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亭社 阅读成果展(第二期)
“微压共读 之 好书交换”优秀读书笔记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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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运维分部♥兰亭社
- 第二期
- 微压共读之好书交换
Mar.28
2018
阅读成果展
- 天下霸唱《鬼吹灯之精绝古城》
- 叶嘉莹《人间词话七讲》
- 王哲《上帝的跳蚤》
- 米索《会消失的人》
- 余华《活着》
- 推荐者:熊文
- 推荐者:栾音茹
- 阅读者:杨盛
- 推荐者:栾音茹
- 推荐者者:杨盛
- 推荐者者:杨盛
- 阅读者:钱雄
- 推荐者:杨盛
- 阅读者:熊文
- 推荐者:刘芮
- 阅读者:栾音茹
- 阅读者:刘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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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者:刘芮
- 推荐者:钱雄
- 读余华的这部佳作突然发现阅读的好奇心一下子成了很残忍的坚持。又是在不断的泪流中与故事的主人一起经历了一番心灵的折磨,长久而震撼不止。充斥着死亡和苦难中的那种平凡和不屈正是那个环境中人们的真实写照,很普通但是很伟大。粗略的谈两点个人体会:一是死亡。二是平凡而伟大。第一是死亡。故事里描绘最成功的是福贵身边亲人的一次次死亡,这些死亡真诚而震撼,就像“小鸟抓住树枝”一样抓住了像我这样粗鄙的读者。福贵的母亲是善良的,心疼福贵的,在家业破败之后她毅然努力维系着与儿子、孙女所组成的这个家,她在力所能及地试图和洗心革面开始种地的儿子一起劳动,直到后来证明年老体衰,只能带看着小孙女,好让儿子安心种地养活这个家。她尽力了,她尽了全力,于是她的死让人长久怀念。只是福贵没办法陪着母亲走完这最后一程了,他还有更重要的任务——被抓壮丁,继续经历他悲苦的人生,故事的情节线不会让他完成一个儿子当有的守孝。而故事里另一个重要人物——家珍,也是在福贵母亲生前的最后这段日子重回福贵家的,如果没有家珍,福贵的苦难也就到此收场了。但家珍回来了,顶住家庭的压力来与福贵和凤霞重逢了,这种情深意重一上来就让读者直接好评。可她怎能想到,她将要继续在福贵无法抵御的地狱般的命运中与福贵至死不渝。在福贵母亲去世后,下一场苦难降临到福贵与家珍两个无邪的孩子有庆和凤霞身上,这是第三和第四出死亡。凤霞的故事最让人感动,从幼儿到准母亲的成长历程,她和母亲、奶奶共同描绘出那个年代里最平凡女性的伟大,深刻而感人。接下来就是福贵生命中的另一个重要支柱家珍了,这也是本书的第二个主线——平凡而伟大。比起前面的那些亲人,家珍身上所体现的是旧社会中传统妇女所具备的那种封建美德,那种对家庭对亲人无私的关爱与付出,即便是把亲生女儿凤霞送给别人去养她也没有怨言,她明白利弊,明白家庭的维系所必须做出的取舍,这一点上也许封建的礼教倒转化为了深明大义,毕竟让一个经历了新旧社会制度变迁的富家小姐敢于挑战社会规则改变命运的英雄般的故事不是本书的主线。家珍尊夫爱家,无私的关爱着家庭里的每一位成员,在福贵被抓壮丁消失的那两年里也始终对家庭不离不弃,她是位伟大的妻子和母亲。试想从家境富裕一下子跌落到一贫如洗,并且始终如一地陪着福贵,这种勇气不由得让人肃然起敬。家珍与本书中的所有人一样,平凡而伟大,没有英雄般的气质,但赢得的尊重是比任何的英雄都深刻而热烈,她们体现了民族的传统美德。她的一生确是没过过什么好日子,她的幸福也全部都围绕着家庭所出现,渺小而可怜,但恰是这种于家于亲人无私的大爱却体现出每位中华母亲的伟大。家珍的每一次幸福时刻都有种强大的魔力让人泪流满面。家珍把对家庭的珍爱和付出,规范地作出了演绎。她的死亡也许并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重点,她留给世人的是长久的敬意和思考,还有,长久永驻的光辉。死亡一次次地带走了福贵身边的亲人,尤其在他一次次刚要打开幸福的门时,这种死亡的剥夺显得那么地残忍,就连徐家最后的一点血脉也逃不出死亡的追索,才几岁的若根——凤霞的遗子,也得跌进这可怕的归宿中。但福贵也一次次地挺过来了,再难也得扶着剩下的亲人继续活着。直到身边再没有亲人,也要活下去。坚强的英雄,无伴终老。在书里,每个人的付出都很真诚,但每个人的回报都很凄凉,虽然每个人临死前仍无怨无悔。
- 作者:钱 雄
- 推荐者回评
- 抽到《活着》这本书,正处在工作忙到吐血的时段。各种检查,反复的应对整改,各种会议,大量的资料准备,琐碎又让人烦燥的鸡毛小事,却又不得不一一落实,天天都觉得精力不够,分身乏术,很多问题,知道它的存在,却不得解。这本书在我的书桌上放了一个星期,我一页都没有翻动。终于有一天,我觉得不能再拖了,丢押金事小,丢脸事大。于是我拿起书,翻动起来。直到我一气呵成,将整本书看完,却并没有达到想像中的来看看书,放松一下心情的目的,反而心情无比压抑,沉重。整本书跟随一个老人,福贵的回忆徐徐展开。福贵是地主家的儿子,开始的他过着无所事事,痴迷赌博,寻花问柳,荒诞无忧的日子。直到他输光了家产,生活从此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家里赶出住到茅草屋,穿粗布衣服,吃野菜,父亲去世,还怀着孕的贤淑的妻子也被娘家带走,只剩下老母亲和女儿。为了养活家人,开始种田,努力生活,受伤用烂泥巴敷伤口。我看到了福贵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糟糕,毕竟,他还是没有气馁,他勇敢的站了起来,挑起了家庭的重担,生活清苦却也踏实。活着, 可以有很多种方法,只要心里觉得踏实。庆幸的是贤惠的妻子家珍,在生下儿子后半年,带着有庆丢下家里优越的条件,回到了福贵的身边。一家人团聚,生活虽然依然坚苦,但让人感觉到他们的心里不再那么苦。然而命运的打击却再次来临,在去给母亲请郎中看病的时候福贵被抓了壮丁,甚至来不及告知家里一声,就稀里糊涂的随部队行军了两年,在经历了残酷的战争,亲眼目睹了成千上万的军人一夜之间就全部伤重而亡,在被围困无粮,吃生米时,福贵心里一直想着的是自己的家人。面临饿死的威胁后,侥幸被俘,被解放军放回了家。回到家中,母亲已经去世,女儿凤霞因一场高热,变成了哑巴。但团聚就是此时最好的安慰剂,此时的一家人,觉得能一直平安生活在一起便是最好的事情。活着,最重要的是和家人一起对抗风雨,只要心里觉得温暖。可是可悲的命运才刚刚开始。家珍得了软骨病,慢慢失去了劳动力。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只有狠心地将女儿凤霞交给其他家人。可爱懂事的有庆,热心肠地为学校校长捐血,却被狠心的医生,抽干血而至死。看到这里,做为一个母亲,想像着一个13岁的少年,健康阳光的少年,却就这样死去,这是多么的不甘啊!我的眼泪止不住的流,我在心里忍不住要大喊,我要让那个该死的医生陪葬!想杀人为儿子偿命的福贵却发现儿子献血的,是当年一起在战场上同生共死的战友的妻子,他含着泪,吞下委屈,吞下不甘,吞下伤痛,将儿子抱回了村子埋葬,没有再追究。我很难想像,这样打击,他是如何承受过来的,家珍又是怎样忍受住心里的悲痛,继续生活的。可能是逝者已逝,余下的还有家人,家珍、凤霞还需要照顾。活着,有时候感觉到命运的残酷和崩溃的心理,只是心里依然牵挂凤霞找到了痛惜她的好人二喜,两人甜蜜的生活,让福贵,家珍阴霾的心里,照进了阳光。可惜好景不长,凤霞在生下孩子后死去,家珍终也病故,二喜在工地上干活时,出事故去世,只剩下一个孙子苦根陪在他的身边。日子虽苦,却仍有希望和盼头,可最后,苦根却吃豆子噎死了。福贵葬下了自己最后一个亲人,与他为伴的只有一头老牛了。田里,只剩下一人一牛,在努力地耕种着。活着,有时候感觉到生命的脆弱和面对命运的无奈,只是心里仍然倔强。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作者在说:“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我们往往会忽略“活着”的意义,我们每天感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活着,有时会感觉厌烦、感觉倦怠、感觉心伤,渴望改变,渴望新鲜,渴望自由。然而生活是平淡的,这种平淡不是说生活的无聊、无趣,而是指它不是异想天开的一步登天,这种平淡它需要我们懂得用一颗平常心去面对生活的一切成败得失,懂得我们追求的理想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而实现,懂得我们渴望的幸福和羡慕之种种其实就在身边。活着就是希望,希望就是活着的力量;活着就是机会,你还有时间去感受生活,探索未知;活着就是不屈,当我们面对生活中的难题,虽然心里有无数次想逃避,但我们最终还是勇敢面对,直面问题,只要心中信念的灯亮着,所有的绝境和困苦都算不了什么。回头看看过往,你会觉得当时天大的难题,在现在看来都已经不是一件好大的事情。相信逆境和磨难不是憾事,相反,它是人生最宝贵的营养,因为只有经历磨难的洗礼,人才会成长,才会懂得珍惜,去珍爱生命,去感受生活!
- 作者:刘 芮
- 读《活着》有感
- 在读《会消失的人》这本书的开始,我也和抽中的读者同样以为是和《白夜行》一样,是悬疑推理小说。但越往后看,却发现不是一回事。主人公24岁的外科医生亚瑟,与自己的非亲生父亲关系一直很冷淡,但在父亲患了严重的疾病后,向他告知,他只能继承来自祖父的一份遗产——位于科德角的二十四风向灯塔,附加的条件则是:永远不能打开地窖里的那道金属门!年轻人的好奇心总是能够战胜任何善意的或是不怀好意的警告。亚瑟也是如此。他终究还是砸开了那道金属门,而一个不可预测的结果也从此紧紧缠绕着他——亚瑟在24年间穿梭,每一年都被压缩成一天,强烈的风将他带进时间的黑洞,他不知道自己在哪一刻离开,也不知道将在何时醒来。生命变成一场毫无预兆的游戏,而正是这种毫无征兆,让人无暇回望过去,更没有办法设计未来。一而再再而三地穿梭于现实世界与神秘世界的亚瑟,也一而再再而三地邂逅年轻漂亮的伊丽莎白。他们相爱了,后来又有了爱的结晶。在现实世界中有了牵挂的亚瑟,非常珍惜他的这一份情感生活,因为这些,特别是爱情与亲情,已经令他的内心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是一个关于时间、空间和爱情、亲情“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般斗争的故事。亚瑟和伊丽莎白都坚信他们的爱情,虽然期间伊丽莎白一度有些茫然,虽然他们的一子一女出了车祸死去,但他们终究是坚持到了最后。正如书页上所写,扰乱人心的并不是爱,而是对爱的不确定。生命是充满悬念的探索之旅,唯有爱与信念能带我们走出时间的迷宫。 惟有真爱可以战胜一切,也惟有永远怀有一种对于真爱的坚定信念,才能够让一切的不可预测的灾难不致成为让自己以及亲人也迷失了方向的最可怕的阴霾!我们常说:“珍惜当下”。不管是从宏观的人生状态来说,还是具体到生活里的某件事、某个阶段,人们或主动或被动地认识到:珍惜当下。就像小说中的亚瑟吃尽了时间穿越的苦头之后,现实中的人往往也是因为某些遭遇而理解了“珍惜”这个词的分量。也许是亲人的离世,也许是健康的损坏,也许是伴侣的伤害。当然,并非只有悲痛才让我们认识到此时此刻的重要性,自然美景、甜蜜爱情、一场冒险甚至世界和平等等,这些美好的状态都让人想要留住。所以,“此时此刻”不仅仅是一个时间概念,对于人类来说更是某种心态的觉醒。“珍惜当下”因为经历痛苦而明白“静美”的不易,也在经历美好时,能够意识到那是种多么需要感恩的状态,在不想放弃时,便会用尽全部力气去紧紧抓牢。
- 作者:刘 芮
- 推荐者回评
- 一座被废弃的风向灯塔,一间隐秘的地下室里带着一个古老的诅咒,进入之人会被时间所困,用二十四天度过二十四年,而诅咒真正可怕的是“二十四向风吹过,一切皆空”即:经历二十四次时间的穿越后,会回到原点,用二十四年时间压缩成的宝贵二十四天所建立的一切联系又将荡然无存。主人公亚瑟正在遭受着这一切,而他的祖父苏里文曾有过同样的经历,他们共同抵御时间的侵蚀。一直以为,这是一部带领读者找寻真相、破解诅咒的悬疑小说,阅读过程中一直注意着作者的各种伏笔、提示,随着主人公亚瑟一次又一次的穿越,似乎渐渐地接近了真相,却在应该发生最后一次穿越时戛然而止,结局让人有些迷惑。三个小时的阅读旅程,留下许多疑问:苏里文完成二十四次旅行后,他的妻子并不认得他,如同存在于不同时空中的人;但是亚瑟二十四次旅行时间结束后,为什么他的妻子丽萨却是与他一直保持一致记忆?而诅咒的真相又到底是什么?在准备写这篇阅读笔记之前,仍以为关于亚瑟建立的联系未被毁灭是一个bug,而在整理阅读思绪、梳理阅读过程中找到的线索时,忽然明白,这个“bug”就是最终的真相!也是作者未直白写出的心思。1993年父亲弗兰克去世,亚瑟第一次去墓地,弗兰克以傲慢姿态对我们所有人用墓志铭说着:“曾经我与你们一样立于人世,你们也将与我一样长眠于此”,亚瑟充满了对父亲的愤怒与桀骜;2011年,亚瑟与丽莎爆发信任危机后,第二次去到弗兰克墓地,再一次看到墓志铭时却充满挫败感,忽然有那么一刻,觉得弗兰克说着墓志铭上的话,也变得温和而悲伤起来。这是一位逝者对生者的警示,生命短暂,也是时间终点的招手显现。真相一直围绕着时间在跑,剥开时间线,就会发现解开谜团的钥匙,正是苏里文送给前妻的吊坠。1994年亚瑟通过苏里文赠送给丽莎的吊坠找到苏里文,吊坠上刻着一句铭文:请你记住,我们有两次生命。苏里文告诉他,这是一位中国智者说的古老谚语:每个人都有两次生命,当我们意识到生命只有一次的时候,第二次生命就开始了。而在2014年,本该发生最后一次穿越来终结诅咒时,亚瑟女儿告诉了他一个秘密,丽莎的情人正是他自己,另一个自己,于是,亚瑟在愤怒之下杀死了另一个自己,随后发生了最后一次穿越,妻子和孩子们在他的脑海中消失了。我猜想,如同《彗星来的那一夜》,发生穿越的那一天,两个时空重叠,亚瑟杀死了平行时空中的另一个自己,替代他的位置,留在了与丽莎同一时空里,所以丽莎仍然是妻子,并未同苏里文妻子一般变成陌生人,而雷明顿从一只虎皮猫变成了一只拉布拉多犬,风向灯塔的主人也并不是亚瑟本人,穿红十字会大衣的人变成了私家侦探,所以这一年的时光也并未消失,亚瑟变成了另一个自己,经历了孩子们的丧生和妻子的绝望轻生,继而抑郁沉沦。到此时,所有的悲剧已到达高潮,2013年祖父苏里文去世时,留下的最后一句遗言仍在耳畔回响:“你不应该孤独一人。亚瑟,在生活中,如果只剩你自己的话,你就已经死了……”孤独有一个同义词:死亡。不管是诅咒最后的效力还是丽莎时空中的另一个故事巧合:2015年,在失去了孩子后,亚瑟又回到了诅咒的起点二十四风向灯塔,24天后,妻子丽莎在灯塔中找到颓丧的亚瑟,通过故事重结爱的纽带,开启了他们真正意义上的第二次生命。这是故事的结尾,还算是一个happy ending,苏里文也好、亚瑟也好,都并没有一切皆空,命运仍留给了他们一个彼岸。人生虽是一部恐惧史,但爱是亘古长明的灯塔。而整个故事中真正打动我的是:在亚瑟时空里:在2003-2010时光脚步飞快的7年,儿子迅速成长,亚瑟在每年醒来的一天里都在拼命追赶已然逝去的时光,“他开学的时候,我不在,我也没看过他任何一场学年末的演出。教他颜色和数字的不是我,教他背诵字母表的不是我,帮他拆下自行车辅助轮和取下游泳臂圈的,也不是我……”在丽莎时空里:“她说我是忽略家庭的逃兵。确实,我错过了许多次家长会,许多场足球赛,还有许多次期末演出。当时,所有这一切对我来说都微不足道。人们永远都会觉得时间多的是,相信自己总能追回那些逝去的时刻。但事实并非如此……”亚瑟一年的时间被压缩成一天,而我们又何尝不是,只不过压缩程度不同罢了,有的是七天压缩成两天,有的是一月压缩成一天,有的是24小时压缩成1小时。在得到被迫压缩的时间时,我们在做些什么?缺席的生命每一个重要时刻,仍觉得能追回吗?在没能在一起共同度过的时光里,仍能葆有信任吗?在一起度过的珍贵时光里,是共同体验美好还是在质疑虚妄?别在让时间追赶时,让灾祸降临时,让失去发生时,让错过无法挽回时,才幡然悔悟。所有的亲密关系,都需要优质的时间之水浇灌。1993年,披萨店门口的座右铭:“始于1931年,世界一直在变,我们的披萨却始终如一”,始终在嘲讽着我们。时间线:1991年,亚瑟打开密室之门,陷入诅咒;1992年,在惊恐中发现穿越一年时光的事实,并着手寻找真相;1993年,认识丽莎,救出深陷精神病院的祖父苏里文,父亲弗兰克去世,第一次看到墓志铭;1994年,救出自杀的丽莎,爱上丽莎,从苏里文那里得知风向塔诅咒,同时一个祖父送给祖母的吊坠进入眼帘,上面刻有一段铭文:请你记住,我们有两次生命;1995年,得知诅咒真相的同时,与丽莎坠入爱河;1996年至2000年,有甜蜜有争吵的异地恋的传统戏码;2001年,丽莎经历911,在灾难面前显现争吵与分离的渺小,同时在祈祷中亚瑟出现,命运开始眷顾;2002年,儿子本杰明降生;2003-2010年,时间以飞快的脚步进行,儿子迅速长大,缺席了儿子生命每一个重要时刻;2011年,信任感缺失导致亚瑟与丽莎矛盾爆发,争吵后第二次去弗兰克墓地,看到墓志铭;2012年,丽莎出差,亚瑟在家陪伴儿子,缓和情绪;2013年,祖父苏里文去世,最后遗言是:你不应该孤独一人。亚瑟,在生活中,如果只剩你自己的话,你就已经死了;2014年,女儿告诉亚瑟真相,亚瑟杀死另一个自己。
- 作者:栾音茹
- 时间的提示——《会消失的人》读后感
- 这是一本有趣的书,它用专业的生物学、病毒学知识,带着我们重新认识了许多被我们遗忘的历史以及许多可能被我们误解的历史。记得当时在看这本书时,几乎是一口气读完,作者从瘟疫的角度带我重新回顾了闯王进京的那段历史,使我有了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曾经,许多以为难以理解的原因似乎都在瘟疫身上找到了完全合理的解释。当然,让我感觉有所获的不仅仅是作者提出的这个观点,因为观点的验证有待时间的考验,也许多年后还有更合理、更有力的逻辑来解释历史。不过这样的经历给了我不同的思考,对一个说法、理论不能盲目的全盘接受,特别是心存疑虑的时候,一定要去想办法找到解答疑虑的答案,虽然未必对,但一定比等人喂食要强。熊文能喜欢这本书,作为推荐人很开心,从他的读后感里我也能感受到不同的角度。熊文从更加高远的距离去看待被病毒、细菌、瘟疫所改变、影响的历史,看到了人与自然、人与世界的奇妙关系,最后还看向了未知的远方,这也带给我不同的体验。历史的巨轮在无数人的作用力下,向着既定的方向加速前进,当越跑越快时,大家都以为一切都是对的,直到快撞上巨石、掉进悬崖,有人喊停,有人想刹车,但除非所有人都行动一致,而且还能找对新方向,否则巨大的惯性会带着所有人直到撞击为止。我们该怎么小心谨慎呢?面对从未见过的黑天鹅,谈何防范呢?也许,让世界保持多样性,才是在长长的时间长河里唯一正确的方式。
- 作者:杨 盛
- 推荐者回评
- 花了近一个月的时间,阅读这本书。从学生时代英语考试落下的毛病,一直不爱读科普文,这本书应该是我第一本科普书。这本书给我以往不同的感受,不知道别人在阅读的时候 会不会有这样一种感觉:当你阅读越深入,你会越发觉得自己的无知以及对建立健全知识体系越发的饥渴。这种吸取书本内容的感受,大概与书中琴纳、伍连德等科学家打开了科学之窗后,科学界甚至整个人类饥渴的摒弃无知,吸取教训、更进一步探索科技的迅猛动力类似。一本书四个故事,一个故事几个人。故事一是鼠疫,世纪瘟疫。书中有一段“肉眼看不见的历史”,讲的是中国古代爆发的鼠疫之难带来的朝代更替。 这个故事里,我记住了一个人---伍连德。他在东北鼠疫爆发区踏实勤奋刻苦认真的钻研病源体,最终将这个藏匿了500年的世纪恶魔暴露在阳光下,并且通过绝对有效的措施控制了病情的发展和恶化。世界上的事怕的就是认真二字。有果必有因,让人类饱受多年折磨的世纪瘟疫,居然是人类一手造成,比如东北1910年的大瘟疫爆发原因便是为谋求暴利,大量屠杀土拨鼠,在人类对土拨鼠死死相逼的环境里,一株能在人类呼吸道传播的剧毒菌株诞生。而这枚横行东三省的剧毒--旱獭鼠疫菌株却在战后受各国争抢。故事二是天花,小学时代我曾经一度羡慕得水痘的同学,因为可以不去上学在家看还珠格格,想想都激动。却未曾想过,天花,让人类束手无策了几千年,是几千年来人类小孩能否生存下去的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甚至是让侥幸存活者留下终生难以消磨的疤痕。书中对牛痘接种术的鼻祖琴纳墓碑铭的引用足以说明一切: “这里是人类最伟大的医生的长眠之地,琴纳以他的智慧把健康和生命带给全世界半数以上的人”。我想琴纳如果在天有灵,应该会为当年我对水痘的无知感到高兴。因为科技的发展已经彻底淡化了人类对恶魔斑点的恐惧。虽然世界卫生组织已经宣布了天花的灭绝,可是自然界的天花也许灭绝了,人类的天花却永远无法被征服,许多国家的军事和政治家都秘密保留了天花病毒。以用作生物武器储备。故事三流感和故事四艾滋病,都是现代病症,是人类击溃一个细菌敌人后又迎来的第二波、第三波敌人,我相信以后也会有更多这样的敌人。可是在人类越来越严密的防范,越来越领先的意识,越来越发达的医疗科技下,为何自然界还是一而再再而三的为我们出难题呢?历史从来没有偶然,在征服自然的同时,我们需要征服的,还应该先是我们自己。
- 作者:熊 文
- 读《上帝的跳蚤》有感
- 初闻《人间词话七讲》,那是在几年前的央视读书日好书推荐节目,节目组邀请了书的作者:叶嘉莹先生,为我们朗读了一小段。94岁叶先生的雅韵,至今记忆犹新。当时就被惊呆了,与其说是被叶先生的风韵倾倒,不如说是被先生的古典修养折服。古典文学,蕴含着绵绵有力的力量。王国维先生的《人间词话》非常有名,是词的爱好者避不过的一本书,同时也包含的一定的人生哲学。就像每一本书籍都有经典语句一样,《人间词话》被世人所熟知的经典是成就大学问、大事业的人生三境界。可为什么这会成为经典,那就是这三句词的总结引起了广泛的共情,而具体又共的是什么情、怎样的情,很少有人能确切地描绘出来,这就是叶先生所说的词与诗的不同,词传达的那种玄妙的情。阅读者钱雄所说的,通过叶先生的讲解,体悟到了超越的思想,从而要跟上时代的步伐。这就是眼界与格局,王国维先生的词话,话的并不单单只是词、或词中的景、词中的情,更是一种境界。叶先生将这称为意识形态。而我们要看到这种意识形态,不仅要通过词人自身的境遇、社会的环境、国家的环境,更要用一种开放的眼界、宽大的格局去看一阙词。这就也是阅读者所说的超越。体悟和感知,并不是一昧的回溯,更要前瞻。叶先生通过讲解《人间词话》,传达的不仅仅是“缠绵”体现的意境是什么?“目成”饱含的意味是什么?这类词学的解读方法,而是一种古典文化的传承。叶先生曾说过,诗歌用古典唱法一唱,韵味立即展现了,而古典唱法,随着现代普通话的推广,已经渐渐流失了。古典文化的传承,已迫在眉睫。
- 作者:栾音茹
- 推荐者回评
- 诗词曲赋是一张素雅的古画,是一曲蕴藉的琴瑟,是一副华美的锦缎,是一阙精妙的绝唱。隔着历史的烟尘,泛着璀璨的光,溢着幽幽的香。接触唐诗宋词始于小学时,高中时期达到鼎盛,后来工作了也就放下了。偶然看《中国诗词大会》又燃起对古诗词的爱慕,也仅仅是爱慕。看别人出口成章,理解深刻,自己肚子里却没有几滴墨水,感觉大学白读了。那时听闻的一句: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早逢春。让我不得不颔首低叹:确实大有哲理和切合实际。后来又逐渐的读到: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更觉凄美得无言以释,气息抑屏。书架上有基本关于诗词的书,但却没有细读,纯属附庸风雅。没有坚定地背、纯粹的地背,彻底地背。后来通过兰亭社交换书的活动,换得一本叶嘉莹大师的《人间词话七讲》,也只能粗略读过,效率很低,毕竟理科男的思维要跟上文学大师的解读还是很困难的,但也有一些体会。《人间词话》里最重要的就是境界说了。古诗词的内容包含太广泛了,所以写一本论诗词的书,最好是选取诗词的某一方面来写,王国维的《人间词话》,就是选取境界这个点来写的。叶嘉莹先生讲评也很有意思,我觉得她的书无论是讲诗还是讲词,也是围绕一个方面重点来讲的,就是诗词的感发作用。《人间词话》里主要讲的是词的境界说,王国维说的境界,在叶嘉莹看来,是词中那种微妙的、很难说清楚的东西。这与词的特质也是分不开的。叶嘉莹先生有在西方教学的经历,也阅读了很多西方的著作,所以她解词和解《人间词话》,用到了一些西方的理论。这也是本书一大特点。用西方的理论解词,会提供一些很新鲜的视角,有时候也加深了我们对词的理解。学问不分中西。另外她说的一句话我很有感慨:“如果你生活在2009年,却没有2009年这个时代所应有的眼光和见解,那你就对不起这2009年”。时代总是在发展的,我们应当看到一个人在他所处时代背景下的局限之处,比如王国维先生写《人间词话》,而距离王国维写《人间词话》已经又过去这么多年了,这许多年间我们是否了解了一些新东西去加深我们对词的了解呢。从这个角度来想,诗词是常读常新的。王国维在词话里,有这么多微妙的道理,它具有超越的感觉、超越的思想、超越的见解。确实,他也超越了时代。但我却认为作者的所有超越是读者的超越,读者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永远读不出作者超越的味道来。
- 作者:钱 雄
- 跟上时代的步伐——读《人间词话七讲》有感
- 回想当年初读鬼吹灯时,是在大二期末考试之后,第一次挂科的我郁闷至极。上铺的兄弟在回家之前扔给了我一本书“没事多看看书,对你有好处!”我瞄了一眼,阴深深的三个大字《鬼吹灯》,心里一跳:想坑我,明知道现在宿舍就剩我一人了。然而,事事难料,居然就是这么一本荒诞不羁的书,让我彻底摆脱了考试的阴霾!书中给我感受最深的是,胡八一和王胖子即使身处绝境中仍然谈笑风声,依旧豪言壮语,看淡眼前一切!是如此的豪迈,霸气!生活也如此,遇到的各种各样的困难不断地打击你的信心,消磨你的耐心,我们依然要乐观地活着,只有这样才能心存希望,最终达到人生的希望目标!就像王胖子在绝境中说到“我想再试试,估计说不定就走出去了呢!”
- 作者:熊 文
- 推荐者回评
- 第一期兰亭社好书交换活动,我收到了熊文推荐的《赌球记》,让我看到了完全不同的人生故事,没想到第二期活动中,我和熊文在抽签环节居然都抽到了对方,真是有趣经历。这次熊文带来的是一本几乎家喻户晓的网络小说《鬼吹灯》。《鬼吹灯》于2006年开始在网络连载,随着网友们的自来水,很快红遍各在线小说平台,也掀起了一股盗墓题材热。2015年,由小说改编的电影《九层妖塔》和《寻龙决》相继上映,再度引起了众多讨论话题。一部以盗墓为主要题材的悬疑小说,能历经10余年而热度不见,可见其过人之处。鬼吹灯系列共有8部,我这次先读的是第一部《精绝古城》。故事里对主人公胡八一的身世进行了交代,然后掌握了墓葬秘术的他与好友胖子一起加入了一支前往新疆考古的考古队,最终来到了塔克拉玛干沙漠中的精绝古城遗迹,开始了一场危机不断、异事连连的冒险。虽然之前看一些网络小说往往半途而废,但读此书却有点停不下来。一来得益于作者扎实的写作功底,行文流畅,阅读压力甚小;二来作者没有纯凭想象,任由天马行空,而是在书中融入了许多真实的民俗地理、风水玄学,加上许多专业的术语。作者自己也说过,比如在野人沟这一部分的故事中,地点是虚构的,但作为场景的关东军地下要塞却是真实存在的,至今在东北内蒙古等地仍有遗址保存下来。如此真真假假的融合,让人越看越信以为真,被深深带入了书中世界。更吸引人的是作者对人物角色的刻画。小说,虽然往往以情节取胜,但这些故事的背后讲述都是人与人性的种种,生老病死、喜怒哀乐,所以我们才会觉得,看了经典的小说感觉像多活了一次。而作者对人物描写也非常下功夫,胡八一、胖子王凯旋、Shirley杨,一个个性格鲜明,没有大众脸,让人感觉真实;同时每个人的情绪和心理也会随着环境有反应和变化,不会一根筋,让人感觉鲜活。合上书,像经历了一场奇妙的旅行,不仅仅因为惊险刺激的故事,更因为丰富的人物描写,让我感觉像上了堂写作课一般,开卷有益,正是如此感受。
- 作者:杨 盛
- 读《鬼吹灯之精绝古城》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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