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2017年8月)养老及医疗保险转移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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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及医疗保险转移须知西安鑫航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7年8月咨询电话:029-87955021(转602)传真号码:029-87955021(转608)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沣镐东路33号陕西航空工业管理局六楼
- 一、养老保险转移(一)养老转入1、省内转入员工持我单位盖章的《西安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转移申请表》去原参保单位办理养老转移后,将原参保单位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至我单位社保经办人;2、省外转入员工将省外原参保机构出具的养老缴费凭证原件交至我单位社保经办人后,办理养老保险接续。
- (二)养老转出1、省内转出员工将新单位盖章的《西安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转移申请表》交至我单位办理养老转移后,将我单位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至新单位即可;2、省外转出员工告知我单位社保经办人养老关系转移至省外,并将我单位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至新单位即可。3、员工若需将养老关系转移至事业单位或将事业单位养老关系转移至我单位,应与我单位社保经办人联系确认办理。备注:1、员工养老保险在陕西省内有开户缴纳记录者,必须办理养老转移,否则我单位无法缴纳。如员工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将养老关系转入至我单位导致补缴产生的利息等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2、养老未及时转入至我单位的员工,我单位会出具《社保转移通知单》告知本人及时办理养老转移。3、年审或其他特殊期间,养老不能及时办理转移,员工应与我单位社保经办人联系。
- 二、医疗保险转移(西安市内医疗保险不用办理转移)1、医疗转入员工将原经办机构出具的医疗保险缴费凭证至我单位社保经办人后,办理医疗保险接续;2、医疗转出需办理医疗保险转出的员工将我单位出具的医疗保险缴费凭证至交至新单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