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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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老朋友
发布时间:2021-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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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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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徐县人民检察院

  •      清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坚持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在务实中创新、在落实中深化。
  •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    受理审查逮捕案802件1059人,批准逮捕84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1136件1564人,提起公诉1332人。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起诉355人;起诉毒品类犯罪37人。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起公诉11人
  • 牢牢守住大局稳定这个根本底线
  •       一、聚焦中心工作,有效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    坚持快捕快诉,办理恶势力犯罪案件6件,批准逮捕39人,提起公诉42人,改变定性2件;开展“线索清仓”行动,向相关职能部门移送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11件
  •       一、聚焦中心工作,有效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    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6件6人。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0件,发放救助金56.2万元。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0件12人;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95件,督促清理生活垃圾2.4万吨办理的某镇煤泥制品长期露天堆放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太原市检察机关优秀案例”;办理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2件,督促恢复生态环境1081.3亩
  •       一、聚焦中心工作,有效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全面投入依法“战疫”
  •    办理的马某某妨害疫情防控案已提起诉讼。用活用好线上接访、远程提讯等信息化手段。院领导带队 4次赴包联企业进行走访调研,检查指导疫情防控,帮扶企业复工复产。
  •       一、聚焦中心工作,有效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从重从快办理侵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权利的案件22件67人。开展“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2次,邀请20余名企业家代表参会。对2名民营企业家公开听证后作出不起诉决定。
  •       二、践行为民宗旨,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 全力维护食品药品安全
  •       依法严惩危害食药安全犯罪,批准逮捕12件15人,提起公诉9件1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3件3人。
         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17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6件7人,诉请并执行惩罚性赔偿金15万余元。办理的冯某某等假冒紫林品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为全市首例食药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相关经验被最高检推广。办理的某食品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案系全省首例由基层检察院起诉并已判决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       二、践行为民宗旨,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 充分发挥支持起诉职能
  •      办理支持弱势群体起诉案件143件,追回劳动报酬430余万元,胡某某等10余名农民工向我院赠送锦旗表示感谢,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推广
         办理的张某某与山西某速递有限公司经济补偿金纠纷支持起诉案入选了山西省检察机关“支持农民工起诉 助力脱贫攻坚”十大典型案例
  •       二、践行为民宗旨,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     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并投入使用。受理来信来访284件,回复和答复率100%,化解了长达20年的史某某信访案。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50余份
  •       二、践行为民宗旨,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 用心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      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县城二中等学校共计6000余名师生讲授法治课15次。开展“宪法宣传周”、“国际禁毒日”、“扫黑除恶举报宣传周”等法律宣传活动13次,先后深入醋都广场、东于村、山西亚鑫煤焦化有限公司等地,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解答各类法律疑问100余条,播放宣传标语7000余次。
  •       二、践行为民宗旨,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监督
  •    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不批准逮捕215人,不起诉232人;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1件、撤案15件,纠正漏捕漏诉24件;对刑事判决裁定提请抗诉21件;纠正刑事侦查、审判、执行活动违法185件
  •       三、担当职责使命,努力彰显司法公平正义
  • 着力做实民事和行政检察监督
  •    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93件;对民事判决裁定提请抗诉2件,市检察院已采纳并提出抗诉1件,法院发回重审并改判1件;发出再审、执行监督等各类检察建议78件
       办理了全省首例支付令监督案件
  •       三、担当职责使命,努力彰显司法公平正义
  • 切实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      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市首家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先后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科技局等部门共同签发《公益诉讼领域案件协作机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135件,民事公益诉讼案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8件
  •       三、担当职责使命,努力彰显司法公平正义
  • 持续转变检察办案理念
  •     2020年“案-件比”下降至1:1.07。大力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20年适用率达到89.2%,同比提升43.4个百分点。“案-件比”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均好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
  •       四、深化司法改革,全面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     遴选出检察官14名改革后内设机构总数减少58%以上。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业绩考评办法、考评指标和计分规则。
  •       四、深化司法改革,全面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 着力创新检察办案机制
  •     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办案周期平均缩短30%
        实行食药环类案件由同一检察官办理机制。
        以创制《行政公益诉讼事实确认书》为依托,在全省率先构建实施繁简分流办案机制,该做法得到最高检张雪樵副检察长的批示肯定,被最高检《公益诉讼办案规则》采纳
  •       四、深化司法改革,全面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  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
  •    划转监察委员会中央政法编制17名,人员14人,公务车辆3辆,其他配套设备等13套。
       对监察委员会移送的3件4人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
  •       四、深化司法改革,全面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 始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
  •        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主动向县委报告重要工作、重大案件50余次。对中央、省市县委的决定、决议,及时组织学习,坚决贯彻执行。
           机关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凝心聚力作用。
  •       五、坚持严管厚爱,全面打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 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        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建立《关于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合力的意见》等相关制度,定期分析通报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情况。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28个。完善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和外出报备制度。深入开展“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 ,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
  •       五、坚持严管厚爱,全面打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 大力推进履职能力建设
  •        检察长、副检察长办理各类案件180余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0余次,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10余次
         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按照“支部+部门”模式,组织全体干警每周集中学习。围绕民法典等新颁布法律法规开展各类培训20余场次
  •       五、坚持严管厚爱,全面打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      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专题汇报了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
         自觉接受日常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代表参与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开门纳谏等活动10余次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600余条,法律文书1100余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80余条
  •       六、自觉接受监督,有力促进检察工作健康深入发展
  • 持续强化内部监督
  •       以“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契机,评审各类法律文书629份,评出瑕疵文书22份,以评查促规范。
          严格落实过问、干预、插手司法办案“三个规定”,如实记录填报重大事项20件。对零报告的中层干部约谈3次,不让“零报告”架空“好规定”。
  •       六、自觉接受监督,有力促进检察工作健康深入发展
  • 五、努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 四、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 三、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
  • 二、积极服务高质量转型发展。
  •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 2021年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