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联法律市场服务案例(三)
王某诉某市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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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类型:未经用户同意定制增值业务费引发服务纠纷案件。
- 法律诉讼案件典型案例
- 2019年6月14日
- 市场客服领域(3)
- 基本案情:
- 2017年9月,原告王某发现其使用的131XXXX7777资费中多出“增值业务服务费15元”,并向10010客服咨询,被告客服解释原告办理了“车友会员俱乐部”、“来电秘书”业务。两项业务分别按月收费10元和5元。后原告投诉至10015,被告客服解释“系统错误,此业务先前解释的错误,实际为来电秘书业务,并已扣除了4年时间”。原告王某认为被告恶意扣费,不能接受被告事后前后矛盾的解释,认为被告已经严重损害了其合法权益。
- 王某诉某市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原告做撤诉处理,被告向原告支付相应赔偿。
- 裁判结果:
- 王某诉某市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 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 法律法规:
-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 王某诉某市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法律法规: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79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继续履行;8.赔偿损失;9.支付违约金;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1.赔礼道歉。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 王某诉某市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 防范建议:
- 1.国务院、工信部、通信管理局等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广大通信用户反映的通信运营企业未经用户许可定制增值业务产品,造成消费不透明、不合理、收费高等问题,多次向我公司及其他运营商督办整改,请各业务部门严加管理、规范经营,避免用户投诉及主管部门处罚。
- 王某诉某市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 3.各服务投诉接待部门,在接到用户关于非法定制增值业务投诉时,应当仔细核查用户定制业务情况,告知确切业务内容,准确计算业务定制时长、费用,及时返还相关费用,尽量满足用户合法合理诉求,避免投诉升级,进而导致通信管理局做出行政处罚。
- 2.各增值业务管理部门,应做好非法定制增值业务的筛查、清理工作,在发现存在未经用户许可制定增值业务时,应当及时取消,并告知用户,多收费用足额、及时返还,避免用户投诉。
- 防范建议:
- 王某诉某市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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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利益
- 维护公司
- 辽宁联通企业发展部/法律部
- 人人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