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 关于2016年年会和电子数据证据法务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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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王亚东
发布时间:201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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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国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

  • 关于2016年年会和电子数据证据法务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 一、会议名称
    1.第五期电子数据证据法务高级研修班
    2.第五届中国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实务研讨会暨专委会2016年年会
    二、筹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上海市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上海市律师协会互联网业务研究委员会

  • 三、时间地点
    1.第五期电子数据证据法务高级研修班
      报到时间:2016年10月13日(周四)
      研修时间:2016年10月14日(周五)
    2.第五届中国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实务研讨会暨专委会2016年年会
    报到时间:2016年10月14日(周五)  
    开会时间:2016年10月15~16日(周六~日)
    3.会议地点:上海夏阳湖皇冠假日酒店,青浦区青舟路303号(近青浦中山医院/家乐福公园路店) 
    联系电话:021-22130000。

  • 四、电子数据证据法务高级研修班内容
        2012-2014年我国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先后修改,都将“电子数据”列入法定证据种类。全国律协于2013年发布了由全国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组织起草的《律师办理电子数据证据业务操作指引》。
    本期研修内容包括
    1.电子数据证据典型案例和实务经验
    2.律师关于电子数据证据的取证、举证、质证技巧
    3.律师关于电子数据证据的证据保全公证、司法鉴定、第三方存证
    4.律师电子数据证据业务及其关联业务的拓展 
        研修班结束时将发放由全国律协盖章的参加本次研修班的结业证书,计入律师年度培训课时。

  • 五、中国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实务研讨会暨专委会年会议题
        与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领域法律事务相关的各种议题。包括但不限于
    (1)互联网文化政策与法律服务
    (2)TMT行业法律风险防范及对策
    (3)生技医药产业投融资法务
    (4)电子商务法务
    (5)互联网金融法务
    (6)网络空间安全法务
    (7)高新技术知识产权法务
    (8)互联网+资本市场法务
    (9)电子数据证据法务
    (10)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领域其它法律问题
  • 六、会议注册费、培训费
    1.只参加研修班者,收取培训费500元/人。
    2.同时参加研修班和研讨会者,只参加研讨者,收取注册费每人1000元。凡来自西部地区(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西、内蒙古)的参会者为800元。
    3.注册费、培训费仅用于会务及资料开支。住宿费、交通费等其他开支自理。
    4.注册费、培训费由参会者在报到时现场缴纳。


  • 七、会务联络方式
    联系人1:葛雯琦 手机:13788978590,邮箱:nara.ge@llinkslaw.com
    联系人2:张佩玲 手机:15921870580,邮箱:palin.zhang@llinkslaw.com

  • 八、会场酒店介绍
    上海夏阳湖皇冠假日酒店,酒店开业时间2011年12月28日,位于青浦区夏阳湖畔,拥有315间客房,包括59间行政客房,1间皇冠行政套房及1间皇冠总统套房。酒店配备休闲娱乐场所,包括健身中心、室内游泳池、网球场、桌球房和麻将室等。

  • 九、研修班演讲人介绍(按汉语拼音为序)
    ●戴士剑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2015年年底中国政法大学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引进。兼任中国电子学会计算机取证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证据学研究所兼职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电子证据研究中心研究员。先后从事过炮兵、防空兵、软件测试、计算机取证与司法鉴定等多项工作,出版专著多部,代表作是《数据恢复技术》、《电子证据调查指南》。被誉为我国数据恢复技术学科创始人。

  • ●金波  博士、研究员、二级警监。现任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所长助理、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首席科学家、公安部网络侦察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信息网络安全公安部重点实验室主任、上海辰星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国际刑警组织全球网络犯罪专家组成员, 上海法院知识产权技术咨询专家,上海市司法鉴定协会副会长兼电子证据司法鉴定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计算机学会大数据专家委员会常务委员。

  • ●刘品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副主任(挂职)。《律师办理电子数据证据业务操作指引》主要执笔人。研究领域:证据学、网络法、侦查学、物证技术学。撰有《中国电子证据立法研究》等电子证据“五部曲”。

  • ●卢建斌  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该中心依托国内领先的电子取证与安全产品及服务提供商--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首批成立的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机构,也是全国首个通过CNAS实验室认可的非公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机构,配备了国内最完善的电子数据鉴定和数据恢复设备,拥有一批代表国内最高水平的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技术专家和经验最为丰富的电子数据勘查取证技术专家。卢建斌有十多年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经验。

  • ●寿步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电子学会计算机取证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理事。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上海仲裁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人。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科学技术法特别是与软件、网络、云计算相关的法律研究和法律实务工作。主要办理信息技术行业的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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