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职工地下停车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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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哈医大二院职工车辆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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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申请车位登记

    (上年度无车位)

  • 延续使用车位登记

    (上年度有车位)

  • 申办条件:
    1.   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津贴人员;
    2.   中组部“千人计划”获得者;
    3.   中组部“万人计划”获得者;
    4.   国家“自然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5.   教研室主任;
    6.   享受黑龙江省政府津贴人员;
    7.   博士生导师;
    8.   三级学科主任;
    9.   临床医疗医技科室主任;
    10. 职工(医疗医技)党支部书记;
    11. 总护士长;
    12. 临床医疗医技科室副主任;
    13. 护士长;
    14. 正高职职称晋升5年以上的;
    15. 副护士长(主持工作);
    16. 责任护士(主持工作、科室无正、副护士长)。

        以上人员必须为我院在职在岗职工。上述条件的解释权归组织部、人力资源部或护理部,上述顺序为条件采用排序。
  • 2021年度职工地下停车位登记
  • 2021年度地下车位延续使用登记
  • 2021年度地下车位新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