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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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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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让企业家走进检察、了解检察、积极为检察工作建言献策。严厉打击各类侵犯企业财产、损害企业利益的犯罪。依法将挪用企业资金达300万元的周某提起公诉,并向其所在公司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公司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风险管控意识。依法将涉嫌职务侵占罪的代某提起公诉,同时将惩治犯罪与教育挽救相结合,规劝其主动退赃退赔,切实保障民企稳步发展。
  • (四)立足发展大局,
    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 (三)延伸办案效果,助力决战脱贫攻坚
  • (二)强化政治担当,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
  •      5月,由郴州市检察院和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办理的曹某某申请司法救助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国家司法救助案例”。未成年被害人曹某全家是精准扶贫对象,曹某被侵害后身心遭受严重伤害,区人民检察院启动“1+N”联合救助模式,为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同时联系北京某慈善基金会对其帮扶。《检察日报》先后两次对该案进行了推介报道。
  •       办理扶贫领域司法救助案件5件5人,助推精准扶贫。深化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改变侦查机关定性,以贪污罪对侵吞异地搬迁扶贫资金的何某提起公诉,确保罚当其罪。
  •       在办理湖南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1.02”涉嫌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过程中,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从一起普通组织卖淫案件中发现重大涉黑线索,积极引导侦查机关深挖彻查、固定证据,共向侦查机关发出补证意见1039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以龙海、陈明军等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强迫卖淫罪等罪名,于2020年8月17日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区人民检察院于次日报送市检察院,并按照市院要求指派两名员额检察官参与办理。该案4人被判处死刑(其中1人为死缓),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       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7件80人,起诉19件73人(含积存),追捕31人,追诉11人,检察环节涉黑涉恶案件全部清结。
  •       区人民检察院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依法快捕快诉,并由检察长担任第一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此案系湖南首例起诉的涉疫诈骗案,从侦查立案到公开宣判仅20天,为防疫工作提供有力司法支撑。
  • 一、坚守初心担当使命,在服务发展大局中贡献检察力量

  •        2020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考察郴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狠抓法律监督质效,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两个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综治民调公众评价继续保持全区政法单位第一,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先进单位。  
  • 引言

  • 目录
  • 五、狠抓队伍建设,在坚持固本强基中锻造检察铁军
  • 四、全面落实改革部署,在激发内生动力中改进检察工作
  • 三、着力聚焦主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强化检察监督
  •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推进社会治理中彰显检察担当
  • 一、坚守初心担当使命,在服务发展大局中贡献检察力量
  •       2020年,共批准逮捕涉疫刑事犯罪案件13件15人,提起公诉15件18人。犯罪嫌疑人欧阳康平虚构事实,通过微信骗取他人支付购买口罩等防护物品款项,共计人民币33316.60元。
  • (一)提高政治站位,为防疫阻击战提供司法保障
  •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
  •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聚焦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
  •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聚焦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
  •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一图读懂

  •       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87件187人,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68件134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欧阳生平强制猥亵学生被公安机关作行政处罚,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其涉嫌刑事犯罪,故监督公安机关依法立案。10月13日,依法对被告人欧阳生平以涉嫌强制猥亵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其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 (四)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呵护“祖国花朵”成长
  •       共受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11件24人,已起诉10件14人;受理网络犯罪、电信诈骗犯罪案件29件79人,已起诉24件69人。办理了被害人多达9000余名,犯罪嫌疑人多达75人的郴州“阿德贸易”电信网络诈骗案。在办案过程中,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涉案人员中作用较小、罪行轻微的12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依法对曹某等63人提起公诉。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63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 (三)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化解金融风险
  •       共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起诉5件5人。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过程中,注重与监委相互配合。如在办理犯罪嫌疑人陈某平涉嫌串通投标罪一案中,发现陈某平涉嫌行贿罪,遂将线索移交北湖区监委立案调查。
  • (二)依法打击职务犯罪,
    加大反腐力度
  • (一)依法从严打击毒品犯罪

    维护社会稳定

  •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推进社会治理中彰显检察担当
  •       积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检察长担任郴州市三中法治副校长并为学生上法治课。扎实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共同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 GDP达到50亿
  • GDP达到50亿
  •       提起公诉655件873人、不诉136件148人、移送他院17件39人、公安机关自行撤回 10件21人,追诉漏罪漏犯49人,确保不枉不纵。
  •       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80件1160人,同比分别增长27.35%、22.36%,居全市之首。
  •       批准逮捕503件718人,不批准逮捕121件190人,追捕犯罪嫌疑人38人。
  •       共审结审查逮捕刑事案件624件908人,同比分别增长19.31%、26.11%,案件审结率达99.21%,居全市第一。
  •       突出打击重点,批准逮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犯罪86件105人,起诉94件129人,追捕1人,追诉5人。在办理徐伟、陈刚涉毒一案中,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取证,最终被告人徐伟由非法持有毒品罪改变定性为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确保严惩到位。
  •       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123件,立案119件,发出检察建议114份,收到回复105份。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英雄烈士荣誉保护等方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先后办理了四清水库水源地保护、保和瑶族乡太白洞烈士陵园修复等公益诉讼案件,切实推动解决社会治理难题。两起案件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优秀案件,两份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优秀检察建议,居全市第一。
  • (三)大力推进公益诉讼检察

  •       共办理各类民行案件47件,积极开展对法院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和执行监督,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0件。在办案中,既监督纠正违法,又注重维护审判权威,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力。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起诉案件30件,帮助农民工追回工资共计60万余元,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 (二)做深做精民行检察监督
  •       加强侦查监督,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12件14人,现已立案11件13人。监督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8件9人,公安机关均已全部撤案,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纠正漏捕38人,纠正漏诉49人,以涉嫌抢劫罪追加逮捕的谢小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确保有罪的人受到法律惩罚。对侦查机关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发出纠违通知和检察建议80份,健全规范执法长效机制。
  • (一)做优做强刑事检察监督
  • 三、着力聚焦主责主业,
    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强化检察监督
  • 经济产值达到50亿
  • 经济产值达到50亿
  • 经济产值达到50亿
  •       配合内设机构改革,积极对办案软件进行升级,确保办案优质高效。强化检察工作与科技创新成果深度融合,对办案区进行升级改造,构建“以业务为主线、以信息为基础、以安全为保障”的检务保障新格局。
  • (四)智慧检务建设更加完善
  •       共受理审查刑事犯罪875件1155人(含积存),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742件911人,案件适用率达89.8%,位列全市前茅。
  • (三)认罪认罚工作持续深化
  •       全面实施“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整合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更加及时高效,实现捕诉无缝衔接。坚持放权不放任,通过随机分案、办案质量评价等内部监督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 (二)“捕诉一体”机制运行良好
  •       持续推出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组合拳,全面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能。通过内设机构改革,院内设部门由原来的17个精简为8个,8名中层正职干部平均年龄由原来的49.6岁下降为40岁,10名中层副职干部平均年龄由43.6岁下降为34岁,切实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 (一)内设机构改革圆满完成
  • 四、全面落实改革部署,
    在激发内生动力中改进检察工作
  • 经济产值达到50亿
  • 经济产值达到50亿
  • 经济产值达到50亿
  • 经济产值达到50亿
  • 二是紧扣“经济强、社会稳”,
    高效服务社会发展。
  • 五是紧扣“队伍硬、干劲足”,
    从严抓好自身建设。
  • 四是紧扣“重实效、强监督”,
    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 三是紧扣“生活美、百姓乐”,
    全力保障民生福祉。
  • 2021年工作打算
  • 一是紧扣“站位高、根基固”,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和程序性信息,公开法律文书。利用“两微一端”平台发稿561条,发表宣传文章98篇,其中省级以上68篇。《“1+N”模式确保司法救助效果》等多篇文章在《检察日报》发表。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在疫情防控期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保障律师阅卷等权利,与郴州市检察院共同办理的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处理涉疫典型案例。  
  •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对三名员额检察官和一名院领导履职评议专题调研。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加视察、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0次。自觉接受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开展公益诉讼调研,与工商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共同举办“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让企业家零距离感受和了解检察工作。
  • (三)坚持阳光检察不停歇,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       进一步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好意识形态阵地。院党组切实履行抓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6次。要求干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如实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
  • (二)坚持从严治检不懈怠,确保干警纪律作风优良
  •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考察郴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北湖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将贯彻落实举措具体化、责任化。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报告重大工作、重大事项,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把握方向、破解难题、推动发展。
  • (一)坚持政治建检不动摇,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 五、狠抓队伍建设,在坚持固本强基中锻造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