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净空保护区内严禁放飞无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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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T.R
发布时间:2017-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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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1日13点43分,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出现疑似飞行物干扰,影响了32个航班,其中有28班返航,4班备降,目前,机场公安部门正在对此作进一步调查,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 机场净空保护区内 
    • 严禁放飞无人机
  •       昆明机场的净空保护区范围为,距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各20公里所组成的1028平方公里的矩形区域。涉及昆明市官渡区、经开区、空港经济区、盘龙区、呈贡区、宜良县、嵩明县部分地区,尤其是离机场较近的乌西、白汉场、小哨、花箐、长水、复兴、李其、西冲、大板桥、沙沟等村镇是重点区域。
  •      依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云南省民用运输机场保护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昆明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规定,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违规施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风筝、滑翔机、动力伞和其他升空物体,情节严重的,将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此外,2017年1月16日,公安部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中增加规定称,违反国家规定在低空飞行无人机、动力伞、三角翼等通用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昆明机场提醒: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国家及地区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避免出现在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内放飞无人机、风筝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升空物体,确保昆明机场的净空安全。
  •       昆明机场呼吁:广大市民如发现上述行为,积极向昆明机场反映。如经昆明机场核实,构成影响昆明机场运行安全事实的,将给予人民币1000元/人次的奖励。

    举报电话:0871-67091809
                   138880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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