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保险代理人个税及增值税怎么算?
个人保险代理人个税及增值税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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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算?
- 个人保险代理人个税及增值税
- 税收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现将个人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税收征管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个人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应当缴纳的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的有关规定,委托保险企业代征。个人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保险企业按照现行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二、个人保险代理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以下简称“佣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按照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展业成本,为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的40%。……
- 个人保险代理人每月收入(含税)若不超30900元,免征增值税;若大于30900元,按收入(不含税)总额征收3%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增值税税额的7%、3%和2%征收。(收入:这里指佣金、津贴、实物奖励、旅游奖励等合并扣税的收入。)计算公式如下:
- 一、 增值税及附加税
- 个人保险代理人收入减去增值税及附加和展业成本(展业成本,为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的40%。),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计算公式如下:
- 二、个人所得税
- (1)收入小于1333.33元,不用交税。(2)收入在1333.34元至6666.66元之间,需要交个税,不用交增值税及附加税。计税公式为:个税=收入×0.12-160。(3)收入在6666.67元至30900元之间,需要交个税,不用交增值税及附加税。计税公式为:个税=收入×0.096。(4)收入在30900.01元至43006.98元之间,需要交个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城建税)。计税公式为:个税+增值税及附加税=收入×0.124173 。
- 上面的计算方法好复杂的样子!!!那来点简单点的,不过要分7种不同情况计算,如下:
- (5)收入在43006.99元至103000元之间,需要交个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城建税)。计税公式为:个税+增值税及附加税=收入×0.170677-2000 。(6)收入在103000.01元至107679.31元之间,需要交个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计税公式为:个税+增值税及附加税=收入×0.171924-2000 。(7)收入大于107679.31元,需要交个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计税公式为:个税+增值税及附加税=收入×0.218358-7000。
- 举个例子:个人保险代理人小强这个月的佣金、津贴、实物奖励、旅游奖励等合并的收入为40000元,也就是属于上面列的第4种情况,需要交个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城建税),套用第4种情况的计税公式那么他要交的税合计=40000×0.124173=4966.93元
- 另外,个人年所得超过12万元需要自行申报是什么意思?
- 就是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需要在第二年3月31前通过广东地税微信公众号或者其他方式再进行一次全年的申报,这次的汇总申报不止是公司发的佣金,还有其他公司发的工资薪金、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稿酬所得、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11种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如果合计超了12万元需要自行再汇总申报一次。如果平时有及时交税的,则不需要补交只需确认汇总金额并点申报就行,如果平时漏交的则需要及时补交。
- 可能有些伙伴要问,我佣金收入挺高的,每月收入加起来已经超12万了,为什么进行超12万申报时提示没达到12万?其实个人保险代理人的计算并不是指每月的收入合计超12万,而是每月的收入减去增值税及附加和展业成本之后剩余的收入的12个月的合计,如果超12万才需要申报。个人保险代理人是否超12万计算方法:将每月的收入分别减去当月增值税及附加税之后乘以60%,再将12个月的数相加。最保险的方法就是:每年3月31日前登陆广东地税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和申报,如果提示没超12万则不需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