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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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CONOMY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元市分行2020年4月
- ENVIRONMENTAL-FRIENDLY
- 绿色贷款
- 专项统计制度修订内容
- 概况
- 2018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2019年下半年,人民银行着手开始对绿色信贷统计制度进行修订。2019年1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文,为准确反映金融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情况,根据发改环资【2019】293号《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修订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
- 修订指标
- 一、扩大范围明确统计口径包含个人经营性贷款。二、贷款用途划分执行《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三、增设“按贷款承贷主体及用途划分”指标。
- 指标解释
- 绿色贷款:1.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经济活动。2.发放给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3.用于投向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和绿色服务等领域的贷款。能确切证明符合本制度规定用途的贷款才可纳入统计范围。
- 指标说明
- 一、本制度依据贷款用途确定绿色贷款范围。二、绿色产业遵照《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发改环资【2019】293号文印发)贯彻执行。三、在此基础上,对绿色贷款的承贷主体及所属行业和资产质量等进行划分。
- 指标说明
- 重点关注:1.按贷款用途分类统计时,应根据借款合同中约定的资金用途填报。2.为避免重复统计,同一笔贷款不能同时填报在不同的绿色产业指标中。3.同一笔贷款具有多重绿色产业用途时,应以其最主要的用途整体纳入某一绿色产业指标填报(最主要的用途为贷款金额份额最大的用途)。4.同一笔贷款的部分用途属于绿色产业时,将其中能证明贷款用途属于绿色产业的部分纳入统计。5.不能确定资金用途是否符合本制度规定的,不能纳入统计。
- 指标说明
- 一、按贷款承贷主体所属行业分类统计时,应根据借款人(包括单位和个人)所属行业进行分类统计。借款人所属行业根据其所从事的经济活动确定,具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一2017)标准执行。二、按资产质量分类统计时,应依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文印发)要求对贷款进行五级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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