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一案学习教育
渝黔渝万铁路公司纪委
2021年7月
一、案情概况
2020年1月30日,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严重时,某市政府要求对某市涉及的铁路小区楼道加装门锁。作为负责该地区“三供一业”涉及的铁路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某房屋维修车间党支部书记胡某,既未督促物业公司落实,也未安排车间人员按要求加装门锁。2月7日、8日某市发布公告,要求城区居民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凭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出,进行实名制登记。胡某明知上西铁路小区门禁未完全封闭,但仍然未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该防疫要求。2月9日某市疫情应急指挥部检查上西铁路小区,要求胡某到场协助检查,胡某借故拖延,拒不到场,且在与政府工作人员的电话通话中存在不当言语。胡某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受到免职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企业纪律记大过处分。
二、案件剖析
1.政治站位不高,疫情防控不作为。
2.责任落实走过场,勇于担当成口号。
3.党员形象不重视,严重影响铁路企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