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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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触电的雪人
发布时间: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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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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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娄烦县人民检察院
  •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 五年来,娄烦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 娄烦县人民检察院
  • 娄烦县人民检察院
  • 坚持目标不变,深入
    推进“平安娄烦”创建。
  • 办理逮捕案件216294人,提起公诉292404人。依法批准“两抢一盗”、诈骗等侵财性犯罪7194人,提起公诉6591人;依法批准逮捕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3031人,提起公诉8182人。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适用率 74%。围绕“三零”单位创建,依职能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警示教育5批次260余人。
  • 一、坚定围绕中心工作,在服务
    高质量发展上彰显新作为
  • 娄烦县人民检察院
  • 坚持力度不减,坚决打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 圆满完成“案件清结”目标,共办结涉恶案件4团25人。推动“伞网清除”,移送各类线索12条。推动“行业清源”,发出检察建议7份。推动“黑财清底”,监督执行涉恶案件财产5.6万元,查封房产2套。
  • 一、坚定围绕中心工作,在服务
    高质量发展上彰显新作为
  • 娄烦县人民检察院
  • 坚持劲头不松,全力服务
    脱贫攻坚战。
  • 与县扶贫办会签《司法救助与助力精准扶贫联合机制》,向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救助金6万元;对接企业捐资93万元,为3个乡镇17个自然村新装太阳能路灯375杆。多渠道联系社会爱心企业近30家,提供帮扶资金398万元。拍摄扶贫主题微电影《守护》,宣传反诈骗知识,荣获“第三届山西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优秀奖。
  • 一、坚定围绕中心工作,在服务
    高质量发展上彰显新作为
  • 娄烦县人民检察院
  • 坚持标准不降,毫不松懈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 利用信息化平台远程提讯83109人。组织干警下沉社区赴一线参与联防联控,开展脱贫攻坚、春耕备耕工作。对包联产业项目和重点工程开展帮扶工作,积极助力复工复产。
  • 一、坚定围绕中心工作,在服务
    高质量发展上彰显新作为
  • 娄烦县人民检察院
  • 创新开展弱势群体
    多元司法救助。
  • 坚持“应救尽救”,对符合救助条件的19名被救助人发放救助金23.5万元。在办理景某某3人司法救助案中,实施以司法救助、心理救助、社会救助相结合的多元救助方式,发放司法救助金4.8万元。对1名因交通事故民事判决执行不到位的未成年被害人发放3.3万元,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避免因案致贫。
  • 二、始终坚持以民为本,在参与
    社会综合治理中作出新贡献。
  • 娄烦县人民检察院
  • 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 依法办理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诈骗等犯罪案件1123人。积极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依法对2名认罪认罚的民营企业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组织开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6次,班子成员主动送法入企服务43次。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服务民企绿色通道,在涉及民营企业申诉案件受理、涉企法律咨询等方面主动开展工作。
  • 二、始终坚持以民为本,在参与
    社会综合治理中作出新贡献。
  • 娄烦县人民检察院
  • 用心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 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57场,受教师生4000余人,制作未成年普法宣传动漫12期,网络浏览量22000余次。建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通过组建“红领巾”模拟法庭,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推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对1名连续偷盗的未成年人进行训诫,责令家长履行监护职责。 
  • 二、始终坚持以民为本,在参与
    社会综合治理中作出新贡献。
  • 娄烦县人民检察院
  • 广泛开展公开听证工作。
  • 实现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全覆盖。组织召开公益诉讼诉前案件公开听证会,督促相关单位取缔了不合格自动售水机,并为12名从业人员办理了健康证,全力守护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开展流动听证,做到“案件发生在哪里、公开听证就开到哪里”,组织50名学员在驾校观摩危险驾驶案件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 二、始终坚持以民为本,在参与
    社会综合治理中作出新贡献。
  • 娄烦县人民检察院
  •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
  • 设立全省首家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五年来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0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违法通知书39份,审判监督活动10件,提请抗诉3件。刑事执行监督工作方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152份;强化财产刑执行监督,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纠正意见61条。
  • 三、忠实履行检察职责,持续
    构建“四大检察”新格局
  • 娄烦县人民检察院
  •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 推动民法典、劳动法等民商事法律进社区、进校园。五年来共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违法提出检察建议71份,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38份,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发出检察建议7份。办理支持起诉109件,2020年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案件24件,帮助追回欠薪39.98万元。
  • 三、忠实履行检察职责,持续
    构建“四大检察”新格局
  • 娄烦县人民检察院
  • 强化公益诉讼监督。
  • 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7件,监督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700余吨。探索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机衔接,督促恢复植被1350余亩。加强文物保护,办理的“楼烦古国遗址”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2018年太原市九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追回人防易地建设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41.78万元。
  • 三、忠实履行检察职责,持续
    构建“四大检察”新格局
  • 娄烦县人民检察院
  • 持续加强政治建设。
  •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果。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持续推进反馈的39个问题整改到位,制定完善了内控制度、公务用车制度等管理制度。
  • 四、主动适应时代要求,在打造
    过硬检察队伍中展现新风貌
  • 娄烦县人民检察院
  • 持续加强业务建设。
  • 集中学习民法典、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最新法律法规,分级分类组织参加培训790人次,参训干警90%以上。开展优秀案例评选和“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共评审法律文书163 份。组织干警赴上海、深圳、贵州等地就大数据检务、规范办案考察学习。
  • 四、主动适应时代要求,在打造
    过硬检察队伍中展现新风貌
  • 娄烦县人民检察院
  • 深化落实司法体制改革。
  • 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完成了新一轮内设机构改革,按照承办案件类型设置三个检察业务部门。
  • 四、主动适应时代要求,在打造
    过硬检察队伍中展现新风貌
  • 娄烦县人民检察院
  • 持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 加强国学文化培育,组织干警学习《了凡四训》、《传习录》等国学经典;以两微一端为主阵地,构建了新媒体宣传矩阵,持续巩固意识形态工作;编排了《我骄傲,我是人民检察官》朗诵节目,多次参加市县文艺汇报演出。
  • 四、主动适应时代要求,在打造
    过硬检察队伍中展现新风貌
  • 娄烦县人民检察院
  • 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 组织观看《伪装者谢幕》《镜鉴》《失衡与失守》等警示教育片,严肃开展张坚案件警示教育活动。结合“队伍集中整肃”活动,严格办案纪律。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提醒谈话30人次,日常督察39次,筑牢廉洁防线。
  • 四、主动适应时代要求,在打造
    过硬检察队伍中展现新风貌
  • 娄烦县人民检察院
  • 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 划转11个编制、5名干警全力以赴配合完成职务犯罪侦查等机构和人员整体转隶。深化与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机制,决定逮捕5件5人,提起公诉14件14人,形成惩治腐败和打击职务犯罪合力。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注重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60余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12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116条督办建议。
  • 四、主动适应时代要求,在打造
    过硬检察队伍中展现新风貌
  • 娄烦县人民检察院
  • 坚持不懈强化队伍建设,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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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坚持不懈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同发展,推进“平安娄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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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坚持不懈服务大局发展,服务保障构建新发展格局。
  • 坚持不懈加强政治建设,把准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
  • 2021年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