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扬正气,净化金融促发展
扫黑除恶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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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扫黑办: 0851-86892990贵州省公安厅扫黑办: 0851-85906671中国人寿保险铜仁分公司监察审计部: 0856-5228454举报邮箱: shsejb@e-chinalife.com
- 举报方式:
- 1.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的;2.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的;3.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金融业务的;4.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贷进行转贷的;5.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变相放贷的;6.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作为组员成员参与实际控制的。7.有组织的保险诈骗活动。
- 银行保险业7类打击重点
-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地、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11.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等黑恶势力;12.影响、干扰中央决策部署、中央政策落实的黑恶势。
- 扫黑除恶12类打击重点
- 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要求
-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2018年: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2019年: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蓝图”
- 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背景
- 2018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