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 我们这样走过
环资庭 宣传处
2016年6月
这一年 我们这样走过
徐州中院环资庭一岁啦~
2013年底,徐州开展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模式及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同年12月,省法院确定云龙法院、沛县法院、新沂法院为环境资源集中管辖法院,承担指定区域内的环境资源一审案件,市中院及上述管辖法院均采用在行政审判庭设立环保合议庭的模式,专门审理环境资源案件。
2015年5月,经市编办批准市中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以下简称“环资庭”),专门负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并于“6.5”世界环境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敲响第一槌。
2016年2月,经省法院批准,主城区范围内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审理工作由云龙法院调整为鼓楼法院承担。
环资庭的成立和环资审判工作发展
环资庭大事记
召开全市环境司法、执法工作座谈会,印发《关于建立徐州市环境司法、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
2015.9
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成立环资庭,并敲响第一槌公开开庭审理公安部督办的重大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2015.6.5
环资庭大事记
- 受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及市检察院分别提起的6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实现我市公益诉讼“零”突破。
2015.12
- 向市政府报告建议设立我市环境保护公益金专项资金账户并被采纳,牵头制定《徐州市环境保护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5.9
环资庭大事记
- 在全国首次开庭并宣判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16.4
- 开庭审理环保组织提起的5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16.3
环资庭大事记
- 公布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白皮书),发布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引导公众增强环境法治意识。
2016.5
-2016.6
- 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人民法院审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上介绍审理经验。
2016.4
我们正在积极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徐州市创新奖”、“徐州市法治事件"……
展望未来 我们豪情满怀
过去一年 我们硕果累累
我们的论文在江苏省生态法学年会、环境法学年会获奖;发送的司法建议得到落实、回复,并被评为全省优秀司法建议;案例入选江苏法院公报并申报全国指导性案例……
环境资源审判是一项开创性工作,有很多崭新领域等待我们去探索。锻造我们的司法技术能力,用一个个经典案例,在环境司法前行道路上树立路标,不断提升环境审判标准。
——江苏高院环资庭庭长刘建功
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勇于担当时代重任,为建设美丽徐州保驾护航,维护好人民群众在“一城青山半城湖”的生态美景中生存发展的权利,给子孙后代留下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美好家园。
——徐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荣
领导寄语
环资庭作为全新的专门化审判组织,要牢牢抓住“三合一”审判工作特点,深化审判实践和理论研究,完善审判机制,培育复合型优秀法官,打造经典案件和精品裁判文书,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司法能力,强化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和有效衔接,加强法治宣传与舆论引导,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徐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乔英武
领导寄语
我们的愿望
作为法院“最年轻”的部门,成立一年来蹒跚学步、白手起家,面对全新的领域、全新的工作,环资庭的“新人们”团结一心,在上级法院和本院领导的关心、全院同事的帮助下,努力“创业”。
我们的愿望
展望未来,机遇与挑战并存,期望与责任同在,我们将继续强化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练好内功,以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正确实施生态文明法律制度、提升绿色发展司法保障水平为职责,为推进环境资源司法进程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