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贷款重组管理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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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行各部(室)、各分行、营业部、曲靖辖内各县支行:根据总行最新下发的个人贷款业务授权及《曲靖市商业银行重组贷款管理办法》,现对个人贷款的管理提出以下要求:一、个人贷款原则上不允许展期;二、个人贷款除经营性贷款允许重组外,其它贷款均不允许重组及借新还旧;三、重组流程严格按照《曲靖市商业银行重组贷款管理办法》执行;四、重组贷款的审批权限比照新增贷款的授权进行审查、审批;五、贷款重组前需启动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各经营行部在贷款重组时,应及时上报消费金融部,及时启动责任认定程序;六、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个人贷款(含重组贷款)办理流程均按新的个贷流程办理。2019年8月5日
- 曲商行通知〔2019〕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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