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客工坊
三:创客工坊优惠服务措施
1、入驻创客工坊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入驻创客工坊申请书;
(2)《创客/创业计划书》;
(3)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程序
(1)企业提交入驻相关申请材料及填写入驻基本情况表;
(2)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对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查;
(3)电子商务公服务中心将初审合格的资料上报县商务局审批;
(4)经县商务局审批,研究确定入驻期限、特殊帮扶政策等有关事项;
(5)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为入驻团队办理注册手续;
(6)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与入驻团队签署《入驻创客工坊协议书》、《场地、设备使用协议书》、《安全责任书》等,并备案;
二: 入驻创客空工坊申办程序
大田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大田县电商产业园综合楼一楼服务大厅
具体详情咨询:13666961201(周)
创客工坊按照相关规定为入驻团队提供相应免费和优惠措施:
1、入驻企业或创新创业团队办公场所享受入驻期间免租金、部分水电费等服务;
2、提供免费电商技能培训、创业执导、知识交流、讲座;
3、提供创业贷款等金融对接服务;
4、提供摄影、美工、文创等技能型资源对接服务;
5、提供本地供应链资源、仓储、物流、外部资源整合等渠道型对接服务;
6、协助完成产品发布、路演等商业型服务
7、提供企业注册、工商税务、政策扶持、项目申报、各类年报申报咨询登记服务、会计服务等商务型咨询及服务;
8、优先享受省、市、县政府出台的电商相关优惠政策;
9、享受企业服务及其他的软硬件服务。第八条 经验交流与指导
一:申请入驻创客工坊的基本条件
- 创客工坊
- 不止于创业
1、企业注册地应当在大田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创客工坊所属区域内,办公场所应当在大田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创客工坊所属场地内;
2、属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大田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创客工坊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年;
3、提交《创客/创业计划书》;
4、有技术开发队伍和技术开发条件,有实施孵化项目的技术能力和后续开发能力;
5、所有开发及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6、具有合约精神,愿意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签订入驻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