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非法金融活动  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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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时间:201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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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行通河县支行组织开展“3.15”集中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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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人行通河县支行组织开展“3.15”集中宣传活动
  • 远离非法金融活动
    保护消费者权益
  •        为进一步增强金融消费者的风险识别能力、自我保护意识和责任承担意识,构建和谐的金融环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在2018年“3.15”期间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通河县支行借助“3.15消费者权益日”之机,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及商业银行等一起联合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金融知识集中宣传活动。
  •        为确保辖内金融机构宣传节奏一致,内容全面,我们制定了《通河县金融系统“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对各家金融机构主要宣传场所、方式、内容进行了部署。自3月6日起,辖内金融机构统一在LED屏滚动播放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标语。在“3.15”当日集中在各金融机构门前、商业繁华区域设立宣传台,由专人进行金融广告的基本知识、常见的非法金融广告行为及识别方法、被非法金融广告误导的救济途径和金融消费者享有的法定权利等相关知识的解答。
  • 县政府主管县长及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了活动,通河县电视台对此次活动进行了舆论媒体宣传和报道,扩大了宣传范围,增强了宣传效果。广大市民们高兴的说:“你们的宣传使我们了解了自身拥有的权利,但也知道了选择金融产品也需要自担风险。”此次宣传活动在全县产生了很大反响,给群众留下深刻的印象。
  • 金融服务志愿者认真为群众讲解相关知识
  •        这次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人员近百人,主城区悬挂横幅16条,张贴宣传标语43幅,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700余人次。使全县金融消费者能够准确理解了自身的各项法定权利,增强了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为自己决策承担责任的意识,充分让金融消费者明白在“自享收益”的同时,也要“自担风险”,同时引导辖内金融机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等原则,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教育权、信息安全权等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在全县营造了稳定和谐的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