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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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财务处
- 2017年全省电大财务工作会议
- 开放教育收费政策解析
- 三、国家开放大学代收代缴款项
- 二、省市电大收费分成比例
- 一、面向学生的收费制度
- 开放教育收费政策解析
- 3.重修考试费收费文件:浙价费[2001]271号收费标准:30元/人·门次。
- 收费文件:浙价费[2001]271号,收费对象为2014秋及以前学生;浙价费[2014]186号,收费对象为2015春及以后学生收费标准:浙价费[2001]271号,实行学分制收费,80元/学分,上下浮动10%;浙价费[2014]186号,实行学分制收费,120元/学分,上下浮动10%。
- 收费文件:浙价费[2014]186号收费标准:200元/生
- 2.学费
- 1.注册费
- 一、面向学生的收费制度
- 开放教育收费政策解析
- 依据文件:浙教计[2001]202号分成比例:省电大提取20元/人·门次(含上交中央电大部分)
- 3.重修考试费
- 依据文件:浙教计[2001]202号分成比例:直属分校:省电大提取18%; 市级电大:省电大提取10%; 县级电大学院:省电大提取13%、市电大提取5%;县级电大分校:省电大提取10%、市电大提取5%。
- 依据文件:浙财综[2015]20号分成比例:省电大分成60%
- 2.学费分成款
- 1.注册费
- 二、省市电大收费分成比例政策
- 开放教育收费政策解析
- 上缴标准:10元/门
- 3.重修考试费
- 上缴标准:本科生10-15元/学分,专科生5元/学分
- 上缴标准:100元/生
- 依据文件:教财厅[2000]110号;2008年3月31日签订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工作协议书”。
- 2.课程费
- 1.注册建档费
- 三、国家开放大学代收代缴款项
- 开放教育收费政策解析
- (纳税人识别号、税号)信息12330000470005615U
- 财政专户信息户名: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结算分户账号:1202021729911111271开户行:杭州市工行众安支行附言必须注明:浙江电大或303026
-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基本户信息户名:浙江广播电视大学账号:1202022709008800441开户行:工行保俶支行
- 一、账号信息
-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账号税号信息
- 处领导:0571-880776210571-89923207管理科:0571-88835205核算科:0571-88052756
-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财务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