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反对非法集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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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安阳学院
发布时间: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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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非法集资宣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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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对非法集资
  • 预防诈骗,从你我做起!
  • 宣传动画
    1. 什么是非法集资
    2. 非法集资的类型
    3. 非法集资案例
    4. 如何防范
  • 宣传目录
  •     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 什么是非法集资

  • 非法集资的类型

  •   ●“高收益”投资型  

      ●妄想暴富型  

      ●非法金融机构型  

      ●集资诈骗型  
  • 案例一

  • 非法集资的

    案例

  •          2004年,梁某筹建了好一生股份公司,并于2005年将好一生股份公司的股票通过西安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挂牌。在未经证监部门备案核准的情况下,梁某以每股1至3.8元的不等价格向社会公众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发行好一生股份公司的“原始股票”。此外,好一生公司还组织业务人员在南宁街头摆摊设点向公众推销,以现金方式认购。在销售时,好一生公司对外虚假宣称保证每年向股东分红不少于每股0.10元,股票持有人可在技术产权交易中心自由交易。同时承诺,公司股票若在2008年12月30日前不能在国内或海外上市,公司就以双倍价格回购。  
  • 案列二
  • 非法集资的

    案例

  •         18岁的小丽,就读于十堰市某中级职业学校。她的一名同学在某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兼职,于是她向这名同学所在公司借贷1万余元。出于投机心理,她通过手机从网上购买六合彩,迅速亏损了1.7万元,无力偿还。此事被母亲发现后,因压力过大产生了轻生想法。跳江前,小丽曾喝灭蚊药等危险物质自杀未遂;最终,她选择投江自尽。而轻生后的第三天,将是她18岁的生日。  

  • 案例三

  • 非法集资的

    案例

  •          张某于2011年3月成立了北京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任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地为本市朝阳区某处。张某于2011年6月至2012年2月间,以购买股份高额返利的名义,即投资者每投资1.5万元,其中的1万元购买公司万分之零点二的股份,0.5万元用于购买公司的玉器,6个月为一个周期,每个月返利2100元,6个月后返还1万元本金,向社会非法募集资金。据统计,该公司向北京的于某等投资人非法募集资金人民币141万元。

  • 点击了解

  •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 How to prevent illegal fund-raising
    1.    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
    2.    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
    3. 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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