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2020年正风反腐成绩单
- ——平桂区2020年正风反腐成绩单
- 乘风破浪披荆斩棘
利用不留置方式,仅用半个月时间,依法依规快查快办某项目拆迁指挥部会计胡某暖挪用公款110余万元案,胡某暖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该案产生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治效果。——这是贺州市平桂区2020年正风反腐成绩单中的一项。
“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我们众志成城、坚忍不拔,于艰难险阻中乘风破浪、披荆斩棘,坚定不移地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419条,立案147件,结案14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6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4人,查处涉案金额275.2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34.92万元。
- 通过采取个人自学、理论中心组(党小组)集中研讨等方式全面系统学习,全年共开展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10次,通过真学实学让党员干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一)强化政治思想建设,不断增强
践行“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 全年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1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270人次,占64.9%;“第二种形态”处理128人次,占30.8%;“第三种形态”处理7人次,占1.7%;“第四种形态”处理11人次,占2.6%。区直单位、乡镇党政“一把手”17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约谈。
- 强化常态化督促提醒。
- 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述职评议。
积极协助区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过述职评议、督促提醒、强化督导等措施,层层压实“两个责任”。
- 年初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向本级党(工)委和区委述职述廉,全面审核和考评各党委(党工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 严格执行“1112”工作机制,即 “一月一清单、一季一检查、一季一报告、两次调研督导”,已对7个乡镇(街道)及40多个区直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8个。
- 强化政治建设监督。
严格落实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强化精准监督,全年共开展疫情防控日常监督68 次,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111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7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起2人。
- 强化疫情防控监督。
- 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 组建专项办常态化执行6+2工作机制,坚持专班专抓、一年两例会,定期联席会、“一月一报告”,完善通报曝光、蹲点调研、线索排查等机制,创新推行“片区协作”的联合执纪方式,组建3个“片区联合执纪审查中心”,推动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三)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
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 精准监督推动脱贫成效。
- 紧盯贺州6个“土瑶”聚居深度贫困村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检查,“室组联动”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个;检查扶贫项目44个,整改问题18个,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3人次。
- 加快问题线索核查处置。
- 及时跟踪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核查进度,全年共收到扶贫领域方面信访件20件,问题线索30条,立案50件,结案5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5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117人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2批18起。
- 开展违规吃喝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并整改问题34个,清退违规款28万多元,全年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9人次,立案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批3起,发出监察建议书1份,督促责任单位完善制度1个。
(四)加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驰而不息纠“四风”。
- 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
- 把整治打折扣、搞变通、喊口号问题作为重点,深入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全年共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78人次,立案51件,处分31人。
- 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强化监督执纪,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全年开展多次明察暗访,对4个乡镇(街道)、20多个区直部门及部分学校餐饮饭店进行暗访督查,同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 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
- 研究制定《关于深化贺州市平桂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加强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执法部门在线索移交、调查措施使用、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调衔接,有序加快推进《建立健全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监督》、《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三项改革任务。
(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
推动“三转”落实到位。
- 聚焦主责主业,抓好“三转”的落实。
- 明确要求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责,不再兼任其他工作和岗位职务,按照每个派驻机构行政人员不少于3人标准配备,进一步充实配齐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此外,清理退出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协调议事机构,做到专职专用。
- 及时部署,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 针对平桂区纪委监委承接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共1个方面共3个具体问题,细化分解为13条整改任务措施,已完成整改措施8项,整改率100%。同时对巡视移交的5条问题线索均已办结,给予党纪处分2人;已办结信访件2件,批评教育1人。
(六)狠抓反馈问题整改,
确保整改到位见实效。
- 2016年至今,已开展了11轮巡察,共对9个乡镇(街道)、55个区直单位、125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实现区本级巡察覆盖率100%,村级党组织巡察覆盖率达100%;累计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1266个,向纪检监察、组织部、政法委等机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37条,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诫勉谈话共99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次。
(七)强化政治巡察,推动全面
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 (八)加强宣传警示教育, 筑牢干部拒腐防变防线。
- 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开展廉政党课宣讲53批2120人次,开展廉政集体约谈暨廉政风险防控警示会1批50人次,组织119批次6000多名党员干部到该区党风廉政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3份,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0批次25起,开展回访教育76人。
-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执行“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落实“六清行动”。年内组织学习部署4次;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及工作失职失责问题16件,结案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共开展了公开大接访活动15次,现场接待群众400多人次,接受群众咨询180多人次,向群众解答有关问题90余个,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九)坚决“惩腐打伞”,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 打铁必须自身硬。通过开展“主业微课堂”全员大培训等方式,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有效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处置工作的开展。全年共开展“主业微课堂”培训12期,开展全员大培训1期,实现培训全覆盖。
(十)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
人民群众满意的纪检监察机关。
-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纪检监察工作与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建设的内在关系,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推进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为奋力谱写平桂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 平桂区纪委监委 制作202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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