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寻工在线”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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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林子
发布时间: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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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载暖心陪伴,祝你就业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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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晚报
    联合出品
  • 助您就业无忧
  • 十八载暖心陪伴
  • 永泰县
  • (具体政策信息,下滑详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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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稳就业

    惠民政策

  • "码上选岗"
  • 援企
    稳岗政策
  • 一、新就业人员首次来榕就业岗位补贴 
     支持来榕在榕就业,对首次来榕就业、省内在榕新就业人员(且为在全省范围内新就业),在榕稳定就业的,2023年4月30日前首次参加我省失业、养老保险并已连续缴费满3个月,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劳动者新增岗位补贴。 办理渠道:向企业所在地所属县(市)区就业中心咨询,咨询电话:87305709。
     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办理渠道: 线上:可通过“榕e社保卡”APP在线申请社保补贴 线下:向常住地属地的社区(村)就业服务平台就近申请。咨询电话:87305715 
     三、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 
    就业困难人员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并在福州市辖区范围内的保险公司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对其实际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补助。 办理渠道:向常住地属地的县(市)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咨询电话:87305715。 四、失业保险金(含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累计参保缴费失业保险1年(含)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办理渠道: 线上:下载“榕e社保卡”APP、“掌上12333”APP,或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等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 线下:向各县(市)区就业中心申请,咨询电话:87305711。 
     五、失业补助金(含临时生活补助)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在此期间解除或中止劳动关系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 办理渠道: 线上:下载“榕e社保卡”APP、或登录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福建就业创业”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线上申领失业补助金 线下:向原失业保险参保(就业)单位所属的失业险经办机构或原申领失业保险金所属的失业险经办机构申请,咨询电话:87305711。
     六、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 
     对城乡低保家庭中已登记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因企业生产经营原因下岗的人员,按我市当年度月低保标准(目前为880元/月)及时予以落实临时生活补助。 办理渠道: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就业中心申请,咨询电话:87305715。 
     七、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依法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参保企业职工取得各级职业资格证书,可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注:其中2022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申请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放宽至12个月以上)。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参加技能人才评价,可凭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办理渠道:登录微信小程序“职补小助手”申请,咨询电话:87305710。 
     八、见证补贴 
     在福州市办理实名制登记或在福州缴交社保或有居住证(暂住证)的城乡劳动者,参加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培训结业证书、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当年可按证书类型申请见证补贴。 办理渠道: 线上:登录微信小程序“职补小助手”小程序申请 线下:向属地发放的证书按发证机构所在地的县(市)区就业中心申请,咨询电话:87305710 
     九、实习补贴
    在我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诚信用工企业实习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我市辖区范围内职业院校毕业年度在校生可享受实习补贴。 办理渠道:向户籍地所属县(市)区就业中心申请,咨询电话:87305709。     
  •  这份福利别错过!
  • 稳就业

    惠民政策

  • "码上选岗"
  • 援企
    稳岗政策
  • 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对2021年度1月至12月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的企业实施国家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申报渠道:我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直接将稳岗返还资金发放至企业银行账户,咨询电话:87305711。 
     二、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自主创业单位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在榕自主创业的各类单位按规定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可享受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中用人单位缴费部分的社保补贴。 申报渠道:向营业执照所在地县(市)区就业中心申请,咨询电话:87305715。 
     三、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 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可享受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中用人单位缴费部分的社保补贴。 申报渠道:向营业执照所在地县(市)区就业中心申请,咨询电话:87305715。 
     四、一次性扩岗补助    
    对招用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020届、2021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16-24岁的登记失业青年,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 申报渠道:一次性扩岗补助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发放,符合条件企业也可向参保所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咨询电话:87305711。 
     五、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 
     对餐饮、零售、旅游等22个特困行业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其他主体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 申报渠道: 线上:下载“榕e社保卡”APP—专题服务中的“社会保险”—“缓缴社保资格” 线下:向参保所属地人社部门提出缓缴申请,咨询电话:87305711 
     六、用工调剂补贴 
    鼓励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生产不饱和、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共享用工,各类用工调剂平台为重点企业调剂员工,且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按每人500元标准予以补助。 申报渠道:向营业执照所在地县(市)区就业中心申请, 咨询电话:87305709。 
     七、共享用工奖补 
     企业通过共享用工形式将本企业富余劳动力安排到缺工企业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标准予以原企业补助。 申报渠道:向营业执照所在地县(市)区就业中心申请, 咨询电话:87305709。 
     八、鼓励企业招用新增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 我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及列入市政府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招用新增员工(社保在我市首次参保)和我市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予以企业补贴。 申报渠道:向营业执照所在地县(市)区就业中心申请, 咨询电话:87305709。 
     九、外出招聘补贴 
    参加市、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组织赴省内、外东西部劳务协作、山海劳务协作、校园招聘等活动,或经市、县(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同意到异地参加或举办招聘活动的规模以上企业及列入市政府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人力资源机构,给予每家企业补助。 申报渠道:向营业执照所在地县(市)区就业中心申请, 咨询电话:87305709。 十、中介机构引进劳动力补贴 
    经引进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就业和人才机构备案,为我市、县(市)区规模以上企业及列入市政府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以及诚信用工企业引进各类人才、劳动力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予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补贴。 申报渠道:向营业执照所在地县(市)区就业中心申请, 咨询电话:87305709。 
     十一、各类协作基地引进劳动力补贴 
     与我市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建立协作关系的各类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中西部劳务输出地区为我市输送各类合格人力资源的,予以奖励补助。 申报渠道:向营业执照所在地县(市)区就业中心申请, 咨询电话:87305709     
  •  这份福利别错过!
  • 稳就业

    惠民政策

  • "码上选岗"
  • 援企
    稳岗政策
  • 这里需要勤劳的产业工人
    这里需要资深的技术专家
    千企万岗  虚位以待!
  •  这份福利别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