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政策与务实手册(下)——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 聊城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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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政策与实务手册(下)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聊城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 第三部分:关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19、企业与银行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对接合作的渠道有哪些?①线下对接:债权人(中小企业)、债务人(供应链核心企业)和资金提供方(银行),可通过线下进行沟通协商。②线上对接:当事人可依托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组织建立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模式进行线上对接合作。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网址为(www.crcrfsp.com,以下简称:“信息服务平台”)。
- 20、“信息服务平台”的基本概况?该平台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牵头组织的服务于应收账款融资的金融基础设施。该平台由征信中心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征(天津)动产融资登记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运营,依托互联网为应收账款融资交易中心的各参与机构提供服务。平台已于2013年12月31日上线试运营。平台根据市场发展的需要,通过为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债务人和资金提供方等参与机构提供信息合作服务,让更多的企业和应收账款参与到融资中来,盘活应收账款存量,提高市场效率,推动应收账款业务的创新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缓解。
- 21、哪些机构可以参与到“信息服务平台”?平台参与机构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债权人(核心大企业供应商-中小企业)、应收账款债务人(供应链核心大企业)、资金提供方(商业银行及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其他机构)等。
- 22、“信息服务平台”的主要功能有哪些?①融资撮合。平台通过集聚应收账款债权/债务人、资金提供方等参与主体,在线提供应收账款的上传与真实性确认、融资需求的传递与反馈、质押/转让通知的发送、质押物的登记等全流程电子服务,促进应收账款融资交易快速达成。②风险防控。平台的数据证书功能可辅助加强用户信息安全,提高平台关键操作环节的法律效力与证据效力。平台对参与机构身份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平台收集的信息仅在参与机构之间定向传递,保护信息安全;因此,当事人不必担心信息泄密等问题。
- 23、当事人与“信息服务平台”对接的好处?对于核心企业,系统自动发送账款信息,取代手工录入,节约人力成本,减少操作风险;只需与平台对接一次,实现与多家资金提供方对接;避免单一银行授信额度调整风险,企业有更多的融资选择;通过平台反保理业务管理模块,提高核心企业对供应商融资的管理能力。对于信贷机构,依托核心企业,可批量开展供应商融资业务;可全面了解来自核心企业系统的应付账款、回款账户变更等信息,有助于核实贸易背景真实性、降低业务风险;数据直接来源于核心企业系统,直接注入资金提供方系统,提升业务开展效率,降低操作成本;只需与平台对接一次,可直接与平台上已对接核心企业开展线上融资业务,节约逐一对接的开发成本,拓展优质大客户渠道。对于小微企业,可扩大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也可开展应收账款转让业务,降低应收账款比例。
- 24、当事人怎么注册成为“信息服务平台”的用户?按照“信息服务平台”的网址登录平台网站,进行在线注册,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注册费(100元),签署并邮寄《开通申请表》及身份证明材料至中征登记公司(即:中征(天津)动产融资登记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身份真实性验证后,即可成为平台用户,参与平台业务。
- 第四部分:关于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25、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应收账款是小微企业重要的流动资产。发展应收账款融资,对于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具有重要作用。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金融基础设施作用,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应收账款融资业务规模,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2017年5月,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银监会、外汇局决定共同开展为期三年的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2017-2019年,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此后,由人民银行分支行牵头,省、市“专项行动”相继铺开。
- 26、“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有哪些?①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渠道不断丰富。不断完善“信息服务平台”功能,为应收账款融资参与方提供便捷的注册、信息上传、确认与反馈等服务,在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中发挥主体作用;各类市场主体可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办理应收账款融资业务。②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规模稳步增长。参与应收账款融资的银行业机构、商业保理公司等资金提供方和小微企业等用户数量快速增加;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大型民营企业等参与确认小微企业应收账款的供应链核心企业范围不断扩大,初步形成应收账款融资长效机制。③企业商业信息环境进一步优化。企业商业信用信息采集渠道不断拓宽,手段不断完善,初步形成应收账款债务人及时还款约束机制,恶意拖欠账款行为明显减少。
- 27、“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有哪些?①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宣传推广活动。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开展针对债权人、债务人和质权人的政策与实务宣传推广,动员更多的小微企业、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机构等主体注册为平台用户打通小微企业通过平台实现融资的“入口”,在线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②打通供应链核心企业关键环节。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引领作用,各企业职能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动员供应链核心企业加入并使用平台,支持小微企业供应商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③支持政府采购供应商依法依规开展融资。有关成员单位要推动地方政府为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项下融资业务提供便利,加强“政银企”对接;对于政府采购项下的应收账款融资,金融机构要降低门槛。
- ④优化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流程。金融机构等资金提供方充分利用平台提供的信息,合理确定融资期限和授信额度;要完善应收账款融资规章制度,减少审批环节,积极支持有信用的小微企业和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应收账款实现融资。⑤推进应收账款质押和转让登记。人民银行推动建立健全应收账款登记公示制度,开展面向金融机构、保理公司等应收账款融资主体的登记和查询服务;支持应收账款融资主体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办理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转让登记。⑥优化企业商业信用环境。各级人民银行推动地方政府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丰富和利用好企业信用档案;引导企业选择信用保证较高的结算方式和结算工具等,为应收账款融资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 28、“专项行动”具体到基层,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分工是什么?人民银行要联合行内外有关单位和部门,组织开展“平台”功能和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宣讲等,增强供应链核心企业、中小企业的参与度;要加强与有关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促进信息共享和政策联动;要引导各银行进一步优化应收账款融资服务,按年对各银行“信息服务平台”使用情况和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调度总结。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依托山东省中小企业窗口服务平台等开展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宣传,积极引导小微企业等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商务部门协助筛选推荐供应链核心企业;财政部门加快推进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县域网络建设和推广使用,督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依法公开政府采购合同等信息,为银行办理政府采购项下融资业务提供便利。
- 29、“专项行动”中各银行的主要任务有哪些?①加强对“信息服务平台”的宣传、推广和使用。各行要进一步增强平台对于促进应收账款融资各方在线对接重要作用的认识,多渠道、多途径宣传、推广平台和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着力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对平台和应收账款融资的认知度。要以供应链核心企业为重点,引导核心企业在平台上注册用户、上传应付款项,在线确认债务信息等,逐步实现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和众多中小企业注册加入平台。要注重平台使用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让客户逐渐认识到在平台注册和使用带来的益处,引导供应链核心企业和中小企业逐步从被动加入平台到主动接受和参与平台的转变,推进应收账款融资实现线上对接和线下对接相结合、由点对点融资到批量融资的转变。
- ②促进“登记公示系统”和“信息服务平台”推广使用的协同推进。各行办理应收账款融资业务要及时准确在登记公示系统进行登记;尚未开办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银行,要在承办该项业务前在登记公示系统注册为常用户,为承办该项业务做好充分准备;要引导应收账款出质人在登记公示系统注册为普遍用户,用于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情况查询和异议登记等。各行要以应收账款融资业务促进“信息服务平台”和“登记公示系统”的推广使用,要将企业在“信息服务平台”和“登记公示系统”注册为用户,并登记应收或应付款项信息作为办理应收账款融资的参考条件,引导出质人及有关债务人自觉使用“信息服务平台”;要通过应收账款融资存量客户和新增客户资源,引导越来越多客户成为“信息服务平台”和“登记公示系统”的用户。
- ③进一步优化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各行要重点围绕供应链核心企业及链上的中小企业推进应收账款融资业务,采取核心企业推荐中小客户、反向保理带动中小客户等方式,以点带链,以链带面,形成规模业务模式和示范效应,惠及更多企业;中小企业申请应收账款融资时,提供的采购合同能够证明为政府采购行为的,各行办理业务时,原则上不得附加供应商提供担保条件;各行要充分利用、挖掘“信息服务平台”资源,不断优化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流程,积极支持有信用的中小企业和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应收账款实现融资。
- ④建立健全“专项行动”工作制度。各行要明确“专项行动”的承办部门、单位负责人和部门联系人;要按年度向当地人民银行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报告和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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