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祀 · 廉洁民政
——兴山县民政局廉洁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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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洁·兴山民政
- 2018年清明将至,兴山县民政局提醒各位党员干部要带头倡导廉洁、安全、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尚,坚决保持纠“四风”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 清明祭祀廉洁民政
- 1.严禁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活动。
- 2.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 3.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 4.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 5.严禁在祭奠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
- 6.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
- 7.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 8.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同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活动。
- 9.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 10.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
- 兴山县民政局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