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315消费者应知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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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贯彻落实“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有关要求,保障农机具能够及时投入春耕生产,助力粮食增产增收和农机化转型升级,依法维护农机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将相关应知小知识进行宣传。
- 一、选购前1.慎重决策要到有固定经营场所且营业证照齐全的农机产品销售部门去购买,千万不要贪图价格便宜轻信无照经营者。2.仔细查验选购的产品必须是经过有关部门认定和推荐的产品。一定要注意查看农机产品的包装、标签是否完整,有无产品合格证,有无“农业机械产品推广许可证”、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日期、厂家地址以及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三包承诺等。3.多学多问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搞清产品型号、配套动力、适用范围,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使用。
- 农机具产品选购指南
- 二、选购中一看优先选择有农机推广许可证或CAM认证的产品。看机具外表是否光洁、平整,零部件有无砂眼、裂纹,表面有无锈蚀。二摸摸机具的表面是否光滑,焊接部位是否牢固,气缸、水箱、油缸、油封是否有“三漏”现象。三试检查相应运动部件的质量,检查柴油机的启动性能、油门控制系统,检查方向盘的自由行程和转向性能等。四听变速箱挂挡时有无沉重的摩擦声及其他异常响动,传动是否平稳可靠,转向操纵是否灵活,制动是否可靠等。
- 三、选购后1.注意检查随机附件是否齐全。购买农机,检查随机工具箱,包括少量柴油机易损零件以及随机维修工具,使用说明书和零件图册。2.注意索取“一票一证”。即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和三包凭证。发票上要清楚地标明购机户的姓名、购买日期、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等。3.注意索取产品使用说明书。认真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和操作。4.注意磨合期使用及维护保养。新购置机具要注意磨合期的使用,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维护与保养。
- 农民朋友在购买农机产品出现问题后,如果在三包期内,可直接找经销商处理。协商不能解决的,农机用户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设立的投诉机构进行投诉,或者依法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反映情况,当事人要求调解的,可以调解解决。需要注意的是,在投诉中一定要明确自己的诉求,是要维修、更换部件,还是要退换货,同时还要提供足够的证据,包括购机发票、三包凭证等,还要注明购机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购买日期及购买地点等。同时,因为农机发生质量问题,往往伴有人身损害事故。投诉时如能完整提供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人身损害程度和事故原因证明至关重要。
- 解读《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 不要自行拆机修理如果出现问题的农机在三包期内,也不能因此而掉以轻心,应注意三个问题。一是三包期内,农机发生故障需要厂家修理的,必须凭正规购机发票和三包凭证到生产厂家指定的维修店进行维修。维修完毕后,应在三包凭证上做好维修记录。二是若运输途中发生故障,千万不要拆卸机器并进行修理。正确的做法是尽快与经销商联系,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才可就地拆卸修理,如果不经销售者同意就私拆机器,购机者将无法获得三包服务。三是三包期内,若由于农机质量问题发生事故,特别是人身伤亡事故,首先,要保护现场,并及时与经销商或厂家指定维修店联系;尽快报警,由公安机关和交警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最后,请求相关部门对伤亡人员作出法医鉴定。
- 三、记住4个时间节点在农机购买及使用过程中,农民应该记住以下4个时间节点,尽量避免因农机质量问题带来的损失。30日:三包有效期内,农机产品存在本规定范围的质量问题的,修理者一般应当自送修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理工作,并保证正常使用。送修的农机产品自送修之日起超过30个工作日未修好,农机用户可以选择继续修理或换货。2次: 三包有效期内,农机产品因出现同一严重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后仍出现同一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的;或农机产品购机的第一个作业季开始30日内,除因易损件外,农机产品因同一一般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后,又出现同一质量问题的,农机用户可以凭三包凭证、维护和修理记录、购机发票,选择更换相关的主要部件或系统,由销售者负责免费更换。更换主要部件或系统后,又出现相同质量问题,农机用户可以选择换货,由销售者负责免费更换;换货后仍然出现相同质量问题的,农机用户可以选择退货,由销售者负责免费退货。3日、1日:整机三包有效期内,联合收割机、拖拉机、播种机、插秧机等产品在农忙作业季节出现质量问题的,在服务网点范围内,属于整机或主要部件的,修理者应当在接到报修后3日内予以排除;属于易损件或是其他零件的质量问题的,应当在接到报修后1日内予以排除。
- 【 案情简介】2018年11月23日,李先生从某农机公司购买了一台价值12万元的农业机器,使用几天后,发现发动机存在质量问题,于是与经销商协商后进行维修并更换了发动机,但是没过几天又出现问题,该机器已无法正常发动。李先生怀疑该农机公司更换的是老旧的发动机,以次充好。遂向望江县消保委投诉,请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处理过程及结果】望江县局接到投诉后,辖区雷阳市场监管所立即开展调查了解,对当事人及该农机公司进行了详细询问,发现该农机的确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经过执法人员告诉经销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七条“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和第二十七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三包)第十一条“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年费调换同型号同规定的产品。”在宣传相关法律后,同时也证实该农机产品已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影响到李先生今后的生产使用。经执法人员反复强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农机公司同意李先生退货,并全额退还李先生的货款12万元。李先生表示对此满意。投诉中的相关线索已按照“诉转案”程序交由属地所立案调查。
- 农机315维权案例
- 为更好维护我们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我们需要用自己合法合理的维权行动去争取自身权益。为此,我们呼吁:1、维护版权所有,坚决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如发现此类产品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2、树立和谐消费理念,遇到消费纠纷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3、诚实守信,真诚购物,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一名合格的消费者。4、积极学习、宣传新农机三包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维权能力。
- 农机315倡议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