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 “治乱打非”专项行动宣导
形势严峻 守土有责
迅速应对 捍卫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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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规法律与风险管理部
- 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治乱打非”
专项行动宣导
- 严监管、防风险
- 1、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强化金融监管为重点,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纠正当前金融乱象。要对监管层落实“严格问责”,“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
2、党的十九大: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是今后三年要重点抓好的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之一。
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 - 监管形势
- 重点整治:三乱一非
- 从严监管,严厉打击
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 保监人身险【2017】283号《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治理销售乱象打击非法经营专项行动的通知》(简称“治乱打非”)
- 监管形势
- 一 销售乱象
- 1、将保险产品混同为银行存款或理财产品进行销售、“存单变保单”;
2、将保险产品与存款、国债、基金、信托等进行片面比较或承诺、夸大收益等;
3、给予或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费回扣或其他利益等问题;
4、保险销售人员通过短信、微信、朋友圈等制造传播虚假信息进行销售误导;
5、通过歪曲监管政策、炒作产品停售等方式进行产品促销;
6、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诋毁同业商誉等。 - 治乱重点
- 一 渠道乱象
- 1、擅自印制使用保险产品宣传资料,使用“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等类似宣传用语混淆保险经营主体、误导保险消费者;——针对中介机构
2、在客户投诉、退保等事件发生时消极处理、拖延推诿等;——针对中介机构
3、对保险从业人员“恶意挖角”;——针对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
4、虚列费用套取资金向银邮代理机构等中介渠道账外暗中支付手续费或其它利益等方式扰乱保险市场秩序、进行恶性竞争等。——针对保险公司 - 治乱重点
- 一 产品乱象
- 1、重点整治通过发布拼噱头、博眼球等不实信息,不如实、准确介绍产品责任、功能和保险期间,欺骗、误导保险消费者等。
2、重点整治“长险短做”;
3、通过保单贷款、部分领取、减少保额等方式变相改变保险期间、变相提高或降低产品现金价值、变相突破监管规定; - 治乱重点
- 一 非法经营
- 1、严厉打击利用保险业务非法集资、传销或洗钱等非法活动;
2、严厉打击销售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审批的非保险金融产品等;
3、严厉打击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个人牟取非法利益;
4、重点整治不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等非法经营保险业务。 - 治乱重点
- 严查重处
重典治乱 - 手段措施
- 1、分公司成立了由总经理亲自挂帅、各分管总及电销一责担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分公司各部门需按照“条线自查”成立自查小组;各机构需成立由负责人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执行小组。
2、“条线自查”方法,明确主体责任。分公司各部门、各机构需在总分公司方案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方案,形成适合本单位排查的自查自纠方案。 - 组织保障
- 统一报送报告
- 2018年3月10日前
- 总结及撰写报告
- 整改与责任追究
- 抽检阶段
- 2018年3月5日前
- 自查工作
- 2018年2月28日前
- 宣导动员
- 2018年2月6日前
- 工作阶段
- 高度重视,有序开展
扎实推进,如实反映
深查实改,严肃问责
认真总结,及时报告 - 工作要求
- 拒绝不实宣传、销售误导
- 管好自媒体
- 不诱导、正确获取客户信息
- 客户开发
- 真实联系方式
及时更新联系方式
真实客户回访 - 客户信息
- 亲自确认,本人签名
- 签名
- 不虚假销售、不欺骗、不隐瞒
- 销售行为
- 我们该如何做
- 1.学习相关文件,树立诚信经营的意识;
2.自觉清理微信朋友圈、微博等自媒体中与“三乱一非”有关的内容,同时不转发;
3.自觉清理课件、各类行销辅助品中与“三乱一非”有关的内容,同时不使用;
4.自觉清理与“三乱一非”有关的展业资料,同时不使用。
5.不参与非法集资、传销或洗钱、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等非法活动 - 我们该如何做
- 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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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应对 捍卫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