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税收宣传月#每年省一万!看了就是赚!这样的福利你也可以享受

扫一扫分享
发布者:芳芳
发布时间:2018-04-17
版权说明:该作品由用户自己创作,作品中涉及到的内容、图片、音乐、字体版权由作品发布者承担。
侵权举报
上一页 下一页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统统可以减!
H5,H5页面制作工具
  • 增长获客
  • 用户运营
  • 省钱秘笈
  • 用户运营
  • 增长获客
  • 黑龙江税收宣传月
  • 这几类人享有税收优惠
  • 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 30%
  • 60%
  • 持有《就业创业证》
    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 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
    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户
  •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 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 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

  • 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
  • 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 我省限额9600元 上浮20%
  • 2019 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 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为社会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
  • 限额标准8000元
  •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 残疾人
  • 随军家属
  • 军队转业干部
  • 限额标准8000元/户/年
  • 我省限额9600元/户/年 上浮20%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
  • 享受主体
  • 2019 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 退役士兵
  •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
  • 定额标准4000元/人/年
  • 享受主体
  • 2019 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 我省定额5200元/人/年 上浮30%
  • 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 10%
  • 加工型
  • 增值税
  • 个体经营
  • 三类人免征
  • 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 自主就业
  • 了解更多
  • 军队转业干部
  • 增值税
  • 三类企业免征
  • 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 企业
  • 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