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风尚,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
提高防范意识,远离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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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防范意识 远离非法集资
- 非法集资的定义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 非法集资的特征1. 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2. 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3 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4. 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 非法集资的危害和损失承担:非法集资不可持续,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此外,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
- 保险领域涉及非法集资的主要形式1 主导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保险产品、保险合同或以保险公司名义实施集资诈骗。2 参与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参与社会集资、民间借贷及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3 被利用型案件:指不法机构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进行非法集资。
- 如何识别防范风险集资“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 如何识别防范非法集资“五不要”1. 不要轻信“高息”保险;2. 不要被小礼品打动;3. 不要接收“先反息”诱饵;4. 不要接收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5. 不要接收保险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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