会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摆场架势示威、聚众哄闹滋扰、拦路闹事等;
4、扰乱社会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摆场架势示威、聚众哄闹滋扰、拦路闹事等;
注意:通过信息网络或者通讯工具实施,符合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违法犯罪手段,应当认定为软暴力。
- 软暴力
一是从事套路贷、校园贷等非法金融活动;
二是不法分子套取银行、小贷公司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等违法行为;
三是销售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理财产品或有组织的保险诈骗行为;
四是利用金融从业身份为非法金融放贷行为增信、宣传或提供便利的;
- 金融放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
五是有意为涉黑涉恶或者组织提供任何金融业务支持和服务的;
六是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欺诈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以及追偿代偿资金的;
七是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的、涉嫌非法经营犯罪的;
八是其他涉黑涉恶行为和严重违规经营行为。
- 金融放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