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
“穆棱十大杰出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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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青团穆棱市委员会
“穆棱十大杰出青年”
评选活动
- (一)截至2017年4月7日,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的(特别优秀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穆棱籍各族各界青年,或在穆棱工作三年以上的中国公民、外籍人士。
(五)曾荣获“黑龙江十大杰出青年”、
“牡丹江十大杰出青年”、“牡丹江十大优
秀青年”等荣誉的及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此
次不参评。
- (四)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热心公益、服务社会。
- (三)踊跃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为穆棱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 (二)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理想坚定、勤于学习、勇于创新、甘于奉献。
- 参评条件
- (三)“十杰”人选确定。深入相关单位及部门对候选人实现表现情况进行走访核查,最后根据行业比例及投票排序等综合情况确定本届“十杰”名单并报评选领导小组审核。
- (二)候选人确定。评选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参选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多方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推选出20名候选人,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并邀请社会公众通过媒体渠道对20名候选人进行投票,投票过程中全程监督公正。
- (一)候选人推荐。一是组织推荐,由各直属团委依据参选标准,报经所在单位党委同意,推荐1——2名本系统最杰出青年参选;二是社会自荐,候选人经所在单位及上级部门党组织审批后,报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评选办法
1、请各单位于4月7日前完成候选人推报工作,报送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2、4月10日前召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会议,确定20名第十二届“穆棱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向社会公示候选人事迹并进行公众投票。
3、4月中旬,对20名候选人进行联评复议,统计得票情况,经评审考核排序前10名候选人获得“穆棱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
4、5月初进行表彰
评选步骤
各推荐单位要在4月7日之前将候选人有关材料报送到评选活动办公室。候选人有关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登记表2份;候选人事迹简介2份;候选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2份;候选人所获各项荣誉证明复印件2份;近期两寸蓝底免冠彩色标准照2张。要求登记表、事迹简介、事迹材料及荣誉证明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登记表、事迹简介须本人签字,工作单位盖章,所在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各推报单位复审盖章,方可有效。此外,须提供所有材料的电子版1份。
推报的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件的原始证明,推报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
评选活动办公室联系地址:穆棱市长征路256号团市委宣传部;联系人:赵雨微;电话3182324;电子信箱:mltsw01~126.com
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