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坚克难 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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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宾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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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县法院执行“百日攻坚”会战系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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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攻坚克难 砥砺前行
         --宾县法院执行“百日攻坚”会战系列之一
  • 周强院长向社会做出庄严的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我院为确保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工作目标,结合上级法院开展的执行各项活动,决定开展宾县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攻坚暨冰城猎逃专项执行活动。我院执行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一场坚决打击老赖,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活动的大幕徐徐拉开。 
  • 地方政府的理解与支持是我们前行的动力 
  • 2017年10月10日,县人大党委会副主任、县人大法制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石喜瑞及县人大法制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玉河、县人大法制专门委员会委员张振伟、高春祥、张岩峰等一行到我县法院开展执行工作调研。我院党组书记、院长薛晓斌;副院长徐立晔和执行局长朱洪志针对2016年以来执行工作基本情况、执行信息公开情况和执行联运机制运行情况等做了详细汇报。
  • 在人大常委会上,我院执行工作获得了31位委员21票满意10票基本满意的全票通过率。人民群众的理解、地方政府的支持,都为我们坚定了百日攻坚的必胜信心,为夺取基本解决执行难决战胜利奠定坚实的基础。
  • 石喜瑞主任一行在听取汇报后又到执行局办公室对案件卷宗和执行案件信息流程管理系统进行了实地检查并给予指导。 
  • 某乡政府申请执行焦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焦某应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迁出某乡沥青厂、油厂的厂房及土地并交付给原告;给付原告租金人民币9万元。2017年1月13日,某乡人民政府向我院申请执行,我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由其厂房的留守人员签收,责令被执行人于收到通知书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焦某逾期未履行。后多次找被执行人下落未果,经合议庭合议,对此案进行依法强制迁出。
  • 重拳出击,拉开百日攻坚第一幕 

  • 2017年10月19日9时30分,我们邀请县司法局、公证处的同志和我们一起赶往执行现场,某乡派出所的民警同志们已经在现场等待着我们。


  • 12时45分,在某乡派出所民警的见证下,宾县公证处对此次执行全程监督,对某乡的沥青厂、油厂厂房内的机器设备、各种用品全部清点登记完毕,将涉案厂房及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某乡政府所有。 
  • 我们以此次行动作为拉开百日攻坚的第一幕,全面向“老赖”宣战,加大执行力度,形成高压态势,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前路依然坎坷,遍布荆棘,但宾县执行人攻坚克难,砥砺前行,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