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健康防护第20招(机关事业单位篇)
- 中央赴湖北省指导组防控组
机关事业单位篇
新冠肺炎健康防护第20招
- 机关事业单位篇
1、建立健康申报和进入单位体温检测制度,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禁止进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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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工作人员配备口罩,未佩戴口罩的工作人员禁止乘坐班车或进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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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办公室、食堂和卫生间等场所应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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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作人员应加强个人卫生,打喷嚏和咳嗽时应用纸巾或手肘部位遮蔽口鼻,将打喷嚏和咳嗽时使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的垃圾桶内,打喷嚏和咳嗽后应用肥皂或洗手液彻底清洗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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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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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 业 篇
6、对食堂、宿舍、卫生间等重点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和药物消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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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强工作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尽可能不使用空调,定期开窗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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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减少集体性聚集活动如运动会、联欢会和培训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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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加强对餐具消毒及管理,鼓励分餐领回办公场地用餐或分时段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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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加强对来单位办事人员的健康管理,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登记、手部清洁、体温检测等。
- 孝感日报社出品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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