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举办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会议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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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1509962
发布时间: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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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了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全校师生的宪法意识,法学院承办的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将于近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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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12月

  • 新疆大学法学院  宣
      
  • 宪法晨读活动

  •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 活动主题


  •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 宪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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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


  •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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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活动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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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中共中央新疆大学法学院委员会党委书记李军教授作总结讲话。

  • 由部分领导老师带领大家诵读宪法部分条款,现场同学跟读宪法部分条例,学习宪法内涵。

  • 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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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活动流程
  • 时间:2020年12月4日12:00

    地点:博达校区一号教学楼A204(模拟法庭)
  • 活动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