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四份法规培训材料(请在最后签到)

扫一扫分享
发布者:梅州伊利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1-01-04
版权说明:该作品由用户自己创作,作品中涉及到的内容、图片、音乐、字体版权由作品发布者承担。
侵权举报
上一页 下一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冷冻饮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摘要内容培训宣贯
H5,H5页面制作工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宣贯

  •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食品安全法所指的食品安全则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危害性定义
    危害(Hazard)---是指潜在损坏或危及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因子或因素。这些因素包括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它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存在于食品中,一旦这些因子或因素没有被控制或消除,该食品就会成为威胁人体健康的有害食品。
    a.生物性污染:致病性微生物及其毒素、寄生虫、有毒动植物
    b.化学性污染:杀虫剂、洗涤剂、抗生素、重金属、滥用添加剂等
    c.物理性污染:金属碎片、玻璃渣、石头、木屑和放射性物质等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下列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一)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
    (二)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
    (三)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
    (四)运输和交付控制。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但是,对因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对食品安全事故分级、事故处置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作出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
  • 食品安全法
  • 违反本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许可证。
    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人员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许可证。
  • 冷冻饮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 冷冻饮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冷冻饮品,并注明生产的产品品种(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冷冻饮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001

    基本生产流程:

    配料——杀菌——均质——冷却——老化——凝冻——成型——包装。冰棍、食用冰、甜味冰的生产基本流程无均质、老化、凝冻三个步骤。雪泥的生产基本流程无均质步骤。

    关键控制环节:

    1.配料;2.灭菌;3.老化(适用于冰淇淋、雪糕、雪泥)。

  • 冷冻饮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感官质量缺陷:如冰结晶,组织粗糙、空头等。2.蛋白质、脂肪、总糖含量不达标。3.甜味剂超标。4.微生物指标超标。
    生产企业必要条件:
    1、生产企业除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当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和专用冷冻库,冷冻库应定期清扫、消毒。运输车辆应符合卫生要求。短途运输使用冷藏车,长途运输应使用机械制冷运输车。
    必备的生产设备:1.配料缸;2.灭菌设备;3.均质器(适用于冰淇淋、雪糕);4.热交换器;5.老化罐(适用于冰淇淋、雪糕、雪泥);6.凝冻机(适用于冰淇淋、雪糕、雪泥);7.成型设备(切割成型、模具成型、灌装成型);8.包装机(若成型方式为灌装成型,不再用包装机)。
  • 冷冻饮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 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天平(0.1g);
    (二)灭菌锅;
    (三)微生物培养箱;
    (四)生物显微镜;
    (五)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 为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本通则。
    本通则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申请人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下统称食品)生产许可以及许可变更、延续等的审查工作。
  •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 材料审查中:申请人应当具备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当根据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受理权限,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申请材料应当种类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和填写要求。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的份数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确定,确保负责对申请人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掌握申请人申请许可的情况。
  • 删除内容详细
  •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 申请变更:应当提交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申请书、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变更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材料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载明的同一食品类别内的事项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声明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申请人声明其他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
    申请延续:应当提交食品生产许可延续申请书、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申请人生产条件是否发生变化的声明、延续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材料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 审查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种类、数量、内容、填写方式以及复印材料与原件的符合性等方面进行审查。申请材料均须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复印件应当由申请人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 现场核查:
    审查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成核查组,负责对申请人进行现场核查,并将现场核查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及负责对申请人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核查组由符合要求的核查人员组成,不得少于2人。核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审查部门指定。

  •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 负责对申请人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派出机构应当派出监管人员作为观察员参加现场核查工作。观察员应当支持、配合并全程观察核查组的现场核查工作,但不作为核查组成员,不参与对申请人生产条件的评分及核查结论的判定。观察员对现场核查程序、过程、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现场核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许可机关报告。
    核查组应当召开首次会议,由核查组长向申请人介绍核查目的、依据、内容、工作程序、核查人员及工作安排等内容。
    条核查组实施现场核查时,应当依据《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中所列核查项目,采取核查现场、查阅文件、核对材料及询问相关人员等方法实施现场核查。必要时,核查组可以对申请人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抽查考核。
  •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 核查组长应当召集核查人员对各自负责的核查项目的评分意见共同研究,汇总核查情况,形成初步核查意见,并与申请人进行沟通。
    核查组对核查情况和申请人的反馈意见进行会商后,应当根据不同食品类别的现场核查情况分别进行评分判定,并汇总评分结果,形成核查结论,填写《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报告》。
    核查组应当召开末次会议,由核查组长宣布核查结论,组织核查人员及申请人在《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报告》上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申请人拒绝签名、盖章的,核查人员应当在《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报告》上注明情况。观察员应当在《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报告》上签字确认。
  •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 许可机关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生产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作出准予生产许可决定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及审查部门收集、汇总的相关许可材料还应当送达负责对申请人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对于判定结果为通过现场核查的,申请人应当在1个月内对现场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向负责对申请人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
  •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
  •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食品冷链物流过程中的基本要求、交接、运输配送、储存、人员和管理制度、追溯及召回、文件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和管理准则,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出厂后到销售前需要温度控制的物流过程。
    2术语和定义
    2.1食品冷链物流以温度控制为主要手段,使食品从出厂后到销售前始终处于所需温湿度范围内的物流工程。
    2.2交接冷链物流过程中的环节,包括人库交接、出库交接和配送交接等。    
  •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
  • 3基本要求
    3.4应建立与储存、运输相配套的信息化系统,信息化系统应储存、运输管理相应的模块。
    3.5需温湿度控制的食品在物流过程中应符合其标签标示或相关标准规定的温湿度要求。
    3.6当食品冷链物流关系到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及时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处置措施,对相关区域和物品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清洗消毒,对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频次,防止与冷链物流相关的人员、环境和食品受到污染。
  •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
  • 4交接
    4.1交接环境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建立清洁卫生管理制度。4.2交接时应检查食品状态,并确认食品物流包装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
    4.3交接时应确认食品种类、数量、温度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尽快装卸、并做好交接记录。
    4.4交接时应测量食品外箱表面温度或内包装表面温度。并记录:如表面温度超出规定范围.还应测量食品中心温度。
    4.5交接时应严格控制作业环境温度并尽量缩短作业时间,以防止食品温度超出规定范围,如无封闭月台,装卸货间家应随时关闭厢体门
  •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
  • 5运输配送   
    5.6运输过程中运输工具应采取安全性措施,如铅封或加锁等,运输过程宜保持平稳,装卸时应行动迅速、轻拿轻放。并尽量减少车厢开门次数和时间。
    5.7配送前应确认食品物流包装完整,温度符合要求。
    5.8需冷冻的食品在运输过程中温度不应高于一18℃;需冷藏的食品在运输过程中温度应为0℃~10℃.
    6储存
    6.1冷库的温度显示、区域划分标识应清晰规范,并做好温度记录,确保准确真实,记录间隔时间不超过30min。
  •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
  • 6储存
    6.2冷库温度记录和显示设备宜放置在冷库外便于查看和控制的地方,温度传感器或温度记录仪应放置在最能反映食品温度或者平均温度的位置,建筑面积大于100m²的冷库,温度传感器或温度记录仪数量不少于2个,应建立库房温度记录保存制度。
    6.3当冷库温湿度超出设定范围时,应立即采取纠正行动和应急措施,并如实记录超过的范围和时间。
    6.4不同品种、规格、批次的产品应分别堆垛.防止巾味和交叉污染。储存的食品应与库房墙壁间距不少于10cm,与地面问距不少于10cm。
    6.5冷库机房应24h不间断运行并有应急措施。
  •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
  • 6储存
    6.6冷库作业区应建立清洁卫生制度,并建立记录机制,当食品冷链物流关系到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加强对货物转运存放区城、冷库机房的清洁消毒频次,并做好记录,
    6.7需冷冻的食品储存环境温度应不高于一18℃,需冷藏的食品储存环境温度应为0℃~10℃,对于有湿度要求的食品还应满足相应的湿度储存要求。
    7人员和管理制度
    7.1应符合GB31621的相关规定。
    7.2从事食品冷链物流各环节工作的人员,应接受运输、储存、配送、交接及突发状况应急处理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具备相应的能力,并有明确的职责和权限报告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7.3应建立食品运输、储存、配送、交接等环节温湿度及操作要求制度。7.4应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及应急预案。
  •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
  • 7人员和管理制度
    7.3应建立食品运输、储存、配送、交接等环节温湿度及操作要求制度。
    7.4应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及应急预案。
    7.5当食品冷链物流关系到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加强人员健康状况管理根据岗位需要做好人员健康防护。
    8追溯及召回
    8.1应符合GB31621的相关规定。8.2当食品冷链物流关系到公共卫生事件时,对受污染的食品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

  •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
  • 9文件管理
    9.1应符合GB31621的相关规定。9.2文件保存期限应不少于食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应不少于2年,
    9.3当食品冷链物流关系到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
  • 岗位名称
  • 部门
  • 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