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龙河景区最严内部奖惩制度,不看后悔!!!

扫一扫分享
发布者:朝阳码头
发布时间:2017-04-02
版权说明:该作品由用户自己创作,作品中涉及到的内容、图片、音乐、字体版权由作品发布者承担。
侵权举报
上一页 下一页
H5,H5页面制作工具
  • 内部奖惩制度(试行)
  • 奖励项目的设置:
    (一)月全勤奖、年终奖。这是针对每一个员工设立的,目的是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在工作中有良好的表现。
    (二)优秀员工、优秀团队奖。对全年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及团队给予奖励。
    (三)对在工作中有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挽救公司财产重大损失等行为者及时地给予奖励。
    (四)检举他人有违规操作不良行为的,公司将酌情予以奖励。

  • 惩处:
        为有效地执行本制度,在监督过程中以扣分作为警示,同时采取与经济挂钩的办法,当事人每扣一分,则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10元。年内被督查组扣40分(含40分)以上未达60分者,当年内不得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评先活动。年内累计被扣60分以上者(含60分),扣减当年年终奖的50%,并解除公司与其的劳动用工合同。

  • 着    

  • 上班时间未穿着工作服 ,扣5分/次
  • 下班时间着警服进入娱乐场所 ,扣5分/次
  • 上班时间打赤膊或穿拖鞋 ,扣 1分/次
  • 上班时间未佩戴工作牌和胸卡, 扣1分/次
  • 考   

  • 1个月累计旷工3天,  解除劳动合同
  • 中途脱岗30分钟以上算旷工1天 ,扣15分/次
  • 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算旷工1天, 扣15分/次
  • 1个月累计迟到或早退5次  ,解除劳动合同
  • 1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通报批评
  • 迟到或早退5分钟(含)以上,30分钟以内 ,扣2分/次
  • 签到造假          解除劳动合同
  • 上下班未按指纹(打卡)签到 ,扣15分/次
  • 内    

  • 上班期间饮酒、煮食 ,扣5分/次
  • 上班时间睡觉、看电视、上网聊天及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5分/次
  • 重要文件未及时收藏、随意摆放 ,扣1分/次
  • 下班后未闭灯、取暖器、空调、电视、电子屏幕等电器电源 ,扣1分/次
  • 办公区域(含地面、桌面、门窗、物品摆放等)不整洁,扣 1分/次
  • 办公区域大声喧哗 ,扣1分/次
  • 车    辆

  • 车辆发生事故未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 ,扣10分/次
  • 车辆未按时保养、年审 ,5分/辆
  • 酒后驾车、无证驾驶扣,10分/次 停薪待岗5天
  • 未经公司允许公车私用或私自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 ,扣10分/次 解除劳动合同

  • 公司车辆未按公司规定乱停乱放 ,扣5分/次
  • 工作职责(所有员工)

  • 对游客的投诉不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理不公, 扣2分/次
  • 发现景区内有违法犯罪活动不制止或不报警,扣10分/次
  • 发现有偷漂或逃票行为不制止,扣 5分/次
  • 对公司的决定、相关规定和制度不熟悉、不掌握,致使工作出现偏差,扣 2分/次
  • 违反公司规定,被游客有效投诉,扣 5分/次
  • 不服从公司的管理或工作安排 ,解除劳动合同
  • 工作职责(所有员工)

  • 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或有其他侵害公司、游客、群众利益行为 ,扣10分/次
  • 不按规定发放各种办公用品、撑筏装备及服装等物资,扣 5分/次
  • 物品管理数目不清,有丢失现象的,扣 2分/次 照价赔偿
  • 文件上传下达工作没做到位,扣 2分/次
  • 违反电脑使用管理规定,扣 2分/次
  • 凡有组员被处罚,负连带责任 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罚
  • 工作职责(组长)
  • 非工作人员进入售票亭、机房及仓库等重要场所 ,扣2分/次
  • 未如实打好考勤表, 扣10分/次
  • 未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卫生、绿化、标识标牌监管不到位,扣 2分/次
  • 有用户私自接用码头电源 ,扣2分/次
  • 各种台账记录不全,扣 2分/次
  • 码头监控、音响、电子屏幕管理不善码头物品损坏、设备故障未及时上报,扣 2分/次
  • 工作职责(票员)
  • 同时使用空调和取暖器 ,扣2分/次
  • 非工作人员进入售票亭 ,扣2分/次
  • 不按规定管理、使用、丢失票据 ,扣5分/次
  • 未按规定审核、未如实上报数据、未如实结算票款 ,赔偿公司损失 解除劳动合同

  • 工作职责(协警)
  • 码头内有赌博现象未加以制止,扣 2分/次
  • 码头内有尾随兜售,扣 2分/次
  • 码头内的物品、车辆不按规定摆放或停放, 扣2分/次
  • 工作职责(调度检票)
  • 擅自离开调度岗位至使检票机无人看管,扣 5分/次
  • 筏工未按规定穿工作服、未佩带筏工证就按排出筏 ,扣2分/次
  • 游客未按规定穿系救生设备就安排出筏,扣 2分/次
  • 验票、筏工信息卡的管理工作出现差错, 扣2分/次并承担损失
  • 不按指挥与队员统一行动、退缩的,扣10分/次,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 向管理对象通风报信或充当违法犯罪人员、违反遇龙河景区管理规定的人员的保护伞,  解除劳动合同
  • 工作职责(特勤)
  • 挪用或私分罚没款、占用罚没物资 ,退还款项、物资, 解除劳动合同
  • 对群众、游客的求助推诿, 扣5分/次
  • 有偷漂现象未制止,扣 10分/次
  • 竹筏漂游途中筏工未戴筏工证、筏工及游客未穿戴救生设备,扣 2分/次
  • 河面、沿河两岸、步道有摊点摆设,扣 2分/次
  • 工作职责(督察组)
  • 督查有失公正或未尽督查职责 ,扣5分/次
  •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如与《员工手册》有冲突,以本制度为准。当新的规章制度出台时,公司督查组将根据实际工作进行调整、修订细则并下发实施。
        本制度由公司督查组负责解释。

    阳朔县遇龙河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
  •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纪律面前人人平等