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移动“五一”节假日纪检提醒(第6期)

扫一扫分享
发布者:张小妹
发布时间:2020-04-30
版权说明:该作品由用户自己创作,作品中涉及到的内容、图片、音乐、字体版权由作品发布者承担。
侵权举报
上一页 下一页
健康常在,清风永驻!
H5,H5页面制作工具
  • 守得清贫、胜似富
  • 廉洁最美
  • 公生廉、廉生威
  • 劳动光荣
  • 防城港移动纪委宣
  • 清正廉明、廉洁奉公、格尽职守…
  • 各位领导、伙伴:
          大家好!
  •      “五一”节假日将至,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公司党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做好疫情精准防控、推动积极有序复产复工,坚守重要节点,坚决遏制“四风”,公司纪委提醒您注意以下几点:
  • 一、坚定不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增加“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不断巩固防控成果。

  • 二、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纠正“四风”,坚决执行“十六个严禁”,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三、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做好办公区域安全检查,妥善保管重要文件,将涉密材料收入到保密柜,杜绝安全隐患。

  • 严明纪律要求
  •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落实“十六个严禁”纪律要求:
    1.严禁“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2.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节礼及违规接受该节礼;
    3.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


  • 严明纪律要求
  • 4.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5.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
    6.严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公务接待;
    7.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等;
    8.严禁违规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9.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 严明纪律要求
  • 9.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10.严禁违规取得、持有、使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打着“公务接待”、“商务活动”、“外事活动”等旗号,领取、发放、赠送上述卡或券;
    11.严禁违规打高尔夫球;
  • 严明纪律要求
  • 12.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
    13.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14.严禁组织、参加隐秘聚会;
    15.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 严明纪律要求
  • 16.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
        各单位要破除不良习俗,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生。广大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加强对亲属和管辖范围内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廉洁从业,自觉接受监督,真正树好榜样、做好表率。
  • 以案示警
  •    2020年清明节前,某公司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发出通知,要求员工节日期间原则上不离开办公地,确需离开的须经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并报公司备案。某员工在收悉公司要求后,未经部门领导审批同意,未想相关接口人报备,于4月3日私自离开办公地,并于4月5日返回,期间未出现异常状况。
  • 案例一(系统内)
  •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关于步入式报告个人去向的规定,和集团公司《员工违纪违规处分条例》第六十九条关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规定,该员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行政警告处分。
  • 案例一(系统内)
  •         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高某,在2017年3月和五一期间,违规接受某公司项目管理中心主任张某宴请,在9月接受市某招标代理公司负责人郑某安排的旅游活动。据查,2016年4月至8月,高某还曾通过投标单位,支付应当由本人承担的餐费7060元。此外,高某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高某收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 案例二
  • 最后,市公司党委、纪委祝大家:
           “五一”节假日快乐,阖家幸福安康!
  • 纪委办公室制
  • 防城港移动纪委宣
  •         反腐倡廉只有进行时,疫情防控也还在进行时,大家绝不能因为假期而有所松懈。我们一定要真实填报假期出行信息,坚决筑牢廉洁自律底线,让健康常在,让清风永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