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浦镇退役军人服务办事指南
- 桃浦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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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
- 高校入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复学办理
- 军队退休干部、退休士官移交安置办理
- 军队无军籍职工移交安置办理
- 退伍生学费补助办理
- 复员干部
- 计划分配军转干部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办理流程
1、网上填写个人信息
军人退役时,通过一网通办平台
(http://zwdt.sh.gov.cn) 的“一件事一次办" 专栏找到“军人退役一件事”,点击“立即办理”进行在线申请。
◆填写步骤:
①注册、登录;
②进入“军人退役一件事”;
③回答引导问题;
④阅读须知;
⑤填写登记表,确认提交。
2、报到
◆办理流程:
①携相关材料,至普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现场报到,填写《“军人退役一件 事”办理登记表》(“一网通办”平台申请并登记过,则无需填写);
②审核登记。
◆提供材料:
《行政介绍信》、《干部复员证》。
3、预备役登记
◆办理流程:
至普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现场,由区人武部进行信息登记,并补充档案中 《评定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报告表》信息。
◆提供材料:
《评定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报告表》、2张1寸个人免冠照片(白底彩色)。
4、户口办理
◆办理流程:
复员干部办理落户后,可现场打印《居民户口簿》新增页,申请领取身份证 并可通过物流快递送达至本人预留的地址。
◆提供材料:
①《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持有居民身份证的除外);
②家庭户、集体户分别提供相应的材料
※家庭户:入户地《居民户口簿》(打印新增页);入户地全体房(地)产权 利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的身份证;入户地全体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住 房承租人的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申请人系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除 外);迁移人与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直系亲属关系有效凭证;
※集体户:需要集体户管理单位出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
③原本市常住户口、非本市常住户口分别提供相应的材料
※原本市常住户口:入伍前的户口注销《户籍证明》(在原入伍前派出所办理 户口的除外);
※非本市常住户口:入伍前的户口注销《户籍证明》(对无法提供户口注销证 明的退役军人,需要由军人所属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并经入 户地民警调查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
④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拟落家庭户的)。
5、组织关系转接
◆办理流程:
复员干部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居住地街道(镇)党群服务中心转入组织关系,回执由党群服务中心转交部队。
◆提供材料:
《组织关系介绍信》
6、社保医保办理(落户后办理)
◆社保关系转接
①信息比对成功,后台办理;
②信息比对不成功,由本人提供《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银行汇款凭证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基本医疗保险市社保中心和市医保中心对接,后台办理。
◆社保卡申领
“一网通办”线上申请,实人认证,制作后寄送申请人。
7、职业技能补贴培训申请(网上办理)
个人线上申请补贴培训项目,无需材料,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放100%补贴。
8、伤残抚恤关系转移
◆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办理,或报到时,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通过“一站式”服务办理。
◆提供材料
※个人提供:个人书面申请(写清受伤经过、评残过程、申请事项(退役换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干部复员证》、4张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残疾军人证》原件;
※档案内提供:《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入伍通知书》、《复员审批报告表》、档案中关于受伤的相关材料、原始病历、历次《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
■线下办理机构
◆普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对应事项:报到、预备役登记、伤残抚恤关系转移
※地址:北石路234弄7号甲一楼,52500344,52907207转802、804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夏令时14:00-16:30)
◆居住地街道(镇)党群服务中心
※对应事项: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落户地派出所
※对应事项:户口办理
办理流程
1、网上填写个人信息
军人退役时,通过一网通办平台
(http://zwdt.sh.gov.cn)的“一件事一次办”专栏找到“军人退役一件事”,点击“立即办理”进行在线申请。
◆填写步骤:
①注册、登录;
②进入“军人退役一件事”;
③回答引导问题;
④阅读须知;
⑤填写登记表,确认提交。
2、报到
◆办理流程:
①携相关材料,至普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现场报到,填写《“军人退役一件事”办理登记表》(“一网通办”平台申请并登记过,则无需填写),填写《普陀区退役士兵信息表》;
②审核登记。
◆提供材料《行政介绍信》、《退出现役证》。
3、预备役登记
◆办理流程:
至普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现场,由区人武部进行信息登记,并在《退出现役证》上盖章。
◆提供材料:
《退出现役证》、2张1寸个人免冠照片(白底彩色)。
4、户口办理(档案审核完成后办理)
◆办理流程:
退役士兵至落户地派出所,现场办理。落户后,现场打印《居民户口簿》新增页,申请领取身份证,并可通过物流快递送达至本人预留的地址
【注】
·高校集体户口:由高校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统一办理恢复户口。
·外地户口:凭户口簿或当地公安部门注销证明,普陀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关于商请办理非上海户籍在校大学生退役士兵落户手续的函》或《关于商请办理非上海户籍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落户手续的函》加盖区安置部门公章,由退役士兵本人交给原户籍地市(区县)安置部门协助办理恢复户口。
◆提供材料:(本市常住户口)
①《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持有居民身份证的除外);
②入户地《居民户口簿》(打印新增页);
③入户地全体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的《居民身份证》;
④入户地全体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的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申请人系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
⑤迁移人与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直系亲属关系有效凭证;
⑥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
⑦入伍前的户口注销《户籍证明》(在原入伍前派出所办理户口的除外)。
5、组织关系转接
◆办理流程: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居住地街道(镇)党群服务中心(未复学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或高校党组织(复学的退役士兵),转入组织关系,回执由党群服务中心、高校转交部队。
◆提供材料:
《组织关系介绍信》
6、社保医保办理(落户后办理)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①信息比对成功,后台办理;
②如信息比对不成功,由本人提供《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银行汇款凭证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后)
无需材料,后台办理。
◆社保卡申领(网上办理)
“一网通办”线上申请,无需材料,实人认证,制作后寄送申请人。
7、职业技能补贴培训申请(网上办理)
个人线上申请补贴培训项目,无需材料,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放100%补贴。
8、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根据入伍时本人提供的信息,比对区征兵办提供的信息,审核通过后,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动发放。
9、一次性经济补助(落户后且组织关系转接后办理)
◆办理流程:
①退役士兵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领取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的申请,并填写《上海市XX区县自主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申请表》;
②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办理。
◆提供材料:
个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10、伤残抚恤关系转移
◆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普陀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办理,或报到时,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通过“一站式”服务办理。
◆提供材料:
※个人提供:个人书面申请(写清受伤经过、评残过程、申请事项(退役换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退出现役证》、4张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残疾军人证》原件;
※档案内:《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入伍通知书》、《退伍登记表》、档案中关于受伤的相关材料、原始病历。
11、自主就业社会保险费或生活补助费(两项补助享受其中之一)
1)社会保险费
【注】给予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缴纳24个月的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记入其个人帐户。
◆办理流程:
①退役士兵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社会保险费补助的申请,并填写《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补助审批表》;
②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办理。
◆提供材料:
个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补助审批表》
2)生活补助费
【注】仅限进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退役士兵,按24个月的社会保险费标准,给予生活补助费。
◆办理流程:
①退役士兵应当于入学当年10月底之前,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生活补助申请,并填写《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生活补助审批表》;
②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批办理。
◆提供材料:
个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学籍注册证明、本人的《义务兵退役补助金光荣卡》银行帐户或在上海银行开设的银行帐户。
■线下办理机构
◆普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对应事项:报到、预备役登记、一次性经济补助、伤残抚恤关系转移、自主就业社会保险费或生活补助费
※地址:北石路234弄7号甲一楼,52500344,52907207转802、804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夏令时14:00-16:30)
◆居住地街道(镇)党群服务中心,或高校党组织
※对应事项: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落户地派出所
※对应事项:户口办理
办理流程
1、报到
◆办理流程:
军转干部到安置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提供材料:
《行政介绍信》、《人员供给介绍信》、《转业证》。
2、预备役登记
◆办理流程:
安置单位进行信息登记,并补充档案中《评定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报告表》信息后交区人武部办理。
◆提供材料:
《评定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报告表》
3、组织关系转接
◆办理流程:
组织关系转入安置单位,由安置单位把回执寄送部队。
◆提供材料:
《组织关系介绍信》
4、户口办理
◆办理流程:
①随迁家属:入户地公安派出所审核无误后开具《准予迁入证明》,随迁家属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前往外省市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最后再凭《户口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②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或家属办理落户后,可现场打印《居民户口簿》新增页,申请领取身份证,并可通过物流快递送达至本人预留的地址。
◆提供材料:
①《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持有居民身份证的除外);
②家庭户、集体户分别提供相应的材料
※家庭户:入户地《居民户口簿》(打印新增页);入户地全体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的身份证;入户地全体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的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申请人系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迁移人与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直系亲属关系有效凭证;
※集体户:需要集体户管理单位出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
③军转干部、随迁家属分别提供相应的材料:
※军转干部:入伍前的户口注销《户籍证明》(对无法提供户口注销证明的退役军人,需要由军人所属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并经入户地民警调查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
※随迁家属: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承诺书。
④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拟落家庭户的)。
5、社保医保办理(落户后办理)
◆社保关系转接
①信息比对成功,后台办理;
②信息比对不成功,由本人提供《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银行汇款凭证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职业年金转接(仅限于安置在机关事业单位并建立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的人员)
①信息比对成功,后台办理;
②信息比对不成功,由本人提供《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银行汇款凭证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基本医疗保险
市社保中心和市医保中心对接,后台办理。
◆社保卡申领
“一网通办”线上申请,实人认证,制作后寄送申请人。
6、伤残抚恤关系转移
◆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办理,或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通过“一站式”服务办理。
◆提供材料:
※个人提供:个人书面申请(写清受伤经过、评残过程、申请事项(退役换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转业证》、4张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残疾军人证》原件;
※档案内提供:《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入伍通知书》、《转业审批报告表》、档案中关于受伤的相关材料、原始病历、历次《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
■线下办理机构
◆安置单位
※对应事项:报到、预备役登记、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普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对应事项:伤残抚恤关系转移
※地址:北石路234弄7号甲一楼,52500344,52907207转802、804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夏令时14:00-16:30)
◆落户地派出所
※对应事项:户口办理
办理流程
1、网上填写个人信息
军人退役时,通过一网通办平台
(http://zwdt.sh.gov.cn)的“一件事一次办”专栏找到“军人退役一件事”,点击“立即办理”进行在线申请。
◆填写步骤:
①注册、登录;
②进入“军人退役一件事”;
③回答引导问题;
④阅读须知;
⑤填写登记表,确认提交。
2、报到
◆办理流程:
①携相关材料,至普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现场报到,填写《“军人退役一件事”办理登记表》(“一网通办”平台申请并登记过,则无需填写);
②进行信息采集、确认。
◆提供材料:
《行政介绍信》、《人员供给介绍信》、《转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预备役登记
◆办理流程:
至普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现场,由区人武部进行信息登记,并在《评定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报告表》盖章后,存入个人档案。
◆提供材料:
《评定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报告表》、2张1寸个人免冠照片(白底彩色)。
4、户口办理
◆办理流程: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或家属至落户地派出所,现场办理。
①随迁家属:入户地公安派出所审核无误后开具《准予迁入证明》,随迁家属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前往外省市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最后再凭《户口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②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或家属办理落户后,现场打印《居民户口簿》新增页,申请领取身份证,并可通过物流快递送达至本人预留的地址。
◆提供材料:
①《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持有居民身份证的除外);
②家庭户、集体户分别提供相应的材料:
※家庭户:入户地《居民户口簿》(打印新增页);入户地全体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的身份证;入户地全体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的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申请人系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迁移人与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直系亲属关系有效凭证;
※集体户:需要集体户管理单位出具同意落户意见书;
③军转干部、随迁家属分别提供相应的材料:
※军转干部:入伍前的户口注销《户籍证明》(对无法提供户口注销证明的退役军人,需要由军人所属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并经入户地民警调查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
※随迁家属: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承诺书;
④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拟落家庭户的)。
5、组织关系转接
◆办理流程: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居住地街道(镇)党群服务中心转入组织关系,回执由党群服务中心转交部队。
◆提供材料:
《组织关系介绍信》
6、退役金发放(组织关系转接完成后办理)
组织关系转接完成后,由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动发放退役金。
7、社保医保办理(落户后办理)
◆基本医疗保险
无需材料,后台办理。
◆社保卡申领
“一网通办”线上申请,无需材料,实人认证,制作后寄送申请人。
8、职业技能补贴培训申请
个人线上申请补贴培训项目,无需材料,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放100%补贴。
9、伤残抚恤关系转移
◆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办理,或报到时,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通过“一站式”服务办理。
◆提供材料:
※个人提供:个人书面申请(写清受伤经过、评残过程、申请事项(退役换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转业证》、4张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残疾军人证》原件;
※档案内提供:《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入伍通知书》、《转业审批报告表》、档案中关于受伤的相关材料、原始病历、历次《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
■线下办理机构
◆普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对应事项:报到、预备役登记、伤残抚恤关系转移
※地址:北石路234弄7号甲一楼,52500344,52907207转802、804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夏令时14:00-16:30)
◆居住地街道(镇)党群服务中心
※对应事项: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落户地派出所
※对应事项:户口办理
办理流程
1、网上填写个人信息
军人退役时,通过一网通办平台
(http://zwdt.sh.gov.cn)的“一件事一次办”专栏找到“军人退役一件事”,点击“立即办理”进行在线申请。
◆填写步骤:
①注册、登录;
②进入“军人退役一件事”;
③回答引导问题;
④阅读须知;
⑤填写登记表,确认提交。
2、报到
◆办理流程:
①携相关材料,至普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现场报到,填写《“军人退役一件事”办理登记表》(“一网通办”平台申请并登记过,则无需填写),填写《普陀区退役士兵信息表》;
②审核登记。
◆提供材料:
《行政介绍信》、《退出现役证》
3、预备役登记
◆办理流程:
至普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现场,由区人武部进行信息登记,并在《退出现役证》上盖章。
◆提供材料:
《退出现役证》、2张1寸个人免冠照片(白底彩色)
4、户口办理(档案审核完成后办理)
◆办理流程:
退役士兵至落户地派出所,现扬办理。落户后,现场打印《居民户口簿》新增页,申请领取身份证,并可通过物流快递送达至本人预留的地址。
◆提供材料:
①《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持有居民身份证的除外);
②家庭户、集体户分别提供相应的材料:
※家庭户:入户地《居民户口簿》(打印新增页);入户地全体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的《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全体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的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申请人系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迁移人与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直系亲属关系有效凭证;
※集体户:需要集体户管理单位出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
③原本市常住户口、非本市常住户口分别提供相应的材料:
※原本市常住户口:入伍前的户口注销《户籍证明》(在原入伍前派出所办理户口的除外);
※非本市常住户口:入伍前的户口注销《户籍证明》(对无法提供户口注销证明的退役军人,需要由军人所属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并经入户地民警调查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
④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拟落家庭户的)。
5、组织关系转接
◆办理流程:
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居住地街道(镇)党群服务中心转入组织关系,回执由党群服务中心转交部队。
◆提供材料:
《组织关系介绍信》
6、社保医保办理(落户后办理)
◆社保关系转接
①信息比对成功,后台办理;
②信息比对不成功,由本人提供《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银行汇款凭证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职业年金转接(仅限于安置在机关事业单位并建立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的人员)
①信息比对成功,后台办理;
②信息比对不成功,由本人提供《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银行汇款凭证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基本医疗保险
无需材料,后台办理。
◆社保卡申领
“一网通办”线上申请,无需材料,实人认证,制作后寄送申请人。
7、一次性就业补助(组织关系转接后办理)
如在安排工作前本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的,在组织关系转接完成后,依申请发放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提供材料:
个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
8、职业技能补贴培训申请
个人线上申请补贴培训项目,无需材料,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放100%补贴。
9、伤残抚恤关系转移
◆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普陀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办理,或报到时,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通过“一站式”服务办理。
◆提供材料:
※个人提供:个人书面申请(写清受伤经过、评残过程、申请事项(退役换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退出现役证》、4张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残疾军人证》原件;
※档案内:《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入伍通知书》、《退伍登记表》、档案中关于受伤的相关材料、原始病历、历次《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
■线下办理机构
◆普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对应事项:报到、预备役登记、一次性就业补助、伤残抚恤关系转移
※地址:北石路234弄7号甲一楼,52500344,52907207转802、804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夏令时14:00-16:30)
◆居住地街道(镇)党群服务中心
※对应事项: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落户地派出所
※对应事项:户口办理
- ●办理流程1、退役士兵完成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2、退役士兵凭《毕业证书》、《学费收据》、《退伍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申请学费补助;3、退役士兵填写《上海市退伍生情况登记表》、《上海市退伍生学费补贴审批表》;4、区移交安置部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5、审批通过的,将补助经费拨付至退役士兵提供的工商银行卡内。●办理期限退役士兵提交申请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夏令时14:00-16:30)●联系方式上海市普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电话:021-52500344地址:北石路234弄7号甲1楼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1、市退役军人局将档案移交区移交安置部门;2、区移交安置部门完成档案审核;3、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系区移交安置部门、移交部队、军队无军籍职工(其中精神病的为其监护人)三方见面,确定退休费待遇、医疗待遇、组织关系转接等事项,当场办理交接手续;4、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落实无军籍职工后续生活待遇和医疗待遇。●办理期限自收到部队档案日起至当年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达的接收计划截止时间为止。●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夏令时14:00-16:30)●联系方式上海市普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电话:021-52500344地址:北石路234弄7号甲1楼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1、退役士兵须先完成迁沪落户手续,方可申请;2、退役士兵携带学生证、全日制院校在校证明、上海银行卡号,至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填写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复学一次性经济补助申请;3、区移交安置部门30日工作日内完成审批;4、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通知退役士兵至服务中心签收一次性次性经济补助金(补助款拨付到指定工商银行卡内)5、退役士兵填写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申领生活补助审批表。●办理期限退役士兵提交申请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夏令时14:00-16:30)●联系方式上海市普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电话:021-52500344地址:北石路234弄7号甲1楼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1、市退役军人局将档案移交区移交安置部门;2、区移交安置部门完成档案审核,出具迁沪落户证明信;3、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系区移交安置部门、移交部队、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其中精神病的为其监护人)三方见面,确定退休费待遇、医疗待遇、组织关系转接等事项,当场办理交接手续;4、区移交安置部门为军休干部、退休士官办理医疗关系转接、组织关系转接后移交区干休所。●办理期限自收到部队档案日起至当年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达的接收计划截止时间为止。●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夏令时14:00-16:30)●联系方式上海市普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电话:021-52500344地址:北石路234弄7号甲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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